一条阴暗潮湿的巷道里,散发着轻轻的霉味,墙角下有着一层层苔藓,爬上年代久远的墙。
穿着薄衫的男生斜斜地靠在墙壁上,他嘴里抽着一根烟,喷云吐雾,巷道很短又很长,他低低地垂着头,将身体凝成一动不动的雕塑。
巷道口,一阵细细碎碎的脚步声传来,一个纤细的身影出现了。她远远地就瞅见了他,却将脚步放慢,向前走了几步,之后停在离他三米处。
她不耐烦地开口“说吧,打电话叫我出来什么事?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哪怕是最简单的同学关系。”
男子没有回答,他固执地盯着那支烟,一点一点看着他渐渐燃短,红色的星点将白色的纸吞噬,留下一圈焦黑,白色的灰还顽固地保持着原来的形状。
顽固,像他此刻的心情。
他轻轻蹙眉,伸出了白皙修长的手,这双手很美丽,很精致,指节修长,指甲形状如半月,透着淡淡的粉红。
这是双十指不染阳春水的手,这是一双钟灵毓秀的手,这是一双富有创造力的手。
它可以握住小刀,半分钟完成一个小巧精致、神态自然的人像;它可以握住毛笔,在昂贵的宣纸上写下笔走龙蛇的书法;它也可以摁在琴键上,跨越八度,挑战高难度曲目。
它可以很文雅,也可以很狂躁,整个小镇的人都知道,这双手三个月前还是粉碎性骨折,在高考前一夜,他狠狠与别人打了一架,因为受伤没有参加高考。
巷道里吹着风,一点点潮湿的气息穿过俩人之间狭窄的石板,轻轻扬起,拂过脸庞,一如记忆中熟悉的触感。
墙壁还是她熟悉的——坑坑巴巴的,像她那些年流着眼泪咽下去的干硬的饼,那些痛苦的泪水一点点漫过脸颊,她以为自己早已远离的小镇,这一刻,她的记忆还是该死的清晰。
“为什么要用我弟的手机找我,你知道的这个地方我永远也不想回来……”她缓缓闭上眼,热气从她嘴里吐出,如释重负“它让我恶心。”
“怎么了,找到你那该死的父亲,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扑入他的怀抱了,白欣蕊,你怎么可以……”
景风重重呼吸,血液在瞬间溢上他的头顶,他一忍再忍,终是没有将那个字吐出口。
也许对他们而言,这个字,一旦出口,奔溃就再难挽回,他们迟早都会回到学校那棵梧桐树下,各自解下缠绕好的红绳,然后一左一右,永不回头。
他直直地盯着女子的眼神,固执地让自己的眼神倒映在她的瞳孔里,他从来不知道一向冷淡随性的自己有一天也会因为一个人这样痛苦,这样低到尘埃里……
从小,他就是整个小镇的风云人物,从会跑开始,他就成了孩子王,等到初中、高中的时候,他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家长眼里的乖宝宝,同学眼里的好班长。
关于他的一切几乎都是完美无缺的,白欣蕊就是他带在身边随时移动着的污点。
这个跟在他身边,他用了九年都甩不掉的污点在高考前最后三个月猛然发力考上了本城的大学,而他却没有参加高考,失之交臂。
妈妈为他高兴,他终于摆脱了那个扫把星,无论那个女孩舞蹈是如何的优美,在她的眼里都只是一个能摆在那里看的花瓶。
更何况,她是小镇众所周知的灾星。她五岁那年,她大病一场,半夜她们家的房子燃起大火,当晚她爸爸就被烧死了,全身焦黑,已分辨不出原来的样子。
小镇荒僻,离城里有一段较远的距离,民风淳朴,可是即使这样,也难掩朴实外表下根深蒂固的陋习。
只不过才几天,白欣蕊克父的流言便传遍了小镇,她走过每一条小道,几乎都可以看到别人的指指点点。
她可以假装视而不见,可是这样钻心的痛苦却如陈年佳酿,经过岁月的沉淀,变得更加苦涩,沉沉地,痛在她的心里。
其实我很痛,可是没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