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名为‘池界’。
现池界三分天下,被三大帝国瓜分而治。这三个帝国分别为最强大的龙辰帝国、稍弱的绝域帝国、与绝域帝国不分伯仲的华阳帝国。
原本池界只有一个国家,名为‘池’。但两百年前,池国帝王昏庸无能,国家奸臣当道。时遇百年不遇的天灾,百姓民不聊生。导致各地英豪纷纷揭竿而起,反抗池国。
经过长达数十年的战乱,池国被完全推翻,而池界形成了三分天下的局面。两百年来,三国虽立下互不侵犯之约,但随着时间推移,野心勃勃的绝域帝国不甘龙辰霸主地位,想要有所行动,且华阳帝国也不愿被排挤在外,暗地与绝域联盟。
池国往前,姜云就没有丝毫了解。
现在虽绝域帝国没有大的做为,但小的骚扰却时常发生在两国边界。姜云在这记忆之中嗅到了战火的味道。
自己生前,也就是前世有一句话这样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现在应用到这个世界,也同样通用。
随着梳理记忆,姜云的眉头慢慢皱了起来。
“明天我就要成亲了?”同样的难题一样困扰着这个刚来这世界的姜云。
自己算来,也是有六十多岁的人了,自己孙子都有了,明天居然还要成亲?
虽然姜云前世有过不少妻妾,但都是自己年少时成的亲。如今几十年后,异界重生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自己娶妻?
且不说成亲之事,但那自己将要迎娶的对象的模样着实不敢让人恭维。
自己前世为将,戎马一生,见惯了世面,见惯了美色。现在居然沦落到了取那奇胖无比的女子为妻,这让姜云实在无法接受。
要是被前世的老伙计们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
不行!我得想个办法!
不知不觉已到二日。
屋外早早的响起了礼乐。姜云出了茅屋,好奇的打量着这个世界迎亲队。
在姜云记忆中很少有笑容的姜明满脸笑容的给迎亲队发着红包,记忆中始终是满脸笑容的李兰笑容更甚的迎合着前来祝贺的村民。
他们就是这身体主人的父母。
姜云看向他们的目光很是复杂。自己的儿子年纪都比他们大,自己还要叫他们父母?这让姜云感到造化弄人。
“云儿!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去换喜服?”李兰见姜云出来了,高兴的说道。
这个世界的语言与前世完全不同,但好在原本的姜云融合后,姜云学会了这个世界的语言。
不行!不能取那肥胖女子!姜云坚定的想到。这对姜云来说,虽谈不上耻辱,但也让姜云实在无法接受。
这时,一个少年迎合上来:“伯母,我来帮姜云换衣服!”
姜云看向此人,此人正是‘姜云’视如手足的李三思。
李三思一脸不怀好意,推搡着姜云进了屋子。
李三思关上姜云的屋门,笑道:“姜云啊,怎么一副臭脸啊,来,笑一笑,今天可是你的大喜日子呢。说好我要多灌你几杯桃花酒呢。”
姜云面无表情,看向李三思。这让李三思感到眼前的姜云十分陌生。很不对劲。一个眼神,仿佛不是同一个人一般。
“不行。我得想办法脱身。你是否愿意帮我?”姜云说完,看向李三思。那不算英俊的面孔满脸刚毅。
李三思看着姜云,听着姜云的话语,让李三思感到无法选择。
犹如一个身居高位的长官对着手下说一般,让人只能回答‘愿意’。
这高傲的气势是姜云前世所具备的。现在举手投足之间自然而然的就表露了出来。
“姜云,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李三思说完,还摸向姜云额头。
姜云这一句简单的话语就让从小玩到大的李三思感觉出了端倪。
然而姜云却后退一步,没让李三思摸到额头,继续重复着那一句话:“你是否愿意帮我?”
虽然姜云感到李三思可以信任,但自己前世官场之中勾心斗角的场景可是见惯了的,只有自己最亲信之人才能近身。现在姜云对李三思还未有很多的信任,只不过是原本的姜云对这李三思的感觉罢了。
李三思胡想一番。但眼前的姜云就是姜云啊。
“好,我帮你。说,我要怎么做?”李三思回应道。李三思不由以为姜云很认真,不想娶那肥胖女子罢了,其余的也就未有多想了。
“出村的路你知晓吗?”姜云询问道。
李三思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接着李三思说出该往哪儿出村。
“我父亲有一匹老马,等下你去偷走,在村口等我。我找准时机,前来找你。”
姜云说完,李三思就知道了姜云的计划了。李三思问道:“这样好吗?那匹老马是陪伴你父亲征战沙场数十年的战马。被你父亲视如生命。要是你被抓回来了,到时如何是好?”
姜云摇头道:“我自有打算。你只需带我出村就行。到时你回村或与我一道闯池界,任你选择。”
“好,看在兄弟多年的份上,我帮你这个忙。再说,我一见到你将要迎娶的新娘模样胃里直翻滚。我也不愿你娶那女子。”李三思说完,转身前去偷马了。
姜云也拿出喜服,换了起来。
姜云将要娶的是外村的女子。雨花村与外界交通不便,上门迎亲十分艰难,故在昨晚新娘及其家属就早早的赶到了雨花村,在村中一户人家落脚。
本来娶亲是必须要上门迎亲的,新娘娘家似乎是怕姜家反悔一般,同意先入村再迎亲。
这也说明姜云并无多少周旋时间。
父亲姜明牵来一头毛驴。但这毛驴的模样与姜云前世毛驴模样大不相同,它脑袋异常之大,且双耳耷拉,别的地方大抵与毛驴相同,且说这是一头毛驴罢了。
姜云翻身上驴,父亲姜明见姜云动作娴熟,着实吓了一跳。
姜云从小就惧怕大型动物,连家中老马都不敢靠近三分。何时能这么娴熟大胆的翻身上驴?
姜明也未有多想,亲自牵着驴头,走在前方,礼乐队伍吹奏而起,热闹的前往三里之外的同村家迎亲。
母亲则在家中打理一切事物。
一路欢歌,但传入姜云耳中仿佛嘲笑一般。眼见不多时便到了,姜云立即跳下驴背。
姜明回头,立即问道:“怎么了?”
姜云故作尴尬之状说道:“我,我忘记带红米了。”
红米,是迎亲中必备的物品。在池界,有新郎撒红米的习俗,代表将来丰收红火。
姜明眉头一皱,满脸不乐。姜云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忘记了!
“我回去拿!”姜云说道。
“不行,你们等着,我回去拿!你们看好他!”姜明似乎怕姜云回去的半道逃跑。
众人应了一声。姜明立即返回家中,前取红米。
见姜明走远,姜云回头对礼乐队说道:“各位,在下还有要事,就先走一步,后会有期!”姜云说完,骑着毛驴,飞奔前往村口。
“这,新郎跑了?新郎跑了!”
……
来到村口,李三思已早早等候在此。那匹老马被李三思藏着树林之中。
姜云没有多语,示意李三思立即动身。李三思会意,牵出老马,想要攀爬上去。但李三思上马的模样着实好笑。
本来李三思就有一米七左右的身高,但那老马的身背居然只比李三思矮一头。由于很久没被人骑,老马有所不适应,左右动弹,这让李三思无法顺利的攀爬上去。
李三思无奈回头,看向姜云,希望姜云能帮他一把。
谁知姜云跳下驴背,走到老马身前,一抓马鬃,左脚一弹,右脚一跨,轻松上马。把那毛驴留给了李三思。
“你!”李三思不满的憋出了一个字。
姜云回道:“马无马鞍,若是你骑,不出三里你必被颠得骨软肉麻。我这是为你好。”
李三思嘿嘿一笑,不再多语,骑上舒适的毛驴,立即带路出村。
姜云跟在李三思身后,身上的喜服早就被他仍在了路上。身下是一套清爽的劲装。一边御马一边打量着这身高奇高的老马。
这老马体型与自己前世的战马一样,唯一的不同之处便是这老马面颊两边各有一个向外的小骨块。
姜云一生为将,唯一的偏好便是战马与武器。这都是军人保命的利器。
姜云伸手去摸了摸那小骨块,不软不硬,老马似乎很喜欢被这样抚摸一般,动了动那两小骨块。
姜云出奇的发现,随着小骨块的上下摆动,向后可以掩住鼻翼,利于防沙、憋力,向上则导流空气、利于奔跑。
这样一来,骨块上下摆动,对战马奔跑大有作用。这真如天作!
现山路崎岖,不利奔跑,姜云都忍耐不住想要奔跑一番。要是在大路之上,姜云倒是要瞧瞧这世界的战马到底能跑多快!
姜云记得这老马有个名字,是自己‘父亲’取的,名为“平襄”。
一路摇晃了三个时辰左右,眼前的道路逐渐宽敞平坦了起来。一入大道,已经十几年没尽情奔跑过的平襄老马呼吸逐渐急促了起来。仿佛它也不甘居于小村庄等死一般。
一声嘶鸣响彻天地,平襄忍耐不住,迈开铁蹄,奋力奔跑。
背上姜云见状,心中大呼好马!但随着平襄迈开步伐,尽情奔跑,姜云这在马背上度过大半辈子的将军都差点被颠得头晕骨软。
这马要是在自己前世,定会成为各国大力相争的宝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