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当我准备写这本书的时候,总觉得欠缺一些什么,推迟了。两年后当我再次回首,发现两年,我如同站在原地一般,整个人却已经老了很多,那句该死的岁月不饶人,真的贴近了我,叫我哭笑不得。
用鼻子长出一口气,来感叹心中的惆怅,我现在脑子里竟然是一片空白,我想不出当初为什么好写《无殇》,想不起我曾经到底经历了什么伤心事,只留下了一个奇怪的名字,挂在我的眼前。
我似乎想起了某个人,好像有一个叫红莲无殇的人,难道我得了什么丢失记忆的病?总感觉丢掉了很重要的东西,能想起来的回忆,却再也想不起曾经想写它的感觉。
写它是因为某个女孩,我喜欢却没见过,一直活在我脑海里的女孩,直到我死了她才会消失的女孩。
我不想重复过去,我故事里的构架,去创造一个过去死板的人,我想,我活到了现在,至少应该让她存在于现在,可是那份丢不起的伤痛,却让我无法释怀。
生活在茫茫人海,相遇便是缘分,或者我们换不来五百年一次的擦肩而过,至少换来了两百年一次的QQ问候。
我的灵感便来源于某个相识而又消失的女孩儿,生活在不同世界里的女孩。
《无殇》,我已经忘记了这个名字到底是什么含义,所以为此翻了翻词典,殇,没成年便死去,没有成长便夭折。呵,好悲伤的名字,无殇就是永不夭折,我真的想不起来我对这部作品,到底倾注了一个怎样的感情,但是,当我了解到《无殇》的含义的时候,我却想哭,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真的好想哭。
明明忘了,却还有悲伤地感觉,记忆这个东西,可真是比毒药还残酷,能让我记住,却忘记了冲动的感觉,这就是我踌躇很久,无法言说的痛苦。
是什么不会夭折,千万不要说感情不会夭折,生活在这个浮躁时代的我们,或许根本不会相信这样的话,总有一天你身边的人会变了模样,这不是诅咒,而是年轻。年轻的我们根本不懂爱与真情,或许少数人掌控到了,爱的真谛,但能不能坚持,还依旧是个未知数,因为,我们太年轻……
我想笑,年轻的资本就是抛弃感情?呵呵,我确实笑了,未免太可笑了。如果能经过这个浮躁的时代,最终还能修成正果的人,那真的不是可以用凡人的眼光来衡量的了,要不就是女人心甘情愿,要不就是男人默默付出,他们之间总有一个为此而奉献,然而有了这份奉献,或许就是所谓的修成正果。
《无殇》既然是永不夭折,那我便会继续,不在乎人看不看,多少人看,不在乎谁知道,没有理由的去写,为什么?,因为它叫做《无殇》。既然叫做《无殇》,便值得我去付出,这就够了。
嗯,深夜了,一个人独守空房的老男人,对着一台破旧的傲娇笔记本,心里蛮伤感的,却又找不到伤感的地方,就让我默默的一个人站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俯瞰着这个世界的你们,悄悄地记录下,不为人知的预言,当做我序言的诗篇……
2015。08。03钱坤雨留
序(二)
回忆是美好的,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某一个傻蛋自不量力的像成为一名被后世铭记的作家,用这样的眼光喜欢上了遥不可及的少女,那时候那名少女走的是清华之路,幻想作家只不过是名普普通通的专科生,200多分考进四表大学的大专生,但是他自己却不知道,自己未来其实什么都不是,三年的时间他一直在逃避,害怕痛苦,喜欢懒惰,他一件事情都没有做成过,内心深处随着年龄的增长,自不量力的傻瓜终于认识到了自己曾经的错误,自己根本就是遥不可及的追求,那位少女或许如今早已成为了人妻,但是不论过去多久,他永远多不会忘记曾经喜欢的想法,那份回忆酿成的美酒,他们一起聊天,一起诉说着哪一首歌是喜欢的,诉说着只有短短的诉说,可是永远也改变不了他真心喜欢的永远,她喜欢做菜,和他一样,她温柔贤惠,她博学多才,她喜欢他喜欢的动漫,她会弹他向往的钢琴,他喜欢她就像是向日葵不能没有太阳,只是后来或许向日葵也明白了,就算是没有太阳,有光他就能活,不论是人造光,还是月光,只是改变不了他还是向日葵的嗜好。
生活中的我们错过了很多的事情,也明白了很多的事情,明白了很多事情的我们渐渐知道了曾经没有听父母话的后果,这和父母没有关,和我们自己有关,是我们自己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是个没钱,没朋友,快没女朋友,没房没车的没有青年。
有的仅仅是我的一点幻想,希望我的幻想可以在这个世界放大,成为我的梦想,最后成为我的理想,成为我的现实,只是,他不可能了,因为我没有重新活一回的机会,我的年轻再也不在,我的身体渐渐走向了衰老,我会从人生的颠簸中变得没有勇气与动力,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时间赛跑者,我就是我,一个喜欢幻想的末流作家。
我丢了该有的心,创造了未知的世界。
————萨尔·吉洛德。
请进入我的幻想世界……
第一章一个人也能活着,大不了养只猫
“于加新在家吗?这有你的快递。”
“在。”
“签在这里。”
“给你。”
“嗯。”
我拆开邮递,上面是一张红色的录取通知书,我知道这是我未来要上三年的大学,虽然是个专科大学,可是不否认这还是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
我转身走进了屋子里,屋子里摆放的很整齐,是我喜欢的最干净的摆法,虽然我不是处女座,一个人躺在床上,望着外面吊棚的天花板,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竟然会在一个瞬间就变了,变得让人难以接受。
三天前自己是一个大公司的公子哥,是一个有梦想成为最伟大作家的有志青年,三天后父母双亡,公司破产,唯一万幸的是自己没有背上外债。一个人好好地活着,比什么都强,或许命里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从零走起的有志青年,可是有志青年如果连汤都喝不上了,这还真叫人尴尬非常,最让人尴尬的是学费没有,这个房子是一间土坯房,北方的干打垒。小时候这是自己的家,自己也从一无所有的生活过来过,从大陆的最北方走到了最南方。
“新哥!”
外面有个声音,从床上下来,走出去看到衣装潇洒的少年朝自己走来,眼前这人名字叫徐岳峰,同班同学加死党,两家父母从前相熟,后来他父母跟着他们家的老父亲到了国外,在国外做生意做的风生水起,也算是富N代。
“疯子,你怎么来了。”内心还是差异的,这小子从听说自己家公司倒闭了之后就不见了,他以为回国外了,却没想到今天出现在了这里。
徐岳峰搂住我的脖子,虽然已经是习惯了,不过还是躲了过去,他比我矮,倒吊着他自己会很累。进了屋,他自己倒了杯水,这才问:“听说你报了专科?”
“嗯。”
“你有病啊!”起立,严肃着指着我,我冷笑的让他指着,“你说你脑子简直被驴踢了。”
“还有呢?”我的笑容不变,也没有了冷气流过。
“还有?还有个屁,你考到哪里去了?我可跟你说按照约定老子是进清华了,你得带我。”他眼巴巴的望着我。
我伸出手像摸我家小猫似的摸了摸他的头,才答应说:“可以。”
他有些生气的拍掉了我的手,白了我一眼,委身做到了炕上,说:“可以什么,我还不知道你去哪里呢。”
“清华对面的品质学院,我学的是工商企业管理。”
“啊?什么鸟专业,要不就工商管理,要不就企业管理,你怎么搞成工商企业管理,还有还有,清华大学对面不是颐和园吗?真的有学校吗?”他满脸的质疑。
我起身搂住他的脖子,自己还是蛮喜欢的,我个高一些,搭着手臂蛮舒服的,说:“如果我不去还真不知道那里有个学校,隐秘在任何人都看不见的地方,你就不用努力回忆了。”
“随你,你自己的事自己操心,我得走了,我下午三点的飞机,我还要从这赶到哈尔滨去,这个给你。”
“拿回去!我不要,我自己有钱,不然我也不可能去清华园对面的品质学院。”
将他放到我手里的卡重新放回到了他的手心里,他点了点头目光有些复杂的望着,最后一声叹息转身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我知道一切都是一种必然,或许是因为最近经历的多了,越来越看的明白,你欠了别人什么终是要还的。
这样一个人没准真的会很好,我抱起猫,就在想,至少陪在我身边的还有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