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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列支敦士登·一

听得维尼斯的话,王岩闭上眼睛感受着自己的身体,发现在身体几条阴脉中充斥着散漫的阴气,而阳脉中的阳气则一蹶不振,龟缩在睛明穴里。身体的温度则十分的低,心脏的跳动速度十分缓慢,而每一次搏动却迸发出强大的力量。

“怎么样,我的朋友?是不是感觉到了重生后的美好?”维尼斯洋洋得意,“拥抱新生吧!力量,永生,还有这花花世界!”

“你们把我变成了吸血鬼?”看着苍白的手掌,冰冷而没有一丝血色,王岩喃喃问道。

维尼斯耸耸肩,“当时你的情况很危急,为了救你,我只能这么做。那位美丽的沈小姐也是同意了的。”

“你也同意了么...”王岩轻叹,他大概知道沈鸳为什么会同意——在经历了那些之后,她因为吸血鬼的身份而觉得这个世界不公平,因此希望有一个人能够和她同病相怜,成为和她一样的黑暗存在。

罢了,罢了,陪你这么久,我就这么继续陪下去吧。

对沈鸳的决定,他并不怨恨,这是人之常情。况且当时自己被轩尼斯虐待的快挂掉,用这种办法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对于吸血鬼的身份,他其实并不排斥,甚至心底里还有一些期待——不管怎么样,自己终于脱离了平凡的人生,不是么?不用再朝九晚五的案牍劳形,不用在刺眼的阳光下去对对他们陪笑,不用被法律、社会道德束缚着永远只敢想象一些事情...

“嗯,我想刚醒来的你肯定需要一点营养品。这不,我带来了八二年的红酒。”

王岩很想问葡萄酒和营养品有什么关联,却见那褐色的玻璃瓶中倒出褐色的液体,并不是常见的红酒那般显紫黑色。盛着酒液的高脚杯,在维尼斯手中不停摇晃,动作优雅而敏捷,一股奇特的香味弥漫开来。带着一丝芬芳,却不是红酒带有的果木香气,又有一缕淡淡的腥气夹杂在香气之中若隐若现,十分之诱人。

“八二年的拉菲就是这种样子的吗?”他有点失望,难道说红酒放三十多年就会变成这个颜色么?

“你说什么?八二年的拉菲?”维尼斯狡黠的挤挤眼睛,嘴角扬起恶作剧得逞的笑意。“这个八二年可是一八八二年,如你所见,它不是葡萄酿造的,而是用人血酿制而成。血族的世界中,红酒(redwine)和葡萄酒(wine)可是不一样的哦!”

利用外语的文字陷阱耍了王岩一把之后,他拿起那陈旧的玻璃瓶,指着发黄的酒标上,那一行模糊不清的一圈花体字,郑重其事的介绍道,“而这瓶,叫做达尔文之血!因为它的主料来源是物种起源论的奠基人,猴子的后代,达尔文的血。”

带着回忆的神色,维尼斯谈起了过去。“一八八二年的春天,那时的我们兄弟俩,还只是血族中地位低下的侍从级人物。达尔文病危的时候,我们接受任务去将他转化为血族,以求延续他的生命。”

“什么?达尔文还活着吗?他也变成了吸血鬼?”王岩倒是没想到,吸血鬼对于人类文明进步方面居然这么有情怀,居然将达尔文变成吸血鬼来延续他的研究。

“没有,那个家伙对于血族的成见太深,居然斥责我们不属于正常的物种。最终宁愿病死也不接受我们的恩惠。”露出一丝狠毒的笑意,“元老会对他的行为表示了强烈的不满,让我们活生生抽干了他的血,酿制成红酒,作为纪念。这一瓶,是我私藏下来的三瓶之一,也是最后一瓶了。为了庆祝你的新生,我特意拿出这最后一瓶达尔文之血,来纪念这物种起源的伟大时刻。”

端详着手中的酒杯,王岩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端着的是达尔文的血液。想想蛮恶心的,一个大胡子的皱皮老头,自己要喝他放了两百多年的血,实在是难以下咽。可是那香味却实在是太过诱人,王岩可以感觉自己的肠胃在蠕动,急切的想要得到这褐色液体的滋润。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更何况是这么诱人又有典故的东西。

“和我一起的那个女孩呢?你们叫她沈小姐的那位。”摇晃着高脚杯,学着品酒师那般细细嗅了一下杯中的液体,王岩随口问道。

“抱歉,她已经不在了”

摇晃着杯子的手陡然停住,王岩的瞳孔剧烈收缩,抬起头盯着维尼斯。他不敢相信,自己困在梦境世界中半个月之后,沈鸳就这么死掉了?

自己玩命的修炼,冲破精神屏障,还是晚了一步吗?想起和她发生的一切,王岩几乎要停止了呼吸,冰冷的窒息感压得他有些胸闷。端起酒杯走向窗台,黑色夜幕笼罩着一切,就如自己的半生。冰冷的夜风中,他的双手在颤抖。体内的阴气与这夜间的阴气产生了共鸣,开始不受控制的扩散开来,一时间阴风呼啸,温度都变得更加低了。

随手丢掉手中的酒杯,白色的瓷砖地面上,褐色的液体横流,流过王岩****的脚他也没发觉。自责,愧疚的情绪快要吞噬了他,回头看到仍然好整以暇的维尼斯,内心的野兽开始嘶吼。“是你们,搞出的事情,都怪你们,都怪你们...”

不顾脚下沾着酒液的湿滑,王岩口中不停的重复着“都怪你们”,缓步走向维尼斯,带着汹涌的阴气。

维尼斯并不在意,哪怕他是狮子,也只不过是一头新生的幼兽,有什么好担心的呢?王岩一把掐住他的脖子,维尼斯不是没反应过来,而是他认为王岩根本没有力量对自己怎么样。然而一接触到那澎湃的阴气狂潮,他便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很离谱,这个新诞生甚至还没进食的血族,体内的能量居然要远远超过自己!

双手架住王岩的单手,想掰开他铁钳一般箍住自己的手指,却根本掰不动。他能清楚听到自己的颈椎在“咯吱,咯吱”的响,阴气的笼罩下他浑身冰冷,耳中听到王岩不停的在重复低喃着“都怪你们”,低沉中带着狂躁的杀意,如撒旦的召唤。

掐在脖子上的手如机器般越收越紧,平稳而不可阻挡,本就苍白的脸色如同痨病鬼泛起异样的红色。他想解释,脖子上的手却死死的收紧,让他的声带都无法颤动发声。急中生智,连忙从外套夹层的口袋中取出一封信件,伸长双臂尽量离王岩更近,希望他可以注意到。

幸好王岩的英语因为田糖出国的原因而一直不错,幸好这是一份机打的电报而非手书的花体英文信件。王岩大致看到了“送她去非洲”的字眼后,伸手夺过信件,松开了维尼斯。大致看了一下,原来元老会是派遣沈鸳去非洲参与组织任务,大体是熟悉血族的办事方法和锻炼她的能力。伸手拉起仍然趴在地上,像狗一样伸着舌头大口呼吸的维尼斯,王岩有点脸红,自己对沈鸳的消息太过敏感,只听到她不在了的消息便想当然的认为她死掉了。同时他也很惊讶,自己阴气爆发带来的强大力量,居然连吸血鬼都无法抵挡,实在是匪夷所思。再看自己的穴道内,除了涌泉穴中第一次炼化的那道诡异阴气,其他的都在刚才的爆发中挥霍一空。

“恩,对不起,中国的俗语‘不在了’就是去世了的意思,你刚才说的话让我误解了,在此我要向你道歉。”

维尼斯喘了半天,终于回过气来,喘着粗气打理了一下被弄皱的外套,没好气的对王岩说道,“你是不是对血族有偏见?认为我们都是屠夫和刽子手?你不觉得你有点太过偏激了吗?”

被维尼斯质问的时候,王岩不会去辩驳,他确实对吸血鬼抱有偏见。毕竟不是同一个种族,而吸血鬼最大的特征便是人血为食。这不得不让他对这个有着很多传闻的种族,抱有深深的成见。而沈鸳的离去,只是一根导火索,引爆了他心中的不信任和害怕。

“拜托,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是属于你们人类的时代!而我们,只是在阴影中求生的一群可怜人罢了。政治、经济、军事、科技、能源,才是掌控这世界的资本,而这些方面最强的,就是人类。黑暗和愚昧的中世纪,才是属于我们的荣光所在。”哀叹一口气,似是在感叹自身与人类的地位调换。

“现在我们在列支敦士登,这是人类和我们的妥协结果,和梵蒂冈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后,人类才让这个国家变成血族最后的领地”

王岩想去拍拍维尼斯的肩膀表示安慰,却见他又突然精神焕发了起来。“啊哈,谁又能想到,我们能如此好的治理这里?”

从怀中拿出一枚造型古朴的银色尾戒,递给王岩。“天快亮了,为了消除你的偏见,我想邀请你一起逛逛我们的国家,如何?”

王岩故作欣然的点点头,接过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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