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打点行装,准备远行,门外传来师傅的声音:
“安然,你第一个要去的地方是哪啊?”
“师父,其实我也没什么主意,先往东走吧,去落叶城,看看世界之树。”
“嗯……既然是帝国的一份子,总要去看看我们的图腾,那里有师父的好朋友——树精卫士鲁特伦夫,这是我写的一封信,必要的时候,你交给他,可以帮你一把。不到万不得已,一切都要靠你自己,这才叫历练,懂不懂?”
“嗯,弟子记下了,师父,你还有其他要交代的么?”
“对了,你现在身上只有一根大魔杖对吧?”
“嗯,我很喜欢,还有一副加速手套,和一条力量腰带。”
我对自己做出的这根大魔杖非常满意,它近乎完美地继承了三根树枝所附带的属性,由于三者在质地上是螺旋缠绕的,所以这根手杖特别坚固。
“那你现在的属性值呢?让我看看。”
我和师父对视,从我的精神之海师傅看到了我的属性值:
力量26
敏捷23
智力25
“不错,有段时间没有注意,你的进步很大。我这里不能测出你的等级,不过可以肯定,你绝对够的上近卫英雄的标准。”
每一个炼金者,每一个魔法师,每一个战士,当他们16岁的时候,身体都会发生一些改变,拥有自己的基础属性值,力量、敏捷、智力。三者之和在50以上便会得到世界之树的认可,拥有成为近卫英雄的资格。
帝国很大,需要有人来管理,强敌环伺,需要有人来保卫。一百年多前,英雄联盟成立,作为帝国的领导者,统管八城,领袖谥号先知。
有资格的人,宣誓效忠联盟之后,便会获得近卫英雄的称号。
其实师父也不知道,我的身体没有变化完成,现在每天晚上,都能听到自己骨骼的爆裂声,很是渗人。也就是说,我的属性值依然处在一个变化的过程中。
除此以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属性成长,至于我自己,条件有限,没法测算,不得而知。
师父沉默了一会,又缓缓开口说道:
“安然,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或许,你本不适合做一个普通的炼金者,你可以成为一个强悍的战士,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魔法师,可以去尝试很多不同的职业。你的天赋很高,也许炼金术,桎梏了你的发展。我把你当成我的孩子,从个人出发,当然希望有朝一日你能继承‘炼金术师’的称号。可为联盟,为帝国,我不能埋没一个正在成长的天才,所以,你离开这里之后,无论做什么,我都支持。”
“师父,你说的对,我的确不甘心做一个普通的炼金者,”我顿了顿,握紧拳头,接着说道,“我要成为一名冠绝古今的炼金术师。不是因为你的原因,我才立此志,而是因为真的喜欢这个职业,非常喜欢。”
“真的么?那太好了,我炼器多年,却无多少创新之举,临行之时,送你几样得意之作:
这双速度之靴,是我得到英雄称号的那天,上一任先知加洛德前辈送给我的,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做个纪念,送给你。
这张玄冥盾牌,是用当初在神器梅肯思姆之侧,苦修数日,方才绘出的卷轴合成的,大陆仅此一件,送给你。
这条回复头巾同样是绝无仅有的作品,和玄冥盾牌几乎完美的继承了梅肯思姆的基础,可惜,没有神器的技能,它也是你的。”
我接过三件装备,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心里明白,这就是最后的分别了。
我不想哭,可泪水还是涌了出来。
“师父!”
我扑进了师父的怀里,只有真的离别,才让人不能自以。
穿上鞋子,戴上加速手套和力量腰带,披上回复头巾,背起玄冥盾牌,腰叉大魔杖。
迎着清晨的甘露,我离开了生活了13年的圣光。回头看看城门,心中默默祷告:“师父,保重啊。”
身上的装备:
速度之靴加速手套力量腰带大魔杖回复头巾玄冥盾牌
技能:
酸雾
只有真正离开了家,才知道孤独的可怕。
路上人很少,走到日已西斜,才看到前面一间酒肆,还好,不至于风餐露宿。
酒肆的名字起得很雅致:酒仙阁。
一天没吃饭,是时候进去大吃一顿了,不过饥饿让我忘记了出门时的错误,带了装备,带了衣服,没带钱。
走进酒肆,里面的摆设十分简单,三张桌子,几条长凳。我走到离门最近的一张桌子旁边,兀自坐了下来,刚要喊店家,话未出口,方才想起自己出门忘带了点儿东西,没办法,没钱是不能吃饭的,虽然饿,也不吃白食。
还是到落叶城找点事情做,挣些口粮吧,不然远行之始就被饿死,岂不太惨了。
这样想着,我便站起身,准备离开。就在此时,耳旁突然响起一声大喝:
“刚坐下就要走么!”
这个声音像一个炸雷,震得我浑身起了一个激灵,精神之海仿佛被穿透了一般。听上去有几分戏谑,亦带着几分浑厚,绝对是个高手,来者何人?
心中带着疑惑,还未来得及四下里观瞧,一个身影从天而降,这声音的主人速度之快,当真吓了我一跳。
定睛一看,来的是一只硕大无比的熊猫,身宽体厚,黑眼圈,白毛发,胡子梳得一丝不苟,赭黄袍开怀,旧短靴踏地,腰上别着一个很符合他型号的酒壶,整个人用两个字来形容——威武。
据师父所说,熊猫一族隐居在落叶城附近的山林之中,很少有族人入世,但每一只成为近卫英雄的族人都是赫赫有名的守护者,难不成,这位也是落叶城守护者之一?
见人不能失礼,连忙深鞠一躬,说道:“晚辈唐突,因为没有带钱,所以不敢叨扰。”我不担心这位熊猫对我有什么恶意,别的不说,我知道熊猫吃素,对人是不会有兴趣的。
“你这小家伙,说话很客气啊,我看上去有那么老么?”
他一边说,一边围着我踱步,审视这位不速之客,想必他就是这酒仙阁的主人。
转了两圈,走到我面前停了下来,面带微笑。
人的微笑或许还有其他含义,但熊猫的笑容实在太可爱了,让我感受不到一丝恶意,憨态可掬。
“嘿嘿,小家伙,我不太喜欢别人对我那么客气,多见外啊,既然来到酒仙阁,都是朋友,没钱也有情谊,长短坐一会,给个面子好不好?”
“原来是阁主前辈,好,那就坐一会,不知前辈怎么称呼?”
“我叫曼格斯,你呢?”
“晚辈安然,”我双手抱拳,再鞠一躬,“没带钱是真的,不过我愿意用劳动换些食物,给个机会好不好?”
“你想为我工作?也不是不可以,可是你会干什么呢?”
“您别看我年纪小,还是有力气的,搬东西做苦力,这些简单的工序都行。”
“好吧,你帮我把院子里的那个酒坛搬过来,我就请你吃饭。”
“就这么简单?”
“啊,就这么简单,不光吃饭,酒也管够。”
看他不像在逗我,还是试一下吧。
走到院中,看到了一个酒坛立在院子中央,大概有我腰两圈那么粗。虽说外观大了点,但只要里面装的是酒,我应该着得住。
这样想着,我走上前,弯下腰,双手吃力,猛的一起,险些摔了一跤!猛退几步才堪堪站稳。好奇怪,刚才的力气,少说也有两百斤,这酒坛却像生了根一样蹲在地上,纹丝不动。
“怎么样,重不重,重的话就算了,我给你安排点别的事做。”曼格斯的声音从屋中传来。
“还好!我再试试。”
摇摇头,这下我不觉得这是一个简单的工作了,虽然不知道这酒坛有什么古怪,但一个充其量一百斤的酒坛却有近千斤的分量,当真出乎了我的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