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夏夜总是那么迷人,清凉的天空可以清晰地看到无数明亮的星星和一轮妖娆的血红色弯月。
“共和历100年,5月17日,晴。”
“已经是午夜了,今天是我第一次守夜,和我一起守夜的人是我亲爱的露丝。草原的夜晚有点冷,我将露丝裹的紧紧的,不让夜晚的风使她受寒。
“今天是历练的第二天,我们五个人在明珠湖和渔人打杀了一天。我们差一点就落入了狡猾的鱼人的包围圈,不过好在大家的身手都不错,逃了出来。幸运的是露丝在我的保护下并没有受伤,而不幸的是莉丝这个法师不小心被鱼人的爪子抓破了手臂,所幸职我们这些业者受灵魂能量的保护不会留下伤疤。
“鱼人真是一个狡猾的血族,可惜它们缺少决斗的骑士精神,也过于胆怯,骑士的美德里不允许胆怯。而且它们常常以多欺少,丝毫没有英勇的概念,竟然有抛弃伙伴独自逃跑的鱼人,也无怪乎它们只是下等的血族。
“而我们的队友则十分可靠。我在孤傲的希瑞恩斯身上看到了他的英勇,尽管他看上去十分孤傲,但我觉得他需要友情,而我和露丝都十分愿意和他结下深厚的情谊。
“同样英勇的还有隆,他和希瑞恩斯一同为我们三人吸引这些万恶不赦的鱼人。如果不是他的主意,我们或许对这些狡猾可恶的鱼人没有办法。当然,我并不是畏惧这些该死的鱼人人多势众。只是露丝过于柔弱,她只是一个牧师,在没有掌握技能的情况下她几乎没有作战能力,作为她的骑士,我应该每时每刻守护在她的身边,寸步不离。
“还有莉丝,她的剑术虽然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但作为一个法师,短期内已经足够了。相信她以后的剑术一定会更好。而且她也十分美丽动人,尽管还逊色露丝一分,但已经很完美了。
“值得一提的是:我在隆身上看到一股潜力,一股成为领导者的潜力。他的确是人中龙凤,但她注定找不到一个比露丝更加完美的伴侣,在爱情上,他不及我。
“不过我真的十分想不明白,为什么万能的上帝不将血族全部除去呢?这样会减少多少妻离子散、国破家亡啊?为什么上帝不除去血族呢?”
谟讷停笔想了许久,又继续写道:
“我想明白了,这一定是上帝给我们的考验。不虔诚的人总会因此而受到制裁,而虔诚的教徒则会受到上帝的救赎,灵魂得到上升天堂的机会。愿主保佑我们,我们都是主忠实的仆人;我们愿意按主的旨意行事;我们定当将血族斩草除根。愿我主保佑您忠实的信徒。
“晚上扎营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远离明珠湖,不然一定会被那些该死的血族烦死的。本来我准备的晚餐是烤肉干和炖肉汤,我的空间戒指只有腌肉干。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会吃那些鱼人的尸体的,愿上帝保佑其他活着的鱼人不然浪费这些尸体。不过因为莉丝的空间介质里放了许多土豆和蔬菜,她给我们每人都做了一碗青菜萝卜汤,味道好极了。不过依然和我亲爱的露丝有着一丝丝差距,当然她已经十分完美了。虽然露丝这四年来都没有下厨了,但我向上帝发誓,露丝的手艺绝对值得上帝称赞,或许只有那些比恶魔还恶魔的血族才不知道欣赏。
“我亲爱的露丝好像睡着了,毕竟她只是一个文弱的牧师,战斗了一天终究会累的。大家也都十分体谅露丝的体质,没有让她单独守夜而是让她和我一起守夜。要知道,连年龄最小的莉丝都是自己一个人独自守夜呢。看来以后有必要帮露丝训练一下体能,不然以后继续像今天这样一只血族都没有杀死。上帝也会苦恼的吧,赐予我们力量就是为了让我们除尽血族。不过哪怕是上帝,也会体谅露丝吧,她这么虔诚而且善良,连血族都没有忍心杀害。
“今天的日记就写到这里了,深夜里狼群的活动的频繁许多,既然露丝睡着了,那我就应该更加认真地守夜,不能让大家陷入危险当中了。”
一团明灭闪耀的篝火在一片夜色中映照出一个伏案的影子,谟讷将笔记本合起,连着一支铅笔收入空间戒指中。
火光里,谟讷带着骨戒的左手紧紧收在衣袖里,用衣袖裹着。这是他的她。
火光的温暖和谟讷的温暖,这一刻,露丝应该十分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