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能委屈求全,男儿要走遍四方,行万里路,做大事,才能成家立业。”
看守所门外,一个看上去有着几分阳光的青年,回头冲着路面狠啐了一口,独自大声喊着,面带不屑的神色。
“万云,你要是不想走的话,我可以再让你去里面再呆一段时间。”一个雄浑的声音,从看守所大门里传了出来,伴随话音一同出现的,还有一个穿着警服的男子,国字脸,一双眼睛不带丝毫感情的盯着万云。
“哈,哈哈,原来是程队长,您看您说的,那里面又没有什么好玩的,还是外面好,外面好。”万云一回头,见到来人,立马换了一副表情,这个人,他心里恨得要命,自己一年当中,屡次被这个程队长批评教育,好像就认准了他一样。
“别跟我嬉皮笑脸的。”程队长呵斥了万云一句,接着掏出一包烟,对着站在一旁臊眉耷眼的万云示意去一边站着。
两人走在并不宽阔的马路上,万云摸了摸身上,瞧了一眼旁边的程队长,咂吧了一下嘴。
程队长斜了他一眼,把烟扔给了万云,缓缓说道:“万云,你还记不记得,咱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万云把烟点燃之后,猛吸了一口,脸上露出悠然的表情,才悻悻的回了一句,道:“程大队长,您就别总教育我了,我干这一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十年前,第一次被您抓,这十年您不是就盯着我自己吧,我只是干不惯那些伺候人的工作。”
“我程元泰从进入反扒行动组之后,只有你,屡教不改,你看看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个像你这个样子,不学无术。”程元泰停住脚步,看着在他身后两米多远的万云,一脸的怒容。
“别啊,您看你,一说我就生气,气大伤身啊。”万云满不在乎的回道,眼睛却四下乱瞄,身子一动,冲着程元泰喊道:“我有事,先走了啊,谢谢你的烟,以后别再见了。”
“这个混小子。”程元泰望着几个转折,消失不见的万云,拳头捏的嘎嘣作响,摇了摇头,“烂泥扶不上墙。”
万云跑出很远之后,平复了一下呼吸,慢悠悠的走着,他心里对程元泰的评价,就是,刚正不阿,一个好人,正直的警察,但是这都是在他偷窃的时候没被抓住时的想法。
想想自己,二十四年,幸福的童年,在当时还很小的年纪,爸爸带着他来到一个很大的地方,里面有许多小孩子,也有比他大很多的哥哥,把他放在了那里之后,就再也没有来接他,而且妈妈也没有来过。
夜晚是每一个小孩子的梦魇,他不停地哭闹,大喊大叫,换来的却是拳打脚踢,没有谁来帮助他,只是哭得更凶了,直到累了,才疲惫的睡去。
几年之后,他才知道,这里叫孤儿院,但是自己明明有爸爸妈妈,怎么会是孤儿呢。
当万云十四岁的时候,终于忍受不了孤儿院的生活,跑了出来,对于身无分文的他来说,钱,是无比的重要。
在一家大型超市里,一直躲到了深夜,才战战兢兢的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出来后,饿了一天的他,冲到食品区,抓着蛋糕就往嘴里塞,噎得自己不停用手捶打着胸部,这一夜,是他最难忘的。
当他到了现在,整整十年过去了,他还是他,没有改变,但是他始终坚信着,这个世界有着他不知道的一面,每次出门寻找目标之前,总会在心里面,把满天神佛,地狱恶鬼,都念叨一边。
也许是真的起了作用,或者是心里作用,每次都能顺利的得手,让他颇为有些沾沾自喜。
直到他在商场里偷一个看上去穿着时尚的女孩的时候,一只刚劲有力的大手,闪电般的捏住了他的手腕,一个擒拿,然后感觉左小腿一疼,整个人直接被摁在了地上,耳边一个声音响起,很好听,“程队长,这就是那个惯偷吧,看着还是有点帅的,可惜了。”
万云动弹不了,嘴里直哼哼,心里却想道,“给小爷做套,今天出门时忘记念叨念叨了。”
一阵刺耳的喇叭声迎面传来,惊醒了因为分神而走到马路上的万云,急忙一个箭步,窜到一旁,耳中传来司机的叫骂声,对着疾驰而过的汽车,比划了一个国际性问候手势,才往自己租住的屋子赶去。
这次被程元泰抓住,关了一个月,万云思前想后,认为自己不适合在老家呆着了,而且现在的自己,孑然一身,好在还有一门技术,不至于饿死,应该去外地发展。
而且他认为自己已经可以称之为火眼金睛了,只要他认准的目标,不到一时三刻,准会钱包到手,而且只拿现金,还会把钱包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回被窃人的口袋或者包里,他有三不偷,病者,残疾者不偷;儿童,老者不偷;农民工不偷。
他自己美名其曰,盗亦有道,却被程元泰称之为谬论,更是教育了他一整天。
回到出租屋,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一身名牌,略带帅气的脸庞,即使自己不当小偷,去个夜场里,相信也会能赚不少,只是他认为那是个体力活,自己做不来,才放弃了。
在把马桶拆下来之后,拿出一个用塑料包着的银行卡,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这是他的全部身家了,为了避免那个程大队长搜家,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因为他实在不同于一般的小偷,而程元泰也不同于一般的反扒队长。
站在站台前,回头看了一眼生活了24年的地方,心里一阵热血沸腾,终于要去外面大展拳脚了,不必窝在这个小城市了,但他还是感觉到,冥冥中,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看着手里的车票,“省城,我万云来了。”
程元泰的办公室里,一名年轻的女警说道:“程队长,万云去了省城,我们不制止吗?”
“制止?怎么制止,他只是有偷窃的案子,又不是杀人放火,我们没权利干涉他的去向。”程元泰喝了一口茶水后,淡淡的说道。
“可..。”女警还要说些什么,却被程元泰制止了,“好了,你去忙吧。”
客车一路哼哼唧唧的向着省城驶去,而万云坐在客车上,却愁容满面,之所以不坐火车,是因为他觉得在客车上到达省城的话,路上还能有点收获,而且客车有个好处,就是只要不在高速路上,想在哪里下车都可以,这样的事情,火车可做不到,只不过,让他万万没想到,这车也太破了一点,真怀疑能不能开到省城。
为此还特意问了一下司机,回复却是,“我这车,别看破了一点,一天能跑5个来回呢。”
万云无奈,只好回到座位上,闭目养神起来。
好巧不巧的,客车要进省城的话,为了避开收费站,要经过一个比较大的农村,这时候,天已经差不多要黑了,汽车路过一个土坑的时候,排气管一道粗黑的烟柱喷出,哀鸣了几声,就不在动弹了。
司机下车检查之后,说道:“没事,没事,1个小时就好。”
客车上人人怨声载道,离省城还有段距离,总不能走着过去,万云走下客车,迎面一股冷风吹来,让他激灵灵打个冷战,脑袋清醒了不少,当时想要顺便捞一票的想法,趁此良机,跃跃欲试。
走到一个穿着西装的胖子旁边,这是他上车时就准备要下手的目标之一,东北凡是认为自己有点钱的,都是脖子一个粗链子,拽得二五八万似的,万云就看不惯这种人。
刚要搭讪的时候,村子一个角落传来一声不似人声的叫喊:“我妈诈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