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蓝色的凉鞋(下)
回头,再看一眼石湖吧,湖水浑浊了许多,远望去,一片苍茫。祖父拭去脸上的泥水,长叹一口气,再见了,石湖,我和林家妹子独处的二人世界。离开石湖之后,又要面对学校,面对家庭,面对一切与自己有关的人。从此不再自由了,她就躺在湖边的草地上,仍然没有醒来,这一点让祖父很困惑。
心说,怎么可能啊,我都一点事儿都没有,她怎么会昏倒了呢?祖父伸手去摸她的额头,林雅欣可爱的脸蛋显现出些许苍白。毕竟三天没吃饭了,包括祖父在内,都饿了,那是必然。或许是祖父已经饿过了头,对事物没有了向往。
然而吴孟晨则截然不同了,他上了岸之后就开始琢磨梁家的肉食。
“阿取,阿取,我今天要回家。”
“憨子兄弟,你要回哪个家啊?”
“梁…..”两字未吐出来,祖父已然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是因为自己还在习惯性的迷茫惆怅中逗留,并未有要立即说话的意思。祖父知道他想回梁光明家,也就是吴孟晨的本家。
“好吧,走吧,我们一起走,不过,你得替我把她弄醒,你看看这妹子,那么娇嫩,为何要躺在地上呢?”
“嘿嘿,她睡着了而已,她在装。嘿嘿,真的,我说真的,我说的是真的”吴憨子繁复重复最后一句话,生怕祖父不能明白。
“我不信,不过我可以试试”
祖父探身弯腰,拉着林雅欣娇嫩的小手,轻轻的用她自己的手去抚摸她自己的脸蛋,林雅欣还在努力的装着,不过最后还是矜持不住,“噗嗤”笑起来了。
醒来之后,她一直盯着祖父的眼睛,而祖父甚至不敢和她对视,因为马上就要回家了,在湖上发生的事儿,可千万不能让双方父母知道,不然,不然,
祖父也不知道有什么后果会发生,反正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和林雅欣在石湖上的经过。
“就送到这里了,我要回家了,看见吗?你妈妈就在前面等你”
“真的啊,妈妈…”林雅欣直奔张老师而去,当她走到妈妈跟前再想张望四周,寻找她的阿取哥哥的时候,祖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后来父亲听祖父讲过,他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愿意看到林雅欣的母亲,真希望林家妹子也不要什么事儿都跟她母亲说,
正午时分,雨后的天气似乎热了很多,祖父和吴孟晨,坐在凉棚下大口大口的喝汤,脸上的汗珠哗哗直下,梁屠户和他的夫人,一边切着牛肉,一边心疼着孩子,
“阿取,你知道吗?这几天你妈妈到处找你,哎,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吃完饭,赶紧回家看你妈妈去,她好想发烧了。”
祖父似乎没听见一样,继续大口吃肉,大口喝汤,直到吃完四碗汤,许多肉,才感觉到饿,如果没有人制止他,他肯定会撑死,祖父自己并不知道为什么,吃饱了才感觉到饿。
起身,再看看周围的树叶,道路,似乎力气暴涨了,开心愉悦,纠结回忆,各种滋味涌上心头。
不久前的过去,还在和四弟一起吃饭,比赛喝汤,光景仿佛就在昨天,而今天如梦一般,恍然不知所措,回家吧,看看妈妈吧。
太祖母换换坐在床上,看到祖父来了,泪水潸然而下,触发祖父也是泪流满面,仿佛生离死别后的重逢,大约是喜极而泣。
太祖母紧紧抱着祖父,祖父又深深呼吸到了那种充满依赖感的体香,是爱,是关怀,祖父对这几个月依赖的事情,似乎都没有怎么适应,唯独这种体香,唤醒了祖父的认知。
是的,自己是秦老师的儿子,靳升的儿子,
再迷茫的人,也难以挡得住反复的提醒,祖父大约是适应了自己的格局。确定了自己的位置。从当初的迷迷糊糊,到现在的开开心心,经历了太多太多的。
“妈妈,我的小狗还好吗?还有小鸡,它们怎么样了呢?”
“你不在的这三天,妈妈给你喂养的好好的呢,你快去看看吧,我起来给你做饭吃,你爸爸4点就回来,因为下午没有多少课。”
时间似乎是看不见的,但又的确是存在的,祖父看不见自己在长大,却能看得见小鸡身上的羽毛露出来,这份欣喜难以掩饰.祖父伸手捧起一直小鸡,把它贴在脸上,静静的听它的心跳,别提有多开心了。
一双手放下小鸡,是小祖父,赵成佳,他不知道此时此刻,远方的三哥也在捧着小鸡,捧着他们爱好的宠物。身旁的成羽弟弟,还在吃着死面饼子,油腻腻的面饼上面挂着几道粉丝,这已经是家里最好吃的东西了。
时间已经过了中午吃饭时间了,小祖父的爸爸,祖父的生父,从山那边才回来,手里拎着一个口袋,口袋里成满了这回出去买来的东西。
“俺爸,你买的什么啊?”
“小东西起来的,爹给你买的凉席子,蓝色的,你看,多好看,穿上吧,看看合不合脚。”捏着凉鞋的面儿,小祖父拉着成羽的手,“四弟,你看,你要哪双?一双褐色的,一双蓝色的。”
“我要蓝色的,我去洗洗脚,咱们传出去遛遛,放羊去“
“那可不行,放羊穿凉鞋,鞋子坏的快,怎们还是后天上学再穿吧,今天放羊穿布鞋子,鞋子漏了洞,正好拉风。哈哈“
听得两边的爸爸妈妈相视一笑,自然为孩子们懂事感到开心。
成羽小心翼翼的把蓝色的凉鞋包好,又藏到了床边的箱子里,跑到院子里把羊群解放,欢天喜地的羊羔如同真的解放一样,径直冲出了大门,
“等等我,四弟,我们一起去,先去小山,再去大山。“小祖父,慌忙拿起口袋和羊鞭跟上。
“跑慢点,别摔倒了,呵呵,呵呵呵呵“爷爷抽着眼袋,呵呵一笑。
小祖父扬鞭歌唱,开启了一个夏天的梦幻之旅,因为一凉鞋,他们似乎感受到了无比的幸福,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和小孩子们说起自己的凉鞋,那是多么的漂亮。
每一天放羊,都不是多么舍得穿。
直到有一天,那一天,暑假还未结束,听说张玖真老师要离开了,要离开金湖小学。
得知这一巨变消息的时候,小祖父和成羽还在桥头冲洗这自己的凉鞋,
“赵成羽,赵成佳,你们知道吗?张老师要走了,真的,“
“那魏坦也跟着走吗?“
“不走,他家就在咱们村里,“
“他们俩不是搞对象了吗?“成羽灵机一动,似乎问到了关键话题。
“我也不知道,不如我们去魏老师家里看看吧。“
“好吧,可是我们又能帮上什么呢?“
……………….
狼藉的庭院,狼藉的鸡窝,混乱的余砖烂瓦,这是魏坦家里的境况,虽然已经盖好了房子,可是由于最后收尾的时候,魏家没有找工匠封顶,是他爸爸自己亲手完成的一切,大约是为了省钱。
魏坦静静的坐在院子里稍显干净的位置,漫天的灰尘,漫天的风沙吹过。
七月的天气里,天气越是晴朗,空气就越干燥。
谁能了解一个失恋人的心。
小祖父和成羽兄弟二人,两双凉鞋,站在尘土里,一动不懂,看着呆坐的魏坦,片刻之内,没有开口。
魏坦老师示意他们坐下,老师的妈妈从房间里走出来,似乎哭红了眼睛,又气又恼
“孩子,振作起来,有什么稀罕的,不就一个城里的姑娘吗?我不信她的笔是金子银子做的,让你那么着迷,“
听到这句话,小祖父和成羽几乎要笑出声,碍于场面,没有笑出来。
这句话也成了后来小祖父和成羽的口头禅,“她娘娘的,城里的姑娘的笔也不是金子银子做的,没有那么香“。
每一次祖父在放羊的时候莫名说出这句话,都会让四弟成羽想起了那个小姑娘,蓝贝贝。
在成羽心里可不这么认为,城里的姑娘就是显得温柔,她们的笔虽然不是金银做的,但是,全身上下那种美,是令人难以忘怀的,起码蓝贝贝有这样的吸引力。
又是蓝色,凉鞋,玉佩,都是蓝色,成羽就无比喜爱蓝色,自此之后的岁月里,父母给买衣服都会给成羽挑选蓝色调的,无论是大面积的蓝,还是点缀色,他都喜欢。
按照小祖父的猜想,魏坦老师肯定没有被张玖真老师看上,一个是穷乡僻壤里的教书先生,一个是远方城市里的娇嫩高傲的姑娘,肯定没缘分、。
随着岁月的前进,小祖父愈加确认这种猜测,然而毕竟只是猜测。
魏坦和张玖真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小祖父和成羽都不知道,
大约只有魏老师的母亲知道的,或许还有其他的人,如果真有的话,那人就是魏坦老师后来的媳妇——唐加会,唐大姑娘。
那年夏天,小祖父第一次参加了婚礼,第一次给新婚夫妇抱鸡,也第一次知道结婚是什么?
结婚是,美食,是一盘又一盘香喷喷的食物,猪肉,羊肉,鸡蛋,油腻的,清淡的,辣的咸的,应有尽有。
“哥哥,咱们晚上还去魏老师家里吃吗?已经是第三顿了,每天都有肉,如果以后要能继续这样就好了。“
蹲在屋后,小祖父和成羽回味着,连日来的美餐,这会儿又饿了,
“谁知道呢,看看魏老师今天晚上通知吧,慢慢等,按照老爸的说法,应该有的,谁家结婚不吃上三天,哈哈,你就等着吧。“
“想不想看看唐大姑娘和咱们老师入洞房啊,“
“哥哥,你敢吗?“成羽抬头看了看魏老师的新房,的确比其他的房子要高。
小祖父和成羽四弟,又有什么万恶的探索呢?
预知详情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