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识她,是在他14岁生日那晚。
整个江家,上上下下都在举办着他的生日派对。
其实说是派对,不如说是与其他的名门望族结识的一场舞会。
舞会开始前,他都待在房间里,不是不能出去,是不想出去,他讨厌那种氛围。
蓦地,江家的警报器响起,一个人影闯进了他的寝室。
从此,打乱了他的生活。
李诗雅钻进来不久就从他发出的“啪”的那么一丁点声响察觉到了房间有人。
若不是李诗雅的感觉那么灵敏让他怀疑,他打死也想不到这个小野猫会是杀手。
凭借在江家严肃的教育和父亲手把手的带领下,江羽爵的身手几乎是无人能敌。
三两下就捕获了野生小猫一只。
(李诗雅:作者你无良!捕获你!妹!啊!)
江羽爵一开始只是觉得她很好玩,想要留她久一点来逗他乐。
于是当佣人来敲门询问的时候,他低头舔了下李诗雅的唇,如此说:“没有,我房间里没有人。”
随即,看了眼满脸通红却抿唇不语的李诗雅,又补充了一句:“可能是我最近领养的一只小野猫不小心碰到了开关才触发警报的。”
“噢!少爷你最好快点把那只野猫扔了,老爷不喜欢猫。”
佣人不疑有他,很快就传来她离去的脚步声。
李诗雅松了口气,又忽然憎恨起自己的懦弱。
她刚才是在怕死吗?答案是:是的。她怕死,人都怕死。
说什么置生死于身外都是骗人的。
为了发泄,还有逃跑,李诗雅狠狠地踩下了江羽爵的脚。
妈~的让你耍流氓亲我。
然后动作迅速地捡起地上的匕首指向江羽爵的脖子。
江羽爵丝毫没有害怕,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让李诗雅很想就这么一刀割断他的脖子。
但是他身上似乎有一种让人不得不臣服的王者气质。
不同于李诗雅表面的高傲,她的心还是辛德瑞拉。
男人——或许称之为少年更加妥当。
他略带调戏的声音说:“你想要弄死我?”
“是。”语气冰冷。
“我死了你也别想活,包括你的家人。”
“……无所谓,我没有家人。”
因为少年很高,李诗雅举着匕首很累,她却没有割下去。
说不出是什么原因。
江羽爵忽然间将自己的脖子送向刀刃,刀尖划破他的皮渗出一点点血的时候停下。
他说:“我喜欢你,小野猫。”
这是她第一次听他说喜欢她,尽管那句话里带着欺骗,带着挑逗,带着谋划。
年久后,回味多次,甜蜜依旧。
李诗雅举着匕首的手,送了送,脸更红了。
江羽爵趁机将她的匕首夺下,一把按她入怀,顺便再把匕首放在柜子上。
“小野猫,你上当了。”他的下巴摩挲着她的头。
李诗雅怒了,从未见过那么侮辱人的:“我说江大少,我是来你家盗窃的,你应该把我交给你父亲处死才对,为什么要来那么侮辱我!”
少年松开她,笑了:“呵,你说的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