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房里收拾东西。属于我的东西不多,属于我们的东西却很多。不过,我只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去民政所时的路上,我已经同他谈过。那些沾染了我气息或者说我曾使用过的东西,如果觉得碍眼,那么尽可以把它当垃圾扔出去。反正他有的是钱,重新置办不是问题。他说不会,他会把房间保持原来的样子。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感到有些欣慰,不是因为他的感情,而是因为我的家。
我希望自己的气息仍旧留在这个家里。这个家,我花了如此多的心思。她的每一个角落,包括厨房包括厕所,我都精心布置过。她给人的感觉是那么的温馨那么的舒服。
刚结婚的时候,罗峻总喜欢泡在家里。他对我说这是世界上最为舒服的地方,躺在家里,就算什么事都不干也能感受到美妙的气息。这气息就是我身上散发出来的,它弥漫着整个屋子。
他总喜欢从后面偷偷把我抱过去,然后拼命吸收我的“精气”,问我是不是狐狸精转世。我便开玩笑说我是火玫瑰转世呢,你没看到我正写着《火玫瑰艳情记》吗?然后他便笑,笑得很灿烂很爽朗。他点了点我的鼻子:你身上散发出来的好象真是玫瑰花的清香呢。说着便又在我身上拼命地闻了起来,表情满足而幸福。
很快地,我便把东西收拾好了。衣服之类的昨天我就已经折叠在一个大大的箱子里。而电脑,它是我的**子,是我生活的工具。没有了电脑,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也就换不回我同明明以后生活所必须的面包。
以前,生活有罗峻,写作在我生命中最多只能算是业余爱好,不急着用小说换钱,以致有时候写一部小说花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现在,我明白这已经不可能了,写作必须成为我赚钱的手段。所以,电脑我是必须带走的,里面存放着我太多太多的资料。
另外,我还要收拾一些明明的东西。我们离婚,法官把明明判给了我,尽管罗峻不同意,但也没办法,这是我同意离婚唯一的条件。我宁愿不要任何家产,只要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