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场雨是在春天降下来的,那它只能亲吻大地。但如果在夏天,它就会在我嘴里。
我放开了自己所有的束缚,我肆意的舞蹈着,歌唱着。
我是凌儿,但现在开始,我是不一样的我。
我结束了我的第二段恋情,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是在学校认识的,他是我初恋,初恋有很多回忆,但却说不出口。我的第二个男朋友是在我离开大康镇的火车上认识的,她当时替我接住了背包,而在下车时,我又遇到了歹徒,他帮我拿回了包但自己受伤了。后来的几天,我在医院照看他。他说出来自己的故事,然后我们成为了朋友。但是,我却不敢轻易对她说出我的故事,因为我怕他知道,大概是我喜欢上他了吧。
跟他在一起,我有了安全感。
那时候我们在一个工厂,进去后重新分厂,本来是同一个厂,我分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厂房。一直觉得上班时间无聊的事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好像永远没有尽头。
季节都快过半了,也才仅仅认识了周围的几个同事。最幸福的是后来他也分到我这个厂房。他叫星河,平时扎个小马尾,衣服很朴素,脸上永远挂着浅浅的微笑。说实在的他不算帅到梁朝伟那种,甚至有种王宝强的气息。普通的放到人群中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我心里一直很纳闷,长得那么漂亮的我,追他会不会同意。
一天中午和同事打闹,不小心撞到了星河的工作桌。本来做好的产品散落一地,我赶忙扶起桌子,忙着收拾各种零零落落的东西,忽然发现散落在地上的日记本。他的字体,忧伤的文字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竟然忘记了收拾,仔细读起他的日记来。一页又一页,忘记了时间。等工厂铃响的时候,他已经站在我旁边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我好像干了坏事被抓一样,两个脸颊火辣辣的,迅速整理好日记本,像落荒而逃的小白兔赶忙坐到自己座位上。这天工头讲的什么一句也没听清,脑海里一直浮现的是星河的日记。——爱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在赌,想要通过一次次赌让你看我一眼,再一眼。可我押的越多,就越不能收手。眼看别人赢得盆满钵满,自己却输的分文不剩。我曾经还骗自己说不求回报,可上了赌桌的人,有谁想空着口袋走?我想透支所有的勇气抱你一下,但我膨胀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样做。
我远远看到他在用微信,于是我用了摇一摇功能,告诉她我是打翻了工作桌才无意看到她的日记的,他也很快回复了我说“没关系”。我回头看了看星河,我们相视一笑。感觉一下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聊天的次数逐渐增多了。星河建议我也写写日记。我竟然也听了他的话,认真的写起了日记。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交换了一次日记,后来次数慢慢多了起来。日子就在我们交换日记中悄悄溜走,从他的日记中我看到了一个多愁善感,心细如发的男孩子。也知道了他家里父母生病了,来这里是为了打工给父母治病。
那天我自作主张的叫了同事把一笔钱交给星河。夜晚,听到有人敲我的窗户,推开窗户发现是星河。我匆匆穿了件外套出了门。和星河一起的还有一个同事,我们三个没有说话,就这样一起走,到了小河边,同事借故离开了,就我和星河子坐在小河边上。
我小心的问:你……,找我有事吗?
星河蜷着身子坐着,双手护着膝盖,并把下巴放在膝盖上,两眼静静的望着河水,听到我问话,他转过头,看着我,幽幽的说:我要回家了,明天就走了。说完还是定定的看着我。我的心一下好像跌入了谷底,胸口感觉闷闷的,竟然一时说不出话来。为什么今天才告诉我,如果早点说我会更珍惜在一起的时光,可早晚不是都一样吗,明天就分别了,也许再也不见了。我连忙转过头,避开他的眼光。良久,我觉得自己心情平复了些,才说道:那还回来吗,星河摇了摇头。然后,星河子似乎高兴了些:我们望前面走走吧,送我到工厂门口,算是送别吧。我们就这样沿着小河静静的并排走着,认识这么久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靠的这么近。原本长长的河道,此刻显得那么的短,似乎眨眼间就到了,陪她的那个同学已经在这里等她了。分别就在眼前,我的喉咙有些哽咽了。
我似乎更轻松了些,伸出手,说:再见
他轻轻的握着我的手,眼睛有些涩涩的,声音哑哑的说:再见。
在手分开的那一刻,似乎我的整个世界都消失了,感觉好迷茫。我站在原地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冷风从我头顶吹过,能听到头发嗖嗖的声响。在这寒冷的夜里,每一步脚步声都觉得特别的响,在这死一般的寂静里,只有夜莺在为我哀唱。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匆匆跑去了学校,在教室里静静的等着,多希望昨晚是一场梦。铃声响了,星河没有来。
没想到,那一别后再也没有见过面,只是在后来的时候收到过一封信,里面有一张她的照片,可没有回复地址,也无法回信。再以后就断了联系。
今天无意翻到这张照片,还能想到分手的那天晚上,星河,进来可好?
虽然这是一场梦,好在曾经拥有你。
——这是一封信,看到最后,凌儿只是说后来她成为一个感情故事家。她经常不正经的说,那些都是她摘抄的爱情故事,她害怕别人知道什么。
她才二十五岁,却早已心如止水波澜不惊,此前那几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每一场她都十二分地投入,最后的结局别无二致,口口声声说要爱她一辈子要娶她做新娘的男人不是移情别恋,就是做了别人的新郎。
折腾了这么多年,她终于明白,所有的诺言在出口的那瞬间绝对是真的,但是诺言是有生命的,终会在时间的侵蚀下渐渐地风化死亡。
这个世界连被人称为永恒的爱情都不足以相信了,那还有什么值得信赖?
下班之后,她上网,和一个比她小四岁未曾谋面的写手聊天。她喜欢看他的文章,常常沉湎在这个小网友编造的纯真的爱情故事里。许多时候,站在生活外,看文字里的故事,隐隐看得到自己的影子。
他用一些小小的笑话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无聊的夜晚,常用一些永远一辈子爱你之类的话来哄她。她只是淡淡地一笑置之,心里暗想,傻孩子,这个世界哪来的永远!
国庆节学校放假,他不远千里从学校赶过来看她。笔挺的军装,可爱的模样。他们手牵手去爬白泥山,一起蹲在路边吃五毛钱一串的羊肉串,一起买菜做饭,日子过得快乐而简单。
他不止一次想要说永远爱她的诺言,却被聪明的她用手或一个热吻堵住了他的嘴。假期结束,她去送他,他临上车,回身塞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等我,三年之后授衔完毕我就回来娶你,永远地爱你疼你。
她回到家里,把他的QQ拖进黑名单里,从此成为陌路。至少在她的心里,可以让这份诺言的生命力长久一些,而不是N年后的某一天,他突然告诉她有了新的女朋友,或是结婚了,让她的心再次疼痛。
女人的青春是经不起等待的,她找了一个合适的男人嫁了,后来又因为一些原因离婚,远走北方。
转眼四五年光阴已如流水般划过,她孑然一身地漂着。一日,在书店里无意中看到了一本书,书名就是她的名字,作者是那个男孩。几年不见,他已经成长为一名军旅作家,扉页上是他的照片,显示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几年前留给她的那张字条,那些不负责任的诺言。
她把书买了回去,缩在小屋里一口气读完。那些深情款款的文字让她泪流满面,书本的最后一句话更让她触目惊心:我将用一生的时间,来寻找我的爱情;也将用我一生的时间,来实现二十一岁的诺言。找不到她,我将永不另娶。
她思考了许久,最终按照书后作者的电子邮件,给他发了一封简短的信,告诉他她现在在哪儿。邮件发出之后她便开始后悔,他或许成家了,有一个温柔的妻子,或许还有可爱的儿女了,自己现在去打扰他,或许是一种罪过。
十一个小时后,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他在门外瑟瑟发抖,身上仅有一件单薄的衬衣。原来,他在南方,接到她的电子邮件,便急匆匆地赶往机场,而这个时候,北方已经开始飘雪了。
为了一句年轻时的诺言,他整整寻觅了八年。第二天,她便做了他的新娘,她站在雪花里浅浅地笑着,幸福溢在脸上。
纵使有千句诺言是假的,这个世界欺骗了你一千次,我们仍有理由去期待,第一千零一句诺言,一定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