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云带着老马,径直来到了老公孙的院子里面,老公孙的院子要比小狐和阿洪的都要大,但是也更加凌乱,以前这里还有十几个老仆打理,但是近十年来这些老仆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人世,到现在只剩下一个老迈的管家还没死,不过也已经是夕阳日下,走路都有些颤颤巍巍了,现在这个院子全靠小狐抽时间来打理一下。
在院子的一角,有一个精致的马厩,马厩里面病恹恹的卧着一只老马,老公孙和老管家正站在马厩的前面,看着病恹恹的老马,老公孙有些着急的说道:“老战,疾风这是怎么了,怎么站都站不起来了。”
老战是老公孙的管家,而疾风是这匹马的名字。
老战看着病恹恹的疾风,似乎也不清楚为什么,只能摇摇头道:“疾风一直都是老罗在伺候,老罗死得太急,他也没有交代怎么照顾疾风,这些天小狐小姐拌的草料,疾风基本没动,我看八成是饿的。”
老公孙有些心疼的说道:“疾风这样不吃不喝的也不是办法啊?”
老公孙和老战围着马厩走了好几圈,但是却没有丝毫主意,就在此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爷爷,你在这里啊。”
老公孙回头看去,公孙云带着老马已经来到了马厩前。
看见公孙云,老公孙就开心,双眼微眯道:“小猴子,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个老头子这里啊,你不嫌闷了?”
公孙云冲到老公孙的面前,指着有些局促的老马说道:“太爷爷,我给你找了个马夫,他可是号称马王,有他在一定能照顾好疾风的。”
老公孙有些不相信的说道:“小猴子,疾风可是天马后代,你找的这个人真有伺候天马的本事?”
公孙云笑着道:“太爷爷,让他试试不就知道了。”
说完公孙云走到老马的耳边耳语道:“老马,你的鬼寒毒想要彻底根除很困难,但是天马的阳气,却能压制鬼寒毒,你要是不想死,就要把这匹天马伺候好了。”
老马一听疾风竟然关乎自己的性命,自然不敢怠慢,将手里的包袱放在地上,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进马厩里面,先是检查了一下天马的身体,然后走到马槽旁边,翻看了一下草料之后说道:“这些草料天马怎么可能吃啊,真是胡闹。”
老战有些不服的说道:“这些草料都是老罗留下来的,他照顾天马几十年了,怎么可能会弄错草料。”
老马随手将草料拨开,指着里面的枯草说道:“草料的选择没有问题,关键是这些草料已经干枯了,天马从来不吃干草,关键是这些水有问题,我看这些水里有泥沙,应该是井水或者河水,而天马只喝无根之水,雪水,雨水或者露水都行。”
老马这一说老战似乎恍然大悟:“哦,我想起来了,老罗屋子的后面有几个大缸,据他说里面装的都是去年的雪水,我还以为他要泡茶那,原来是喂马用的。”
老马这一说,问题的关键总算是找到了,于是大家分工协作,老马出去找草,而公孙云和老战去给疾风换水。
很快马槽里面的干草和河水被清理出去,老马用雪水将马槽冲洗了一遍,然后将干净的草料和雪水放入了马槽之内。
闻到草料的清香,疾风似乎有了食欲,挣扎着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到马槽前,然后低头开始吃草。
看到这一幕,老公孙笑的眼睛都快眯住了。趁着老公孙高兴,公孙云连忙说道:“太爷爷,我给你找的这个马夫还行吧,你看是不是让他留下。”
老公孙连连点头道:“小猴子,你这次找的人不错,让他留下伺候疾风。”
老马一听可以留下,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刚才靠近天马的一刹那,他的确感觉到暖洋洋的,非常舒服,看来公孙云的确没有骗他,天马的阳气的确可以压制他体内的鬼寒毒。
老公孙决定留下老马,回头对老战说道:“老战,这养马的小子以后就住老罗的屋子,把老罗的例份转给他。”
老战点头道:“知道了,老爷。”
老公孙让老马住原来老罗的房子,但是老马却不愿意,他现在鬼寒毒缠身,距离天马越近,他就越舒服,所以他连忙说道:“老爷,不用麻烦了,我就住在疾风旁边就可以,疾风的身子弱,还需要调养。”
既然老马愿意住在马厩,老公孙也不强求,摆摆手示意他随便。
安顿好老马,天色已经渐晚,公孙云拎着一个包裹从老公孙的院子里走了出来。这个包裹是老马执意要塞给他的,还神秘兮兮的告诉他里面是珍宝,可是具体是什么宝贝,他也说不清楚,只是说是一名神师临死时留下的。
神师是神农联邦才有的职业,类似于有熊国的巫师,神师和巫师一样都很神秘,外人很难了解他们的世界,但是由于他们可以与上天沟通,所以不管是神师还是巫师在人类世界都有着极高的地位,他们留下的任何东西,普通人都会认为带有神性,视若珍宝,不过在公孙云看来,这里面不少东西基本没有什么用处。
公孙云走到阿洪的院子里,随手将包裹仍在厨房的灶台,然后掀开灶台上的锅,一股清香扑鼻而来,细一看里面是金灿灿的一锅小米粥,粥里隐约可见一些肉末,公孙云禁不住食指大动,拿起旁边的勺子,舀了一点肉粥尝了尝,稀烂的小米和肉末入口即化,鲜香的口感,让人回味悠长。
洪叔是个老饕,跟着洪叔长大的公孙云也算是小饕一名,虽然不敢说吃遍美食,但也差不了多少,可是如此鲜美的肉粥他还是第一次尝到,很明显这鲜美来自于这不知名的肉末,公孙云又舀了一勺肉粥,但还是没有尝出来是什么肉。
“尝出来是什么肉了吗?”阿洪迈步走进了厨房。
公孙云连忙回头冲着阿洪行了一礼,然后迫不及待的问道:“洪叔,这是什么肉,好鲜。”
阿洪笑着说道:“赢鱼翅。”
公孙云恍然大悟,赢鱼是一种非常奇特的鱼,奇特之处就在于它其他的鱼多了两个翅膀,赢鱼翅极为鲜美,号称“人间最鲜美之物”,人们发现了赢鱼翅的美味之后,就开始对它进行大规模的捕杀,导致赢鱼数量锐减,现在已经很少能见到了,而且赢鱼不论是在水里还是在空中,速度都极快,很难捕捉,现在可谓是有价无市。
阿洪自然不会去买,公孙云从小到大吃的东西,大多是阿洪自己亲手抓的,这次赢鱼翅自然也不例外,赢鱼的速度再快也不可能快过阿洪,只要遇见,绝对难逃被吃的命运。
一听说是赢鱼翅,公孙云更是口水直流,直接舀了一碗喝。
公孙云喝着肉粥,而阿洪则对灶台上的那个包裹更感兴趣,打开包裹之后,里面放着一个玉盒,这个玉盒看起来很陈旧,上面黑斑点点,更是让人厌恶,不过阿洪似乎很惊讶,忍不住惊疑道:“咦,这是哪里来的?”
公孙云喝着肉粥说道:“老马给的,他说是一个神师临死的时候给他的。”
“神师,这就难怪了。”一边说着,阿洪一边打开了盒子。
公孙云拿到包裹后,还没有打开过,所以他也好奇的凑了过来,想看看这个这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什么,结果看了之后,他一阵恶心,只见盒子里面竟然装着一个眼珠子,看起来像是刚刚从谁的眼里扣下来的一样,一面黑,一面白,实在是恶心。
公孙云皱着眉头说道:“这个老马真是恶心,怎么把个眼珠子给放在盒子里面?”
阿洪丝毫也没有感觉到恶心,反而饶有兴趣的将眼珠子给拿了出来,捏了两下之后,竟然将眼珠子直接放在了灶台上面,然后随手拿起旁边的菜刀,猛地剁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