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休息,沈清尘实在太累,迷迷糊糊间便睡了过去,待她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估摸着沈清歌也快回来了,原本还打算拔草的心思也停了下来。
略一思考,沈清尘把挖到的土豆搬到泉眼旁,准备清洗干净,她今晚要准备一餐“丰富”的晚饭。
因为没有别的配菜,也没有油,她想做的青椒土豆丝和油炸土豆片儿都不能做,想来想去就只能做清水煮土豆了。
院子里长有的土豆植物并没有多少棵,她翻遍了整个草丛总共也就挖到了七个,其中有个巴掌大的土豆,她打算用来水煮,三个拳头大的土豆用来放火里烤,还有三个鸽子蛋大的,她打算再拿来种,凡事都要留一手准备才行,不然依照这样的家境,估计过个冬都困难,他们也不好意思总是去蹭别人家的。
“沈大哥,听说你妹妹昨日掉水里了,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可是受伤了?”
稚嫩的童声在门外响起,沈清尘洗土豆的动作一顿,透过竹叶的遮挡,沈清尘只看见了一个水粉色的衣角。接着一道稚嫩却稍显嘶哑的男音传来,沈清尘知道那是沈清歌的声音,他最近进入了变声期,嗓子有些嘶哑。
“嗯,她没事。”
接着是栅栏被挪开的声音。
“洛洛!快过来!”沈清歌早就发现了蹲在竹丛旁的妹妹,对着沈清尘招了招手。
沈清尘慢吞吞的洗好了土豆才走出去。
却见沈清歌正从茅屋里拿出小板凳招呼着一个十岁模样的小姑娘在门口坐了下来。
那小姑娘一身水粉色的衣裙,脚下一双完好的绣花鞋,一张清秀的脸蛋,皮肤白皙,因为走路比较长远显得有些嫣红,看起来颇为清新诱人。在这样的山里长大的小孩儿皮肤都是有些粗糙偏黑的,这女孩偏偏长得斯文秀气,穿的衣着也体面,没有打补丁的,显然家里是有些底蕴的。
那小姑娘见到沈清尘的时候眼神有些闪躲,但是仍是勉强的笑了笑,有些试探的问道:“洛洛,你还记得姐姐是谁吗?”
沈清尘盯着她看了半晌也不说话,直到陈玉研的额角都冒出了细汗了,才认真的摇了摇头。
陈玉研见沈清尘摇头明显的松了口气。
一旁的沈清歌却是很高兴,妹妹不记得旁人只记得他这个哥哥了,是不是说明他在妹妹的心中很重要呢?
“玉研妹妹你别介意,洛洛她只是今日才好,一时不记得你了,下次洛洛一定会认出你来的。”
陈玉研倒是很高兴的样子,摇了摇头“没事儿,洛洛平日也这样的,研儿理解。”
沈清歌眉头微皱,心下有些不悦,什么叫“平日也这样”,虽然妹妹平日总是忘东忘西的,但那是因为缺了一个魂魄的缘故,又不是真的是脑袋有问题,而且现在妹妹已经是完魂,自是不会再忘记自己是谁了。
说他沈清歌他不会计较,但是说他妹妹就别怪他不客气了,遂口气有些不好道:“天色也已经不早了,玉研妹妹,我先送你下山吧,待会儿你爹也该着急了。”
看见沈清歌冷着脸,陈玉研不知道沈清歌怎么了,但是也不敢再说什么话了,只得勉强的点点头。
“玉研姐姐慢走,有空来找洛洛玩儿哦!”
陈玉研走出门的脚步一个踉跄,快速的跟上了沈清歌的步伐。
沈清尘见此无声的笑了笑,她可是记得是这个小姑娘昨日来找沈清尘去玩儿,引导沈清尘过溪水的,或许这个小姑娘是无心的,但是沈清尘却因为她而被水流冲走也是事实,怎么也抹不掉的。
不过她既然装作不认识了,就是不打算计较了,这不是说她圣母,而是她没必要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况且又是无心的,教训刚才也已经给过了。那样吊着她的心,玩儿的就是一个心理战术,她能从林铭的公司从底层爬到总经理的位置,凭的可不只是才能,还得凭心计。
沈清歌回来的时候,沈清尘已经做好了她的土豆“大餐”。
沈清歌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妹妹说的“晚饭”。虽然他已经可以确定那疙瘩是可以食用的,并没有毒性,却没想到那疙瘩还可以弄成这样,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洛洛,这真是你做的?”
两个碗中各放着半块土豆,旁边撒了一圈黄色的玉米粒,白色的土豆配上黄色的颗粒,两种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浓浓的香味弥漫,看起来秀色可餐。那玉米是沈清歌刚拿回来的,沈清尘觉得只有土豆有些单调了,便剥了些玉米粒下去,看起来还不错。
沈清尘傲娇的微杨下巴,一副那是自然的小模样可爱极了,沈清歌忍不住伸手揉了揉沈清尘的小脸蛋,心中却是五味杂陈,面色沮丧,自己没本事给妹妹更好的生活,她本该是万千宠爱一身在爹娘怀里撒娇的时候,却让小小年纪的她便跟着自己吃苦,只是一顿简单的吃食就令她满足了。
沈清尘最善察言观色,此时亦是发觉了沈清歌的情绪变化,虽不知道他想什么,却也不喜他太过消沉,便开口转移他的注意力。
“哥,方才玉研姐怎么与你一同回来了?”
“我去找活儿做回来的时候就遇上了陈良夫子,他要把玉研妹妹送到镇上念书,想找个人陪读,正好玉研妹妹也想来看看你,所以便一道回来了。”
说到念书,沈清歌眼中快速闪过羡慕之色,却被观察细微的沈清尘捕捉到了,她低头,掩下眼眸中中闪过的深意,这个时空的女子也是可以上学堂学习的,只是要花的费用比较多,贫苦的人家一般却是上不起的,陈良是陈家村唯一一个秀才,还是有些才气的,本就不是什么富贵的人家,但耐不住他娶了个城里的妻子,妻子的娘家也算是有点小钱,而他只有一个女儿陈玉研,自然是给她最好的环境。
能去学堂上学对于山村里的村民们来说,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是可以带陪读的,陈良在镇上当教书先生,早些年沈清歌也上过半年学堂,聪慧用功,若是好好栽培,必定是前途无量,只是后来没钱去读了,陈良爱惜良才为此还遗憾了许久。
这次送女儿去上学堂正好缺个陪读的,陈良便想到了沈清歌,又是从小看着长大的,模样也俊俏,虽然沈清歌已经十三岁,已经到了许亲的年纪,只是大丈夫何患无期,想着若是以后有了出息便把女儿许给他也是一桩美谈了。
“那哥哥,可是同意了先生的提议了?”虽然只是个陪读,但是不用交学费,又可以学点东西,自是一桩好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