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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同行 危机

孤寂的而又空旷的荒原上,秦云和王有石正在前行,目的地当然是那个叫彭村聚居地的地方了,秦云孤独的在世间行走,所为的就是一个答案,为了这个答案,命,他认为不重要。

因为有了一个同行的人,或者说是一个同行的仆人,秦云的生活比以往好了很多。

不要说什么现代社会了怎么还有仆人这些的存在,现代社会依然有着奴隶,只不过都换了张皮罢了,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的进步,所以有了很多自由的观点,但是没有人想到自由的前提是你需要有强大的力量来捍卫你的自由,没有力量,为了生存,人类可以做出任何的事情,任何的在那些正常人看来非常的变态的事情。

比如秦云现在舒适的生活就是建立在王有石的辛苦的服务上,王有石可以说像照顾自己的老子一样照顾秦云,连同称呼,也变为了主人。

不怪他的无耻,在目睹了秦云杀人像呼吸一般轻松之后他已经被吓破了胆,而且我们的贼王先生本来就是从社会的最底层做起的,这种服务别人的手段那可真的是很不得了,叫别人主人也没有丝毫的尴尬,叫的那叫一个顺溜,他用来阿谀奉承的手段,令人汗颜。

秦云对于这种将自己的脸都甩在地上狠狠地跺几下的行为不置可否,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存的权力,他也可以为自己的这种选择付出一定的代价,尊严,有时候并不是那么的宝贵,最起码对于从社会最底层一路摸爬滚打爬到贼王位置的王有石来讲,其实根本不值钱,尊严,那可以当饭吃吗?

脸面,有时候是我们自己强加给自己的一道枷锁!

荒原里永远是充满危险的,这并不会因为你是谁或者是你想干什么就消失,而秦云现在就遇到了自己最大的危机!

这种巨大的危机同样来自于荒原,而且来自于末世前一种很少能够引起人来注意的一种小动物,这就是蚂蚁。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有一种叫做沙漠行军蚁的蚂蚁非常的可怕,只要它们通过的地方,都是森森白骨,没有什么动物可以抵挡,而在末世之后,每一种动物都发生了变异,这种变异是朝着未知的方向发展的,而蚂蚁,这种末世前非常常见的生物在末世后同样发生了可怕的变异,这种变异另人不寒而栗。

众所周知,蚂蚁可以举起自己体重五十倍的东西,是自然界里的大力士,而末世的变异使得蚂蚁的体型变大了,过去的蚂蚁不足人的一个手指节,但是变异后的蚂蚁已经超过了人类一根手指的长度了,而最令人恐惧的是,蚂蚁那种可以举起自己体重五十倍的怪力并没有发生改变!

那么这种场面就很可怕了,一群变异后的每只足有人类手指那么大的蚂蚁如同一股洪水般从荒原飘过,所过之处,各种变异兽到处奔逃,没有什么动物敢留在这群蚂蚁的前面,刚刚留下来的强大变异兽的白骨在提醒或者说是刺激着每一只变异兽。

秦云看到了吗,他当然看到了,一股红色的洪流从荒原流过,而在这股洪流前面,是各种奔跑的变异兽,秦云很强,非常的强,这一点从那位前特种兵在他手里走不过一招就可以看出来,但是,面对这种类似于天灾的袭击,强悍如他也感受到一种绝望。

但是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或者说可以成为末世前地球的主人,起根本就在于他们会思考,他们会总结经验,他们会想到那些变异兽们想不到的东西,比如,怎么才能躲避蚂蚁。

蚂蚁是一种秩序性非常强的团体生存的生物,而他们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它们是靠它们的触须来感知一切的,因为它们的眼睛几乎无用,这是群体化的进化方式带来的,末世之后的变异再强大也没有让它们的眼睛起作用,而在蚂蚁的种群中,这些冲锋陷阵的蚂蚁是最低等的工蚁,尽管它们看上去非常的可怕。

所以这些蚂蚁唯一不会攻击的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蚁后,孕育了所有蚂蚁的蚁后,处于蚂蚁的族群中最高阶的位置,没有一只蚂蚁会去攻击蚁后,而它们分辨蚁后的方法,就是靠头上的触角。

秦云是非常的聪明的,他意识到即使蚂蚁发生再大的变异,它们也不会改变它们的最基本的方面,那就是它们绝对不会攻击蚁后,而它们是靠着触角分辨信息的,那就意味着只要他们能在自己的身上涂抹上蚁后的分泌物,这些蚂蚁就不会攻击自己。

但是,这听起来就很难。

想要在比这些工蚁更加强大的兵蚁的保护下找到蚁后而且还得涂抹他的分泌物,这听起来和送死也差不多,但是秦云还是想搏一搏,因为他还想活着。

而且他也知道蚁后离这群蚂蚁绝对不远,甚至就在一起,因为蚁后爬的并不是很快有时需要工蚁拖着前进,所以只要他冲进去绝对有希望抓到蚁后的。

面对着可以吞噬一切的蚂蚁洪流,正常人会怎么办呢,逃跑是唯一的选择,但是,除非有河流这样的可以阻断蚂蚁的地形,否则跑是跑不掉的,因为你的体力又有多少,而在荒原上,就不用想跑了,广阔天地一览无余,跑哪里一眼就能看得见。

所以秦云选择了不正常人的方法,将自己的衣服全部裹好,食物全部丢下,手执匕首瞬间冲了过去,他没有去提醒王有石,因为在他看来,无论是跟着自己还是独自逃跑,王有石都很难逃脱,所以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就无需关注他。

夕阳照射在大地上,面对滚滚的蚂蚁洪流,面对所有变异兽都在逃跑的事实,秦云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如果从天空中看的话,就像是滚滚河流中的一块不羁的石头一样,逆流而上,永不妥协。

逆流而上的秦云终于和蚂蚁群有了接触,他的主意就是利用自己的速度从蚂蚁群中瞬间穿过,争取在蚂蚁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找到蚁后,然后将它的分泌物涂在自己身上。

所以踏入蚁群的秦云没有丝毫的恋战,他的脚在一个地方的停留时间没有超过0。5秒的,即使有蚂蚁爬上来,也不去驱赶,任由它在那里撕咬,只为保持最高的速度,但是,看到的景象令人失望。

秦云已经在蚁群中转悠了好几圈了,依旧没有见到蚁后,绕是他的体力惊人也有点受不住了,尽管已经疲惫了,但是秦云还是没有放弃,以必死的决心来战斗,为了生的信念,不是一句玩笑,要么他死在蚁群里,要么他找到蚁后活下来,没有第三条路。

或许是老天开恩,或许是秦云命不该绝,他终于发现了蚁后,那个拖着巨大肚子的蚁后,而在它的周围,有着很多只比工蚁个头大一倍的蚂蚁,那自然就是兵蚁。

发现了目标的秦云没有丝毫的犹豫,左脚蹬地一个加速就冲了上去,落地瞬间匕首交左手在地上就势一挑,那只巨大的蚁后直接被挑在了空中,手中的匕首一转,由正手转为反手,借助前冲之势就是一划,那庞大而又恶心的蚁后就被一刀割开,然后秦云也不管恶心不恶心了,一个转身右手伸出将蚁后抓住就往自己身上涂抹,随后就讲已经半死的蚁后随手一抛,自己紧接着快跑几步,停下来不动。

这一切动作虽然说起来很麻烦,但其实非常的快速,从秦云找到蚁后到秦云停止动作也就不超过三秒的时间,而接下来的发展也没有出乎秦云的意料,那些大头蚂蚁对于他就像不存在一样,全部从他的身边绕过,没有一只停下来看看。

而在蚂蚁堆里的秦云就像是泥塑木雕一样站着一动不动,静静的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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