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末世的荒原只是一个笼统的称呼,荒原,只是代表这些地方罕有人烟,是丧尸以及变异兽的天堂,但不代表这些地方是荒凉的,相反的是,因为末世那种神秘能量的影响,以前的许多不毛之地都出现了大片的森林,这些森林都比末世前的地球最大的原始森林大很多,这也为许多变异兽的生存提供了一个场所。
森林的面积虽然大,但是有些地方还是名副其实的荒原,旷野之上,一望无际,只有末世前的废弃的汽车与大群的丧尸昭示着这里不欢迎人类的到来。
秦云现在就走在一条已经废弃的道路上,此时距离他胁迫王明已经有接近三个月了。
那天他从王明老头的嘴里初步的了解了这个世界,但是很多的事情都不是非常的清楚,都需要自己亲自去调查,于是,在了解完之后他便借助王明那条运送物资的地道离开了聚居地,身上的干粮和水是随身携带的,至于房子,就留给哪个好命的人了。
王明虽然是那个神秘组织的成员,但是因为其地位不高的原因吧,对于其他聚居地的位置并不是很了解,只是说朝东走有可能遇到,因为他当初被送来的时候曾经路过一个看起来像是聚居地的地方,所以建议秦云去那里碰碰运气。
王明当然不是好心帮助秦云,他巴不得秦云早点死,给指路也是想着秦云早点出发,然后死在外面,荒原里可不是聚居地,危险无处不在,一个人想徒步穿越荒原到达另一个聚居地,基本上是找死。
秦云当然知道他说的话有真有假,但是并不在意,他本来就是孤独的人,孤独的人是没有家的,他也不需要家,他能信赖的只有手中的刀,所以在从王明嘴里得知地道的位置时他毫不犹豫的出刀了,可怜王明明哲保身半辈子,还是没有逃过横死的厄运。
但是今天行走的秦云突然停下了,因为他遇到了很有趣的事,或者说,在荒原里,有趣的事,通常意味着危险。
而秦云遇到的有趣的事就是,一只非常巨大的鸟或者其他什么物种从天空飞过,秦云发誓他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大的动物,并且根本看不出来这是什么动物变异成的,只是觉得这家伙太大了。
目测了一下,两边翼展应该不少于四十米,而且根据这大鸟嘴里那尖利的牙齿和那锋利的爪子,这只大家伙脾气应该不是很好。
所以秦云立即做了一件事,就是以他那远超正常人的速度瞬间钻到一辆废弃的大卡车的下面,然后准备好自己的武器,秦云不认为那个看上去的很大的大卡车可以保护自己。
但是秦云并没有遭到袭击,可能是那只大鸟嫌他太小的原因,不过也是,体型这么大的生物,食物也许要非常的多或者大,躲在车下的秦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但是自己逃过一劫是对的。
荒野很危险,这是秦云的认识,尽管他以前也这么认为,但是这只巨型变异兽的出现把他击杀变异虎的骄傲击的粉碎,自从上次击杀变异虎之后,秦云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点,他变得有些自大了,因为他击杀了那一片区域的霸主,所以他根本没有犹豫的进了荒原,因为他自信可以打败一切,但是这只变异兽的出现让他明白了过来,世界,依然很大。
从卡车下面钻出来的秦云收起了一直拿着的开山刀,尽管,他也不知道这刀对那么大的怪物有没有用。
躲过一劫的秦云继续前进,他现在身上的装束要是末世前的人见了绝对会不停的嘲笑。
秦云穿着一身兽皮缝制的衣服,浑身斑斑点点,背后背着一把恐怖的大刀和一张大弓,斜着肩上背着一捆箭,腰间并列插着三把飞刀,至于那把最神秘而又锋利的匕首,则根本看不到。
这副装扮一切都是为了战斗而准备,那些所谓又帅又好看的装备只是在电影中出现的,当你整日里为了食物而发愁的时候,你根本没有时间来处理自己衣服上的污垢,虽然秦云不用为食物发愁,但是他也没有多余的时间来专门处理这些,所以也就谈不上好看。
看着已经到了晚上,秦云习惯性的准备寻找一个适合的地方休息,
晚上在荒野想寻找一个适合的地方并不是容易的事,即使是在末世前的野外,也有很多危险,末世之后就更不用说了,说不定你晚上睡一觉就会变成丧尸或者是变异兽的美味。
所以这个宿营地首选的应该是安全,其次才是避雨挡风等其他功能,而在这之中,舒适是被放在最后一位的,三年的猎杀生活已经让秦云养成了可以在任何恶劣的环境睡的舒服。
经过了一个小时的寻找,秦云终于发现了一个不错的地方,当然也仅仅是不错而已,距他心中的理想宿营地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而之所以说这个地方不错呢,是因为这里相对来讲比较安全。
这是一个古墓。
确切的来讲这是一个盗过的古墓,这个从古墓上那个盗洞就可以看出来,也许是在末世前不久才盗的,所以那个盗洞也没有被破坏,而在这空旷的荒野中,一个位于地下的古墓可以说是十分的安全,而之所以说他距离秦云心中的理想宿营地有差距,则是因为这毕竟是一座古墓,而传说古墓里是十分危险的,但是秦云并不害怕,一来他很强,这一点不可否认,二来他不是进去拿东西的,他只是进去睡一晚,什么东西都不碰,秦云就不相信在他不动任何是东西的情况下,还会触动机关。
看看太阳也快落山了,秦云没有犹豫,拿着自己的大刀稍微扩大了一下洞口,毕竟他的身板还不小,而且背着很多东西。
从盗洞空一跃而下的秦云进入了古墓,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墓室,反正还算宽敞,找了个地方坐下,叫声叨扰,就拿出自己的干粮开吃。
秦云的干粮是他准备了很久的,因为要出远门,所以就要准备能够储存很久的食物,而且要给自己提供充足的能量,从这来看,腌制出来的肉制品是非常不错的,肉类脂肪可以让自己迅速补充能量,而腌制的盐更是人类每天摄入的必须品,过去不做这东西是因为过去没有盐,而现在,整个杂货铺现在的存量都可以用,所以秦云为自己制作了大量的腌肉,这也是为什么他在聚居地又呆了三个月的原因,之所以待三个月,是因为每三个月的第一天就是那个神秘组织和王明交易的时间,所以他必须在这之前离开,而做好的腌肉,秦云将其加工成肉条,均匀挂在身上。
此时秦云从身上取下腌肉开始大吃,然后通过腰间挂的一个水壶来补充水分。这个水壶也是从王明那里顺来的,是王明作为特种兵的时候用的那种水壶,便于携带。
因为在古墓里,也就是地下,秦云看不到荒原的夜晚,但是从前几天的经历也可以知道,荒原的夜晚,美丽迷人而又充满着致命的危险。
一夜无事,秦云的神经已经修炼的非常的坚韧,伴随着地上各种变异兽的嘶吼,秦云的呼噜打的非常的舒坦,在这个充满危险的地方,身体是最重要的,所以良好的睡眠,是好的身体得保证,那些贸然去野外探险的人,不用其他的,只是没有充足的睡眠便会击垮他们,这点有失眠这个毛病的书友一定很清楚。
第二天早上,休息好的秦云爬起来,从洞口爬出地面,准备开始又一天的旅途,空旷的荒野上他是唯一一个直立行走活动的生物,这里,连丧尸都不涉足,因为丧尸移动缓慢,所以大部分都集中在城市。
孤独的旅程会带给人非常孤寂的心情,但是秦云却没有任何感觉,他本就是孤独的人,他也从不留恋什么,或许有一天,死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才是他真实的愿望吧,既然孤独的活着,那么死了也还是孤独的好,毕竟,末世,总是孤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