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很黑,天上的星星,也不再那么明亮。通常,只有在深夜的时候星星才是最亮的,现在,星星,不再那么亮了。是因为已经过了深夜,到了半夜,霜起来了。
不过早在几百年前,人们就已经开始习惯在夜间活动,所以,即使因为报名之类的琐事忙碌了一晚上,王馨媛张佳乐陈晓云,3人很累,也没有累到低头就睡的地步,况且现在也不能去休息,因为到现在,他们的宿舍,还没有分配下来,如果要睡,就只能睡在临江武校占地足有100亩的操场。
但他们真的累了,所以3人,忙碌完各自的事情后,还是不约而同的来到临江学院的操场,操场很大,大到让他们有一种,来到了草原的感觉,之所以说是草原是因为,操场都被绿化了,虽然是假草,但看着这些绿色的假草还是会让人心情舒畅不少。
这样的地方,可以说是小伙伴们在一起,聊八卦,谈天伦地的绝佳场地了。可是,来临江武校报名的人不在少数,很多,因为从这个快要被新生占满了的操场就可以看出来,不止他们3个人,因为报名的事情很累而想要休息,想要躺在草地上舒舒服服的睡那么一觉。
一眼望去,操场上,密密麻麻的,都是人,这些人都是三五个围成一团,少说也有两三万人。
3022年,这个时代,既是一个混乱的时代,也是一个安定的时代。混乱是说在城市之外,安定是说在城市之内。因为这是一个妖怪与人类并存的时代,人类虽然,通过基因技术,获得了强大的力量,但也使得地球的生物纷纷暴走,也获得了与人类同样强大的力量。
因为妖怪总是神出鬼没,所以,当人类居住在比较分散的区域时,就非常容易受到妖怪的攻击,所以,在很久以前,大约500年以前,没有被基因改造,获得强大力量的人类,经常被妖怪们攻击,所以各个政府成立了人类全球联盟,用以对抗妖怪;而人类全球联盟成立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所有的人类,都进入城市生活。这样就首先保证了那些没有力量的人类的生命安全,这是3022年,虽然人类科学的方向与文明的走向是在向基因方面靠拢,但机械科技依旧十分的发达,因为妖怪们,只对有血肉的生灵很感兴趣,所以,人类制造了大量的机器人,在城市之外,耕地,种树,采摘,去做几百年前农民所做的事情。也就是说,3022年,这个年代,是没有农民的,所有的农民都是机器人,而所有的人类都在城市之中生活,所以每座城市,都是由犹如钢铁般坚硬的混凝土,铸成的城墙高达千米的超级大城市,而且每座城市都至少有1亿人。
临江市也是这样一所大都市,也是至少有一亿人,但具体有多少,王馨媛也不知道,因为他觉得这城市有多少人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她懒得去关注。可无论怎么说,操场上人头攒动,这是事实。所以他们3人想找一处比较安静的地方,也是,非常的困难,但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花费了大约,20分钟的时间,绕小半个操场。终于3人发现了一处空地,那处空地,很特别,因为被一个圆圈圈着,这个圆圈,无论是王馨媛还是陈晓云还是张佳乐,都以为这块空地是扔铅球的场地,所以就没有犹豫,直接走进了里面。
不过,就在3人刚刚走入其中,周围的那些学生们,便纷纷跑着围了过来。
他们那幸灾乐祸的眼神,就好像要看王馨媛陈晓云张佳乐3人的笑话。那至于是什么笑话呢,王馨媛成云张佳乐3人皆是不知。见周围的学生围了上来,王馨媛纳闷的道:“他们这是干什么呢?”
张佳乐耸耸肩膀也是费解:“谁能知道,说不定这些人,都有病!”转而,他的目光转向陈晓云,问:“你怎么看?”
陈晓云冷笑:“看来我们踏入了某人的禁地!”
“禁地?”王馨媛好奇地问:“什么意思?”
张佳乐则是将自己的指骨捏得咯咯作响:“想不到开学第一天,我们就遇到了不少麻烦事!”
“正好,这样一来,我们既活动了筋骨,又打出了自己的名号,毕竟在这个学校,想要不被人欺负,很难!”陈晓云在说话间,从怀中掏出一把金色的手枪。
扫了一眼那金色的手枪,王馨媛摇了摇头,道:“这就是你的武器?这种古董,应该放在博物馆里才是!”
“呵呵!”张佳乐笑道:“我说王馨媛妹妹。因为别人手里拿的是一把古董枪,所以就冷嘲热讽吗?”
“没有关系,现在我们是同伴,称赞也好热讽也罢,都对整个战局没有任何的影响!”陈晓云一边说着,他将那把手枪,也举了起来,手枪举起,对人群之中,东边的方向,冷喝道:“我要开枪了!还不出来嘛?”
在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在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之中,霎那间飞出7个身着黑衣眉心纹着火焰纹的男子。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火焰帮,想不到已经渗透进入学校!”王馨媛终于明白了,原来,这片空地是火焰帮所占的地盘,而当他们走入这片空地,就相当于直接挑战了火焰帮,不过火焰帮,私自侵占公有财产,也未免太霸道些。
不过现在,箭在弦上,火焰帮的帮众已经攻了过来,也就容不得他们跟这些人讲大道理了。
“这七个人,我对付,你们现在,逃就可以了!”陈晓云面无表情的道,好像,他本来就是一个不爱笑,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的人。
他为什么这么冷峻呢?对于这个问题,也容不得王馨媛现在去想,其实王馨媛也没有去想,因为,就在陈晓云说完这句话之后,她的脸色变为了惊讶,也因为就在陈晓云说完那句话之后,他开枪了,他开枪的速度简直快极了,本来向他们冲过来的是七个人,7个人,冲击而来,速度很快,快到像颗炮弹一样。可让王馨媛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陈晓云的枪更快,也不知道他是一枪打出去7颗子弹一枪七发还是朝着7个人各自打出去一枪。但无论是哪一个,那7个火焰帮的帮众,在陈晓云的枪响之后,纷纷倒在了地上。
在这一刻,王馨媛看去陈晓云的目光才发生了真正的转变,她想到,以后还是少对他说一些冷嘲热讽的话为好。
但当他再看到陈晓云手上的那把金色手枪之后,突然间恍然大悟,她就想到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少年,这个少年也是手上拿着一把金色的手枪,而且这个少年,也是留着长发,经常穿着白色的大衣,陈晓云与这个少年唯一不同的是,那个少年在出枪的时候,会披着金色的披风,当然这也是她道听途说,她也没有见过那个少年,不过此时她觉得陈晓云,就是那个少年一样。那个少年之所以那么有名,是因为,他在12岁的时候,就加入了猎妖团,成为了一名赏金猎人,靠着击杀妖怪,来自己赚取金钱生活。也因为他是近十年来,临江市最年轻的赏金猎人之一,所以,上过临江晚报;王馨媛并不爱看报,她也常常不看报,她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当她的妈妈知道有个12岁的少年加入猎妖团成为赏金猎人之后,就常常拿这个少年与她做比较,说这个少年年纪这么小就独立生活了,要比她强许多许多倍,所以她要更努力才是。
“怪不得他这么敏锐!原来他是有实战经验的!如果我像他杀过那么多的妖怪,那么我一定会比他提前发现火焰帮的人!不过他出枪的速度还真的是挺快的,如果他是朝我开的那一枪,我能不能接住打来的那颗麻醉弹呢?”王馨媛在心里打了一个问号,但暂时看来,她是没有机会吃陈晓云的枪子儿了。因为陈晓云现在是她的伙伴,这是陈晓云自己说的。
在周围的人群中,谁都没有料到,火焰帮的,那7个人会如此轻易的,就被那个手持金色手枪的少年击溃。之所以说击溃而不是说击退,是因为七人在中了陈晓云的枪之后,皆是倒地不起,是中了麻醉子弹,昏迷过去了。
看着在地上一动不动的7人,张佳乐乐了:“我们陈晓云,要么不出手,要么一出手,就一定是重手!”
陈晓云的枪还在冒烟,在如今激光枪遍地的时代,还会冒烟的枪是十分少见,这就说明,陈晓云的枪真的是一把古董手枪,可是谁都无法否认,这把金色的古董手枪,在陈晓云的手中,竟是如此的神奇,一枪七发,或者说,一瞬间,陈晓云,就开了7枪,其结果自然就是,火焰帮的7人,被他轻轻松松地撂倒在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