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蒙细雨笼罩在村子的外围,温柔的月光渐渐地映出细雨的透纱,很舒服的天气,石板路,茅草屋,长板桥,到处都有这层透纱的影子。如果,呼吸上一口空气,好像都可以是清香的花草味,还参杂着一些古木的香气。
整个村子充满着热闹的气氛,在这个时间,所有的人家灯火通明,炊烟、吵闹、欢笑、妇女之间口舌之战、儿歌..全部都掺杂在一起。
在长长的石板路上,往日的血腥已被这连续一个月的小雨冲刷得很干净了。大家都仿佛忘记了害怕和惊慌。日子还是要继续过下去,没有什么是忘不了的。再悲伤再恐怖的事情,也会安安静静地一点一点销声匿迹,直到回忆起来的时候也不会那么揪心了。剩下的也只是一丝遗憾。
“哎,老大,你说,今天应该没有什么命案了吧?”
“别提这两个字,事情从你嘴里说出来,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不出一两天,总会发生。能不能说一些好听的。”
“我说认真的,不会的,你看这一家家一户户的,全都开着门开着灯,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大家都已经忘记上一次的那件案子了。我肚子都饿了,还飘着小雨,老大,你看,我们也回去吃饭吧。”
“行行行,你就是事儿最多。“林乐站在这条最长最宽的石板路中间,长叹了一口气:”哎!这百家村也应该安宁一段日子了,现在看起来,大家受的打击也应该已经消退一些了。走吧,去阿嬷家吃饭去!这街道上的饭香味也快让我耐不住饿了。”
他们俩瘦瘦高高的身影,渐渐得消失在这喧杂的街道上,取而代之的是成群结队的小孩子,手里拿着红色的大风车,在这绵绵细雨中,无拘无束地奔跑着。
林乐和他的拜把子兄弟凡落不言不语地慢慢走在去阿嬷家的路上,好像都在欣慰今天看到的场景。可就在走向阿妈家的途中,经过了几户人家,不经意间,林乐总觉得其中有一家不对劲,大家都是吵吵闹闹,灯火通明,唯独这一家大门紧闭,光线昏暗,甚至能感受到一股寒风,刺进林乐的骨头。
林乐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皱起了他浓浓的眉头。
“凡落,你先回家,早点去陪阿嬷吃饭,给我留几个馒头个一点咸菜就可以了,我突然想起有点事情还没做完,你先走吧。”
”哎~!老大!天这么黑,我..。“眼看林乐已经笨拙地翻墙进边上这户院子里了,只能回头继续走,嘴里嘟嘟囔囔道:”天这么黑,我害怕嘛!真是的,每次都要这样,神经兮兮的。“
凡落瘦小的身材,就好像,走一步,就能被这小雨和雾气吞没,渐渐远去了。
林乐手脚很笨,几乎是摔进院子里的。踉踉跄跄站起来,轻轻拍拍身上的尘土,抬头一看,月色并没有林乐想像中的那么明亮,特别是在这个昏暗的院落里,旁边院落的嘈杂显得这里特别安静。从院子里望去,能看到屋子里只有一根蜡烛在微微摇晃。地上杂草丛生,好像是一个很久都没有人来打理过的小花园。这小花园里还有一些岩石和灌木,可是上面都已经爬满了蜘蛛,都已经造满了窝,显得特别阴森恐怖。林乐每一步都需要非常谨慎小心,生怕发出一点声音,被屋子里的人发现。到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逃跑。
林乐蹑手蹑脚好不容地来到了屋子边上,他轻轻地慢慢地往屋子窗户靠近,可渐渐的,他的双脚感觉像踏在了冰块上面,特别冷。“冬季才刚刚过去,怎么会?”林乐往脚下一看,差点吓出声音。脚下飘着一股寒气,飘着的小雨落在地上瞬间变成了冰晶,顺着寒气,就是从这屋子里发散出来的。林乐的好奇心瞬间爆棚,重新慢慢地轻轻地往屋子窗户靠近。他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声音特别低沉,特别平稳:
“这里是百家村,是方圆几百里最大的一个村子,我只不过是一个愚蠢失败的杀手,替人办事,办完拿些丰厚的报酬,只可惜,没等我赚够钱,老婆跟别人跑了,过好日子去了。姑娘,我真的无心顾及你是谁,你从哪儿来。我能告诉你的只有这些了。”
“杀手?难道前天的那个无头尸案就是他做的?那个胖子?那么这个杀手的老板是谁?”林乐恍然大悟过来,“那里面怎么还会有一个姑娘,她想知道些什么?”林乐的好奇心已经无法控制他的行为,他用食指沾了一些口水,捅破了窗户纸,踮起脚尖凑近要往里看,可是不够高。正好,窗户靠近扶手,林乐就爬上扶手,轻轻站起来,把右眼贴在了窗户纸破洞上往里看。
眼前的这一幕,让林乐不敢呼吸了。一位毫无血色苍白得像一具尸体的壮汉直直得坐在椅子上面,随意散落的头发一直披到肩上,嘴唇已经完全变黑色了。可眼睛还是炯炯有神,看着坐在他边上的那位姑娘。姑娘!我的天啊!身上裹着一块深红色的布,看起来像是窗帘或是床单。长长的乌黑亮丽的秀发一直长到腰间位置,裹着这块红布显得腰特别纤细。沿着腰间往下看,一双粗壮的双腿,像玉一样,晶莹透亮。可从她全身散发出的寒气,看得让林乐不经意间打颤。林乐一直想再仔细一点,一直在扭着屁股和腰想在往上面看一些,就在这个时候,腰上的小刀掉在了地上,瞬时间好像是响彻了天空,林乐看见里面的姑娘转过头来,一双血红色的双眼直直地正盯着自己,血红色的双唇说出了一个字:“谁!”
林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的这一切,让自己的全身肌肉一紧张,脚下没站稳,往后一倒,直接重重得掉进了屋子边上的一口枯井里面。随着一声惨叫,林乐昏倒在枯井的杂草碎叶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