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陆少彬迟疑的时候,身后猛然被打了一掌,他从沙发上摔了下来。
“你出手也太狠了吧?”陆少彬扶着后背,从地上爬起来。他看到了一个中年男鬼站在沙发上,不消说,他就是刘全了。
刘全双眼血红地瞪着陆少彬:“有钱了不起吗?你们先毁了我们的家,又杀了我们,现在我们做鬼了也不放过我们,好啊,有本事就把我们打得魂飞魄散。”
李月站起身,拉起丈夫的手,坚定地看着丈夫。她用眼神告诉他,无论任何时候,他们一家人都要在一起。
陆少彬站起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第一,我跟那群房地产商不是一伙的,我是我,他们是他们。第二,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对你们动手。说吧,你们怎么才能离开?”
李月迫不及待:“我要我儿子。”
刘全附和:“对,我们什么都不要,我们只要儿子。”
陆少彬掏出手机,按住2号键,电话立刻拨打了过去。
坐在“孙氏炖菜馆”的陈沐风接到了陆少彬打来的电话。
陈沐风听陆少彬简单扼要地介绍了情况之后,挂下电话,注视着大军哥,单刀直入:“刘小军的尸体在哪?”
“什么?”大军哥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弄糊涂了,“什么刘小军?谁啊?”
“三年前,你们在南花园的那块地皮强行拆迁的时候,害死了一个小男孩,你把他埋哪了?”
“你……你……你有病吧?”大军哥有些手足无措,“你可别胡说,我们可是正经人。”
“你记性可能真的不太好。我帮你回忆回忆,你不光害死了那个小男孩,还杀死了他的父母,这回你想起来了吧?”
大军哥猛然一拍桌子,包厢外的弟兄仿佛得到暗号一般,全都抄起家伙,气势汹汹地冲到包厢门口。只要大军哥一声令下,估计陈沐风瞬间便化为肉泥。
“如果你再敢胡言乱语,别怪我不客气。”大军哥虎视眈眈地瞪着陈沐风。
陈沐风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西装,打开黑色雨伞,转身缓慢地向外走去。他的怪异举动令大军哥大惑不解。
“喂,你干嘛去?”大军哥在背后叫喊着。
陈沐风毫不理会,自顾自地朝外走去,与此同时,从雨伞里飘出一缕粉烟,粉烟落地,化作狰狞的女鬼,朝大军哥扑去。
陈沐风站在炖菜馆门口,一只手打着伞,一只手夹着烟,静静地聆听着里面传出来的凄厉惨叫,鬼哭狼嚎。随着香烟越来越短,里面的喊叫声也越来越弱。过了一会,喊叫声停止,一缕粉烟从饭店内飘出来,飞入伞中。他收了雨伞,将烟头丢到地上,用脚跟捻了捻,转身重新走入饭店。
饭店里已经一片狼藉,杯盘散落一地,打手们歪歪扭扭地倒在地上。就在陈沐风准备走进包间的时候,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从楼梯上传来,伴随着脚步声的还有“滴滴”的计算器声音。
“一张桌子,二十一把椅子,四十张盘子,三十二个碗……”
人未至,声先到。陈沐风朝楼梯口看去,一位年近四十,身穿黑色风衣,梳着干练的马尾辫,抹着红嘴唇的女人走了下来。她漂亮性感,风韵犹存,是一个真正有韵味的女人。不少来这里吃饭的男人,有一半以上都是为了能跟她聊聊天。她就是这家炖菜馆的老板娘——九嫂。
“一共六千七百二十四。”九嫂冲陈沐风展示了计算器。
突然,一个满脸是血的打手从地上爬了起来,将手里的匕首架在了九嫂的脖子上。
“刚刚……刚刚那是什么东西?”打手拿着匕首的手不停颤动着,“那东西在哪……哪呢?让她出来!出来!”
陈沐风从容地问:“你知道你现在用刀逼着的是什么人吗?”
陈沐风话音刚落,身前的九嫂已经一只手握住了打手拿着匕首的手腕,另一只手操起酒瓶子朝他头上砸去,打手当即昏倒在地。
九嫂看着倒在地上的打手,把碎掉的酒瓶子丢到地上,拍了拍双手:“妈的,没说过你‘孙氏九嫂’啊?”她拿起计算器,加上了啤酒的价钱,“六千七百三。”
陈沐风无奈地摇了摇头,拄着黑色雨伞,走进包间。
大军哥躲在角落里缩成一团,面色苍白,嘴唇不停发抖。
陈沐风来到大军哥面前:“你把孩子的尸体藏在什么地方?”
“鬼……鬼……鬼……”大军哥精神恍惚,喃喃自语。
陈沐风指了指手中的黑伞:“用不用让她出来问你?”
“不要不要。”大军哥吓得连连摆手,“在……在……在东郊南亭。”
一个小时后,陈沐风和陆少彬一同出现在了东郊南亭,那是一座破旧不堪的亭子,古时是驿站,供路人休息。随着时代发展,南亭渐渐失去了它的作用,更因地处荒郊,无人问津。亭内的椅子上和角落里布满灰尘和蜘蛛网。
陆少彬一边嗑瓜子,一边环视着周围杂草丛生的景象。亭子在月光下矗立着,似乎将时光拉回到了盛唐,三三两两的诗人坐于亭下,对酒当歌,吟诗作对。或有李杜之圣,饮斗酒,出佳作。
陈沐风见陆少彬望着亭子入了神:“有发现吗?”
陆少彬摇了摇头。
“会不会是大军说谎?要不我再去问问他?”
“也许是他不想出来。”陆少彬转回身,刘全和李月浮现出来,“看你俩的了。”
刘全和李月走上前,喊着儿子刘小军的名字。他们悲惨凄凉的声音在夜空中回荡,仿佛夜幕中的野狼,在月光下呼唤着孩子。
曾听过一个故事,一群猎人上山打猎,可能这座山经常被人类光顾,所以野味很稀有。这群猎人找了很久,才找到一只野兔,就在猎人们准备动手的时候,发现野兔后面尾随着一只母狼。母狼瘦得皮包骨头,身上的肋骨历历可见,****皱巴巴地下垂着,可以判断出是哺乳期的母狼。猎人们打算同时猎杀这两只野味,以避免吓跑另一只。他们瞄准好它们,然后同时射击,野兔没出意外地被打死,但母狼反应敏捷,身上仅中了一枪便掉头奔跑。猎人们紧随其后,由于母狼中枪,所以跑得有些缓慢。母狼跑了一会,来到了一个山洞门口,门口蹲了几只小狼崽。母狼将狼崽们唤进山洞里,然后用身体堵住洞口,目光坚定地注视着赶到的猎人们。猎人们举起猎枪,对准了母狼,一位年老的猎人注意到母狼的伤口逐渐恶化,血流不止。他伸手示意同伴们放下枪,他知道没必要浪费子弹,只要静静等待母狼死亡即可。然而母狼没有按照老猎人的意愿发展,它出乎意料地猛力撞向旁边的石头,随后它倒在地上,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猎人们疑惑不解,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老猎人,老猎人冲同伴们一挥手,示意同伴们撤退。一个年轻的猎人在离开的路上询问老猎人母狼为什么要自杀?母狼死后我们为什么过去拿回尸体?老猎人叹了口气,告诉他,狼群里有个规则,如果有狼死了,其他饥饿的狼可以分而食之,从母狼的身形可以判断,它已经很久没有捕食了,刚刚难得遇到野兔,却被猎人们捷足先登,母狼定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所以早早自我了断,用自己的身体喂食狼崽。而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嚎叫,也定是狼崽正在一口口分食母狼的肉体。老猎人说,他可以猎杀动物,但绝不可以猎杀母亲。
在动物的分类之中,人是人,狼是狼,但在孩子面前,她们都是母亲。同理,李月从人变成了鬼,但始终不变的还是“母亲”这个角色。
没喊两声,刘小军出现在了亭子旁边。
“儿子!”李月和刘全兴奋地跑过去抱住儿子。
刘小军开心地搂着妈妈的脖子。陆少彬在李月的脸上看到了难得的笑容。三年了,没人知道与儿子分别了三年的母亲是多么痛苦,就像一对热恋的情侣失去了三年的恋人、一位长跑运动员断了三年的腿、一名作家丢失了三年的笔墨……
如今,李月寻到了恋人、恢复了腿脚、找回了笔墨,这种心情无法言喻。
陆少彬走上前:“现在找到了儿子,你们一家三口可以安心的回阴间了吧?”
“回阴间?”刘全冷笑,“儿子我们是找到了,但仇还没报呢,那群流氓为了一块地就害死我们全家,如果不杀了他们,他们说不定还会害死多少人。”
陆少彬冷笑着摇了摇头:“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因为我不会让你们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