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和林淑已经渡过了五天的路程。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巨大的城市。
它和一般的城市有所不同,这座城市的城墙到处都是铜墙铁壁,雷光闪闪,很是奇特。
感叹之余,林霄还是对着身旁的林淑忍不住问道。”淑姐,这是什么地方!“
林淑已经对林霄麻木了,这五天林霄就像个重来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什么新鲜事都要拉着她问上一问。”这座城市叫做安迪天,是明海七十二州最大的佣兵之城。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佣兵团就是在这里诞生。“
林霄点了点头,然后接着问道:”这城墙上到处雷光闪闪,这是为何?“
林淑就像是一个历史老师,不停的给林霄传达这个世界的知识。也许正是这样才让他们无聊的路途多了一份乐趣吧!
”这可不是一般的雷电,这是哈蒙布置的天雷阵。一旦触摸,会被电的连尸骨都没有。“林淑向着林霄解释道。
”哈蒙?“林霄根本就不清楚那到底是谁,想来此人应该颇有些本身。
林淑终于有些忍不住了,用自己的右手敲打了一下林霄的头部。”你呀你!真是孤陋寡闻,连哈蒙都不知道。虽说明海七十二州拥有无穷无尽的高手。但是世界上有一些所有政府公认的强者,我记得其中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九天十族徐山陨,七剑八魔烟散尽,三皇五帝震天地!‘其中的三皇就是说的神炎皇——乌利亚、幻魔皇——拉比艾尔、降雷皇——哈蒙。同时,他们也是明海七十二州公认的最强三人纵。是这个世界的最强者!而安迪天的城主便是哈蒙。“
最强吗?林淑不知道她短短的几句话却让林霄有了这一生追逐目标的动力。这个目标或许很震撼人心,可是林霄真的能做到吗?这不经也是一个大大的疑问。
踏入安迪天城内,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座金属打造的房屋,带着金属味道的风扑面而来,整座城市屹立着高大的房屋。充满金属色彩。没错!这就是楼房。这也是林霄在异世界第一次看到如此建筑。不由感到一阵亲切。
最让人记忆犹新的还是那悬浮在半空中的城堡。城堡之下有一个巨大的魔法阵,想来就是这个魔法阵让城堡拥有悬浮的能力吧。整座城堡上方拥有无数花草作为点缀,尽显高贵的气息。不用说林霄也能大概猜出那就是哈蒙的住所。
伴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黄昏渐渐落下,夜色悄然降临,黑夜!来了!
”吐吐吐········“一盏盏路灯开始有规律的点亮。让安迪天不再处于黑暗的笼罩下,取而代之的是黑暗中的点点亮光。
林霄再次被安迪天震撼到了,让他终于想通了街道上那一排排建筑是什么东西。
随着灯光一朵一朵的亮起,整个城市被灯光照耀的五彩斑斓,真是美不胜收。让林霄也不由的感叹这个世界人们的智慧超群。
”怎么样!漂亮吧!“林淑不由对着林霄赞叹这座城市。
林霄双眼注视着那座天空城堡点了点头。
”其实安迪天不只是一座佣兵之城,它更是一座科技之城。不过遗憾的是,明海七十二州也只有这一座科技之城。“林淑的表情有些小小的失望。
林霄觉得有些不对,既然拥有这项技术,为什么世界上只有一座这样的城市。不免心生疑惑,对着林淑问道:”这是为何?“
”因为只有哈蒙才能控制雷电的威力呀!不然你以为哈蒙的降雷皇称号是怎么来的。“林淑的表情就像再说你明知故问。
林霄想了半天还真没想到是和电力有关。看来这个世界的智慧生命并没有发现电力。安迪天只能算是一个巧合罢了。不过即使是巧合,也让林霄多了一股家乡的味道。
与其他的城市不同,由于佣兵团的性质,没有准确的时间来规划他们的时间。所以安迪天所有门铺都是二十四小时运营。当然也是由于这些佣兵,让安迪天的夜晚显得格外热闹,人山人海,就像是在赶集一般。
林淑看着这热闹的场面,不由的想到处走走看看。”林霄!时间还有些尚早,要不我们去逛逛吧。“林淑征询着林霄的意见。
林霄和林淑的想法其实一样,也想领略领略安迪天的风土人情。他对这座科技之都充满了好奇之心。如果不是急着赶路,林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还要多久才会离开这座城市。
······
两人在这座琳琅满目的城市也不知闲逛了多久,林霄只能大概猜出时间不早了。于是来到了一所客栈,经过一天的玩耍,也该休息了不是吗。
”掌柜,给我们两间客房。“林霄对着他面前油头大耳的虚胖男子说道。
谁知男子微笑的回答道:”不好意思,客官。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只还剩下一间客房了。“
这回答让林霄无言以对。转头对着林淑说道:”淑姐,要不我们再去找寻一家客栈吧。“
林淑却是摇了摇头,”不要,时间已经这么晚了。有一间已经不错了。”然后扭头看向油头大耳的掌柜。“就这间吧,掌柜,我们要了。“
林霄没办法,只好办理了手续,林淑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这个时间点能有客房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夜已深,两人一个睡在床上,一个睡在地上。很是风趣。
周围一片漆黑,一段声音传入林霄的耳垂。
“已经很久没和林霄在一起生活了,没想到不知不觉已经渡过了五天。以前的那个纨绔子弟,如今已经变成一个心性越发成熟的男孩。我记得以前的林霄是最害怕我的了,每一次看见我都哭丧着脸。林霄······告诉我,你真的还是那个林霄吗?”
林霄没有回答林淑的问题,这一次他选择了沉默。
时间也不知道在这黑夜之中沉寂了多久,林淑才楠楠道:“这就是答案吗!”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林霄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轻轻的“嗯”了一声,道破了自己的秘密,这是为何!
林霄有一种感觉,总有一天这个秘密瞒不住任何人。索性问尔所答。这和林霄以前的想法格格不入。让人不经想知道他的思想经历了怎样的一次升华。
时光就这么悄无声息把黑夜带走了,伴随着黑夜的告别,再次迎来了崭新的一天。
街道两侧的商人不停的在吆喝着游走在街道上的行人,广场中间的水池也开始不停的喷发着五光十色的泉水,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当属那座天空城堡。和黑夜灯光聚散不同,白天的天空城堡对着天空照射出一道强烈的光束。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光束还会改变色彩。安迪天不愧是科技之都!
从昨夜开始,林淑有意疏远林霄。在她内心里,或许林霄是夺走了她的弟弟的那个罪魁祸首吧。经管他是一个纨绔子弟,至少那才是真正的林霄,不是吗?
林霄看着林淑的言行故意疏远于他,自己内心也只能无赖的笑笑。
要说安迪天什么东西最让人瞩目,那一定不是天空城堡,而是彰显各种华丽气息的雷皇角斗场!
不要误会了,这里的角斗场不是你们所想象的那种厮杀血腥的角斗场。而是所有人都能参与的一种全天活动。每天拥有五百个报名席位。当天角逐出第一名的可以获得丰厚的奖励。安迪天的奖品每天都不一样,最为关键的是这些奖品皆无凡物,全部都是由哈蒙赠与。
看着人山人海的角斗场,声浪是一浪高过一浪。充满一股撼动天地的能量,这不经让林霄的耳膜有些受不了。让他也情不自禁的向着角斗场看去。
角斗场内的打斗也着实让林霄眼前一亮。原来里面不是人族在打斗,而是身材高大的兽族和身材偏小的亡灵族打斗的热火朝天。最让林霄震撼的莫过于他们使用的武器是唐刀!两人的刀法很是犀利,一个是风卷残云,一个是稳中有叙。两人交手了几十个回合,最终还是兽族技高一筹。
接下来进入角斗场的两人更是让声浪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中一人身穿白色侠衣,手持一把纤细如丝的细剑。让人觉得扑朔迷离。另一人穿戴白色布袍,手持一把造型怪异的法杖。让人琢磨不透。
进入战斗阶段更是怪异,身穿布袍的法师居然和剑客全程近战交手。白袍法师的进攻相当猛烈,几乎让白衣剑客处于被动抵抗状态。
看着两人激烈的战斗,林霄火热的内心也开始蠢蠢欲动。
战斗进行到最后由白袍法师一击普通的水龙弹宣告胜利。这让林霄对魔法又有了新的认知。
这嘈杂的声音也许让林淑也无法承受了,对着林霄大吼道:“走了!该起程了!”
林霄也知道时间已经不早了,自己也该步入行程。不过这座城市林霄一定会再来的!只为他心底的那份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