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忆凡,生于1994年,从小到大,一无是处,小学三年级,那时候的农村小学,要举行一次看电影,说是看电影,实际上,就是一个破放映机加一块大白的投影布,讲打鬼子的,这缺货,竟然看入迷了,眼睛里全是对英雄的崇拜,却不知道自己手里的几个5毛硬币何时掉到地上,被人捡走了,放学了,校门口,手里明明拿着的衣服转眼间就没了,傻缺,回家就是被大人一通骂,据说,这货先天条件很好,出生时体重将近8斤,长的是又白又胖,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用土话说,跟画里的一样,可是为什么这个集上天宠爱的孩子长大后反而变傻了呢,这个问题也曾困扰了他许久,许多年后他终于明白了,这一切罪恶的源头,佛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而你犯了戒。小学毕业后,李忆凡去市里上了中学,还是那样,情商低,玻璃心,懦弱,羞怯却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于是,他总是被欺负,被起侮辱性的外号,在老师的眼里,他很懂事,好学,实际上,他只是不想一无是处,他想好好学习,成绩出色,得到别人的尊重,于是高中三年,初中三年,他一直都是一个孤僻的人,因为想的太多,羞恶感太强,性格太懦弱,而且不够大气,总是显得有些斤斤计较,所以,他一直被孤立着,不过,少年不十愁滋味,这些,没有领他过多的在意,于是,他一直扮演着一个孤僻的学霸,当然,只不过是相对的学习好一点,连数一数二他都谈不上,****,自卑,小气,深深的羞恶感,完美主义,活在别人的评价里,这一切,深深的困扰着他,压抑着他的灵魂,终于,再距离高考还有几个月的时候,在巨大的压力下,那些曾经领他痛苦,懊恼的一切,通通来袭,他被淹没了,他开始觉得自己眼角的余光开始能看到别人,不能集中在黑板上,他有些不知所措,是人被一直看着都会不舒服,于是,他旁边的人开始厌恶他,他也因此渐渐对余光有着深深的恐惧,渐渐的,他觉得,不论自己干什么都有人关注着他,于是他的脸上写满了惊慌,恐惧,被人厌弃,他恐惧余光中的同学,恐惧坐在身后的女生,最终,他休学了,他的恐惧也范化了,只要有人看他,他就会满脸的紧张恐惧,如同见了鬼一样,于是,他被人嘲笑****,恶心,脏性,吓人,神经病,他在咒骂声中,几乎失去了灵魂,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像个蛆虫,让人恶心,被人肆意践踏,他丢失了做人最后的尊严,这样活着不如狗的日子,他经历了数个月,他发誓,如果有一天他重新正常了,他要让所有再敢瞧不起他的人付出代价,不是什么英雄壮志,他只是想要一份赢得的尊严,这是他屈辱的回忆,一个**丝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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