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个死人站在湖水里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把她的脚插在湖里的泥里就行,或是立根杆子,把尸体绑上面。然而,女人的附近除了水,没有任何东西,这个湖最浅处还水深九米,女人哪有那么长的脚站到泥里去?想到脚,我不由自主向脚上飘了一眼,这一看才发现,湿漉漉的裤管裹着光秃秃的脚踝,下面,没了。女尸根本没脚,脚不知被什么东西切去了,只留下白惨惨的断口。
“两位先生请留个姓名,一会我会问你们点情况。”忠臣良将不容拒绝地说。
“我叫王子臣。”王子臣的胖脸上全是上当受骗的愤怒。“你最好快点问,吃过饭我就走了,这什么破地方,闹鬼!”
“耶斯罗·博琊。”穿着风衣的银发男子微笑着点了点头,彬彬有礼风度翩翩地和王子臣一同走了。
刚开始,我以为他在说哪国的鸟语,反应了一下才意识到,他说的是他的名字。从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他了。这男人浓眉凹目,直鼻高挺,轮廓分明的脸,相当英俊,看起来像是有欧洲血统的混血儿,如果加上他头上银色的头发和唇上一抹淡淡的小胡子,就更像了。我注意到他不是因为他是个混血美男,而是因为他的冷静。同样站在女尸旁边,王子臣就带着惊恐的激动和兴奋。他却平淡如水,仿佛看透生死,面对一个死人全不以为意。男人瘦高结实,面相看着还年轻,可那头银白的板寸和眉间的两道浅横纹显得沧桑而阴郁。考究的风衣,深银灰色高档衬衫,同样考究的围巾搭在胸前,神情儒雅温和,雍容而自信,这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气质和神情,他应该是个大老板,总经理这类一呼百应的人。
我正出神地回头看那个男人的背影,握着我手的大手紧了紧,一个朗朗的声音低声说:“不用怕。”
这不是唐涛醇厚动听的声音,我回头,发现我握着的,居然是忠臣良将的手,忙放开。忠臣良将宽慰地笑笑,我更觉得不好意思了,脸就热起来,我想如果此时有人看到我,我该像个害羞的小娘儿,这么想就更觉得窘。再看唐涛,一脸揶揄的冷笑。
我们没在凉亭里停留。路上我跟忠臣良将说起我上午找过王小丽的事。“可能就是因为我找了她,王小丽才被杀了。”我内疚又气愤,这些村民真丧心病狂。
“如果是这样,王小丽肯定还有什么事瞒着你们。有人怕她告诉你们,才杀了她。”忠臣良将推断说。
“真是这样吗?”我又怀疑起来。“可是,为什么拿了她的脚呢。造成王小丽失足落水的假象不好吗?凶手把脚拿走了,好像故意告诉人家此人是我杀,此脚是我拿。凶手为什么这么干?
“变态呗。”唐涛说。接着大讲起犯罪心理学。在这压抑而恐惧的气氛下,听起来尤为惊心。
一回203别墅。唐涛一坐在电脑前,就向我伸出手。“U盘。”
我伸手去摘挂在胸前的U盘,却摸了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