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在响过几声闷雷后终于下起雨。
客厅灯火通明,果然被我找到了,地面和墙面上都有微小的缝隙,换做常人的肉眼会很难看到。
“放弃吧,只有大哥能控制客厅。”魔女换了件衣服出现在我面前,她的脸同她身上白色的连衣裙一样,明净清爽。
“刚才你看到的任务厅,是克弟和大志专门给大哥打造的,操控它的唯一钥匙也在大哥手里。”
“哦…”原来如此。
“哦什么哦?我拜托你脑子清醒点好么?我tm早提醒你了,衣柜里不是有黑衣服么?记住了,在大哥面前只能穿黑色的衣服。”
“哦。”
“你tm有没有进脑子?想什么呢?脑子坏了还不知道长点心?就你这态度!活该找揍!”
“我知道了。”
“知道什么?就知道成天惹麻…”
我一心在想边铭的事。我不理解他面对我时为什么那般淡定自若,这种镇定完全不像演技。难道,难道他是在精神受到刺激后给忘记了?
老钟说过(在我决定以秋小迪身份生存的那段期间)一个人在受到外部刺激或者脑部受到碰撞后,就会遗忘了一些自己不愿意记得的事情或者逃避的事情或人或物,属于选择性失忆。
我假扮的失忆就属于这一类型,而边铭极有可能是真实的。
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一可能符合目前情况。
“你俩在客厅干嘛?还不上来干正事。”
大志在二楼吆喝,我和魔女便移动到了二楼,所有人集中在克弟的房间,他的床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宽大的长桌,六把椅子,我猜房间里原有的东西都在地板下面。
他手里的微型遥控器证实了这一点。
我们各自就坐,房间的光线变得昏暗,一片蓝色的长方形半透明幕像展现在我们面前。
暮像里放出一截地图样式的立体城市区域图,大志站了起来,手里红外笔的光线在图像上的某个中心点来回晃动,形成一个圈。
“大家应该知道,我们这次偷得是和睦安。”他的发言像个指挥官。
“我就说这次肯定是要大干一票!”酒鬼得意洋洋。
“你快得了,这次还指不定能不能成功。”魔女说。
“魔女说的没错,和睦安不好下手啊!”老钟说,厚实的嘴唇再次张合道:“听说最近又装了新的防盗仪器,保镖也增了不少。”
“那老头也真是,那么多宝贝卖了不知道能赚多少钱!非藏着掖着,还弄个破私人收藏馆,找事呢不是?就算咱们不偷道上的其他贼也会偷!”
“说的你好像很有能耐似的,成天就会喝酒,偷东西还不得靠小迪这臭小子?”
“大志你什么意思?这混小子没来之前是谁用双手把东西偷回来捧给大哥的?”
“你偷的最值钱的东西也就一劳力士手表!还TM没大哥带的贵呢!”
“吵够了没?!还干不干活了?”魔女大吼,酒鬼和大志相互瞪了对方一眼。
我只觉可笑,又不是光彩的事,他们却会为此大动干戈。
大志恢复了平静,克弟用遥控器放大了他用红外笔指的区域。
“够我们忙活了。”大志说。
酒鬼皱起眉头,“这老头也够精明,和睦安可是选了块好地方,左面是消防大队,右面是派出所,这个区域又是闹市,就算深更半夜,路上也有行人,真TM的比贼还贼!”
“我在网上查过”克弟说,“和睦安最近的开馆日在下个周末,距今天还剩六天时间,足够我们准备了。”
“我的新药研制的差不多了,到时候正好试验。”老钟笑道。
“都抓紧吧,我可不想受罚,尤其是你,秋小迪!”魔女指向我。
等我们各自回各自房间,雨也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