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阳城位于太乙门西南方向,是离太乙门得最近的大城镇,两者间被小河村旁边的无名山脉隔断,相隔一百多里。
这倒不是说中土之地人烟稀少,而是因为太乙山地处太过偏僻,临近位置尽是参天巨树,林中又多猛兽,所以才造成周遭百里之内无人的景象。
修道之人能飞天遁地的大有人在,虽然太乙门距凡俗城镇较远,但一来一往也用不了多长时间,若是门中有什么缺少之物,差遣弟子去寻阳城中采购也只是小事一件。
一些在山上待腻了的弟子也乐得接下此等差事,去逛逛世俗之地也到是新鲜。
同福客栈只是寻阳城八十五家客栈中之一,因其离城门较近,进出城的人大都喜欢在这家客栈歇息,这样一来,这里自然就成为了三教九流的常来之所,一天到晚也是热闹得很。
那些走江湖的人,大都是些莽汉,两碗烧酒下肚后,便能够勾着肩称兄道弟了,所谓酒后起性,那些热血汉子往往会一个劲儿的鼓吹自己的所见所闻,亦或是一些道听途说而来的奇闻秘事。
如此一来,这同福客栈便成了寻阳城中最方便打探消息的地方了。
这一日,烈日当空,炽热的火舌烤得地面都快要冒烟。
寻阳城中街道交错纵横,道路上行走的人也不过寥寥。街道两旁栽有树木,此时树枝垂下,树叶蜷缩,阵阵蝉鸣之声从树叶间传出,“知了……知了……”。
同福客栈里,一个肩上搭有一条抹布的店小二收拾完一桌碗具后,用手抹了一把汗,朝大门外看了看,低声咒骂了一句“都秋天了还这么热,什么鬼天气”,随后脸色一变,堆起笑容,贼眉鼠眼的走到那满脸横肉的掌柜张大福面前,谄媚着道:“掌柜的,你看这么热的天,是不是…”
说着,店小二伸出右手,将食指跟大拇指快速的搓动着,衬着他鼠眼猴腮的容貌,实在是滑稽。
张大福正一手拿着擦布擦汗,一手拨弄算盘珠子,听见小二的话,放下手中活计,瞪着店小二,突然变得笑呵呵的,说道:“是啊!这么热的天,是该打赏你点!”
听到这里,那店小二一个劲儿地点头,口里不停的附和:“是!是!是!掌柜的是大好人!”
张大福接着话锋一转,做思索状,说道:“昨天是谁打碎了我一个盘子?嗯,待我想想…”
听到这话,店小二一怔,忙道:“掌柜的,我记起了还有一张桌子未擦,我马上去!”
说完一溜烟就跑掉了,还不忘低声骂道:“张胖子你个铁公鸡,这么热的天也不给小爷我几个赏钱,竟还拿我摔碎盘子一事来要挟我!等小爷我攒着钱了,我一定要在你对面开一家店,气死你个死胖子!”
待店小二跑开后,张大福脸色一变,骂道:“小兔崽子,敢跟我耍花招?”
说完便是又埋头拨弄着算盘珠子,计算那厚厚的账本。
这一切,全都落入坐在角落里的两人眼里。
因为天气炎热,而且恰好是正午时分,所以进客栈驻足歇息的人很多。
客栈里坐满了人,举杯划拳的,大声喧闹的,默默吃饭的,应有尽有。各桌自有各桌趣,谁也没去注意屋子最里边角落那一桌,此时正坐着两位女子,一个一身素白,一个一身鹅黄。
穿鹅黄衣裳的女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店小二跟掌柜,张大福和店小二说的话一句不漏的听在耳里,再看到那小二的诸般表情变化,女子“噗哧”一下笑出了声,转而对着白衣女子道:“凤姨,这世间俗人还真是有意思,比门中那些人有趣多了!”
说罢又是掩口笑了起来。
黄衣女子约莫二十岁,头上别着两只钗子,垂挂着一串珍珠,随着笑声,珠子来回晃动。
女子皓齿朱唇,一双柳叶眉,清秀脸庞,如出水清莲,十分美丽,就算是在这样的世俗混杂之地出现,也是未掩盖其出尘气质,只是女子脸色有些苍白,若有不适。
被唤作凤姨的女子抬起头,微微一笑,眉角处隐隐生出了皱纹,一只指头大小的凤凰图像纹在左眼眉角,或是时间太久,颜色已不太明显。
此人正是圣门凤使者卓人凤。
卓人凤看着身旁的女子,柔声道:“这世俗之人虽然有趣,却是薄情至极。尤其是世间男人,皆为薄情寡义之辈。小织,你要明白,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
被唤作小织的女子满脸疑惑,嘟着嘴问道:“那爹呢?那你呢?”
竟是这般美丽可爱,像是出水芙蓉清新动人。
卓人凤叹声道:“圣主英明盖世,他是什么样的人,毋用我说,到时候你自然便知!至于我,你说呢?”
卓人凤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
那身着鹅黄衣裳的女子便是圣门之主赫连修的女儿,赫连织。
小织听过黑凤的话,却是不说了,只是用筷子夹了一颗花生米放在眼前晃来晃去,眼睛也跟着转来转去。
“我给你们说,那十年前太乙门出叛徒一事你们可有听说?”
突然,一个雄浑的声音响起,众人寻声看去,发现是一个彪形大汉左手端着一碗烧酒,站起身子,右手在前一边比划一边大声的说着话。
那汉子见有效的众人的注意,心下便是一阵飘飘然,借着酒劲大声道:“那十年前,太乙门上出了一个大……大叛徒。”
说着,那汉子竟是打了一个响嗝,旁边众人一阵笑声,大汉憨笑了一声,道:“见……见笑了,兄弟我喝得有点多,嘿嘿。让我接……接着说。”
这时有人问道:“你说的是真的么?像太乙门这样的名门正派,怎么会出叛徒?”
那汉子听过,又“嘿嘿”的笑了几下,接着道:“当然是……是真的,这可是我的一个远……远房亲戚喝醉酒后告诉我的。他叫我不要给外人讲,嘿嘿,我给大家说了后一定要保密…要保密。”
众人一个劲儿地答道:“一定保密,一定保密。你快讲便是了!”
汉子又是大喝一口,将酒碗放下,正要作比划,身子一斜,来不及扶住桌子,便是要倒了。旁便一个人见其不妙,赶紧上前扶住他。
汉子拱手道了声“谢谢”后,接着道:“十年前,太乙门中出了一个叛徒,说……说是魔道之人派去的奸细。那人可是了不得,不知到用什么法门竟然吸尽了一座山峰的灵气。”
说到此,便被人打断了,道:“什么是灵气啊?”
那汉子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这个……这个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一种很厉害的东西。话说那峰中灵气散尽后,草木不生,无半点生气。而那个叛徒叶天恨在众位仙人捉拿他之前便是跑了,至今不知所踪。”
那汉子也好生奇怪,说着这奇闻秘事是竟然口齿伶俐,一点也不含糊。
客栈里众人一阵嘘声,“我看是你那位醉酒亲戚诳你的吧!这世上还有连太乙门的神仙都制服不了的人?”
有人大声问道,汉子颇为难堪,喃喃道:“我道也是,我道也是!”
卓人凤听得汉子的话,皱着眉,口中念道:“叶天恨……”
小织见其异样,放下手中筷子,问道:“凤姨,这是不是真的啊?你认得那个叶天恨?”
卓人凤摇了摇头,道:“出没出叛徒我不知道,但十年前太乙门中千寻峰灵气尽失到是真的。我念这叶天恨之名只是觉得这名字好生奇怪,为何要天恨呢?”
小织朱唇轻启,笑道:“或许是他爹娘坏事做多了,上天十分记恨吧!”
卓人凤听过,微微一笑,竟也美若出尘仙子,她用手捋了一把小织额前垂丝,柔声道:“你呀…你呀!呵呵!”
片刻过后,小织问道:“凤姨,你说鬼医叔叔到底能不能找到血毒?”
凤娘眉头一皱,叹息道:“我也不知道,不过你爹一定会想到办法的,你不必担心!”
小织撅嘴“哦”了一声,却是一脸失望神色。
凤娘见此,轻轻拽过小织的手,放在手心,柔声道:“这世间身怀血毒之人不是没有,只是说较为稀少。毕竟要使体内血液含有剧毒且人还不死,若是没得大机缘,是无论怎样都不行的。不过,这种人以前在中土和苗疆一带均出现过。所你不用太担心,你爹乃天纵之才,这血毒他定会给你找到的!”
听到凤姨对爹的评价如此之高,小织又是笑了起来,声若银铃,动人心弦,眨眼道:“是是是,我爹乃何许人也!这世上难道还有他做不到的事?”
***
经历十年前那一场变故,千寻峰上早已物是人非。因峰内再无灵气可供弟子修行,穆天涯便是遣散了众人,跟凌若初打了一架后,自己亦是离开了千寻峰,不知所踪。
至此,太乙四峰中的千寻峰已是名存实亡。
除了穆天涯,门中所有人都一口认定是那叛徒叶天恨所致,就连平日里跟他关系颇为不错的张梦德也不例外。不过在这十年里,谁也不曾见过叶天恨,他仿佛就像是于这天地间突然消失了。
慢慢的,太乙门中剩下的死位长老也就认为那日晚上,叶天恨用法不当,已是如那青木翠竹一般灰飞烟灭。
慢慢的,这事也就很少再被提起。只是说当看到那寸草不生的千寻峰,还是免不了一阵叹息。毕竟,看着祖师爷传下的家业被毁,那些作为后辈的心里肯定会有些难过的。
千寻峰上,那日山体摇晃,已是震塌大半房屋,而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年,那些未住人的屋宇,凭着日晒雨淋,如今已经成为一堆堆烂砖破瓦,蛛网密布。就连叶天恨住过的石屋,亦是坍塌了大半。
一片凄凉景象,又有谁还记得它昔日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