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恋看了时间,时钟刚转过六点。她只睡了五个小时,觉得这场梦好长。掀起窗帘,朝阳还没有升起,晨曦也不见踪影。朦胧中可以看见,街上的路灯还没有关闭,依然尽心职守的为黑暗中的人们照亮脚下的路。无论风雨,酷暑,就这样一直坚持着!
简单做了一下运动,刘恋梳洗了一番,显得精神了很多。倒了杯温水,刘恋准备吃药。她的药中有几种中成药,需要空腹吃。刘恋是拒绝的,但为了保证旅途的顺利,还是时刻把唐楚的话记在了心上。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但吃了这么多药,刘恋也没感觉她能活的久一点儿,倒是不会呕吐了。
吃了药,已经七点了。这一个小时还算有价值,反正刘恋没觉得她浪费了。敲了敲厷尘房间的门,无人应答,刘恋便离开了。刘恋出了酒店,四处寻找可以购买早点的地方。知道她走了一公里后,才看到一家餐厅。刘恋买了面包、培根和麦片,还买了酸奶。刘恋是非常喜欢吃培根的,每次去吃自助,总要吃几盘才肯罢休。
回到酒店的时候,厷尘房间的门还关着。可能是两个晚上没休息好,累坏了吧。刘恋决定不等他一起用餐了,率先吃了自己的一份,另一份放在了桌上。她没关房门,这样厷尘出来的话,她就能在第一时间看到。
八点半的时候,厷尘出来了。一出来,就直奔刘恋的房间而来。
“这么早?吃饭了吗?”厷尘捋了捋膨胀的头发,显然还没有洗漱。“哎,你去买早餐了?”说着,就伸手去拿。
“脏死了,去刷牙洗脸。”刘恋用手中的杂志敲打厷尘的手臂。
厷尘妥协了,似乎是意识到不应该在女士面前丢掉形象。十几分钟后,一身整洁的厷尘重新出现在刘恋面前。不得不说,厷尘是非常帅气的,尤其是血气方刚的年龄,总是给人一种朝气蓬勃、精神抖擞的感觉。
“现在可以吃了吗?”厷尘像是在请求刘恋的同意。
“吃啊,我又管不着你。”刘恋继续看报纸。
厷尘甜蜜的笑了笑,吃起了东西。他吃的很慢,要嚼很长时间才咽下去。
“你这性格不适合去北上广。”刘恋放下报纸,也许是看完了,也许是不想看了。
“为什么?”厷尘津津有味的喝着麦片。
“你性子太慢了,适应不了快节奏的生活。你会讨厌的!”
“走着能到目的地,跑着也能,只是个人习惯不同罢了。就像我可以跑,但是只想走一样。我当然会跑,只是不会盲目的跑,因为没有那么多青春供你差遣。我会在我认为需要前进的时候才会奔跑,因为这是我的青春。”讲完这一大通话后,厷尘一口气喝下麦片。
“吃你的面包吧,大智慧家。”刘恋起身走到窗户前。
有的人喜欢慢步走着,有的人喜欢奔跑,这本身是没有错的!只是人们总是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强加在别人身上,才造成了那么多悲剧!
“对了,接下来你要去哪儿?”厷尘结束了早餐。
“随便走走啊,像你一样。”刘恋淡淡的回答。
“那要不要组个队呢?”厷尘语出惊人。
“诗人不都是喜欢自由的吗?”
“玉皇大帝都有老婆,我一个小小的凡人怎么能看见美人而不动声色呢?”
“你相信有神仙吗?”
“相信。”厷尘肯定的点了点头。
“那你信谁呢?”
“我的神就是我自己。”
“这么说你自己就是神了?怎么,来凡间转世啊?历经几难了?这是第几世了?有空的话普度一下我呗……”
“世间没有人能救你,只能靠你自己。虽然可以从外物中暂时借到力量,但外物永远是外物,远比不上自己心的强大。我救不了你,或者说,当我在的时候,我能救你,而我离开了,你却已经习惯了,这只能加速你的轮回!”
“那就不要离开。”刘恋说完后立刻就后悔了,急忙把脸转过去,眼里有泪滑过。
许久,两人都没有说话,静静地伫立在窗前。此时,太阳已经升到了高空中。街上的人多了起来,人们又开始为了生活而奔波!近处,映入刘恋眼帘的是一个老妇人。妇人大约四十岁,皮肤是黄色的,没有一点光泽。手有些粗糙,有些大。她的个子很高,每当客人从窗户中买东西,她需要弯下腰才行。刘恋注意她很久了,她很随和,无论谁来买东西,总是笑眯眯的。过了一会儿,妇人没有那么忙了,才顾得上吃了点东西。
“我们出去走走吧。”厷尘提议。
“去跑步吧。”刘恋转过头。“希望在天黑的时候能环城一圈。”不等厷尘回答,刘恋就走了出去。厷尘急忙跟上去。
考文垂是个小城,大约有30万人口,因建有隐修院而发展成为繁荣的贸易城镇,英国第一辆汽车就在这所小城诞生。刘恋走出酒店后,随意选了一条路跑起来。随着渐渐跑远,一路上,刘恋体会到这所城镇的魅力。保存完好的从中世纪到现代风格的半木结构建筑物,英国最漂亮的中世纪市政厅,富于情调、供应传统食物的小酒吧,聚集在城市大教堂周围鹅卵石街道上的救济院。残旧的老教堂与新建的大教堂比肩而立,让人过目难忘。
从酒店开始,厷尘就跟着刘恋一路跑着。路过赫伯特博物馆的时候,两人停下来进去参观。赫伯特博物馆是一处集博物馆、画廊、学习中心和艺术创造于一体的大型文化中心。两人都不懂美术,却心有灵犀般一致决定进去看一下。走在画廊上,才体会到艺术的伟大与历史的厚重。
参观赫伯特博物馆并没有耽误太多时间,倒像是歇息了一下。两人继续奔跑在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沐浴着阳光,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感受着生活的意义。两人都没有疲惫的迹象,倒像是好久没有这样自由的奔跑了。这一路上,他们看到了一对老夫妻互相搀扶着在街上散步,看到一个小姑娘学骑自行车摔了一跤,看到两人男人在大声的争吵,看到路人投来好奇的目光……
就像永远也不知道旅途的终点在哪里一样,两人漫无目的的向前跑着。
有人说:“境况越是糟糕,我们就应越拼命去跑,这是人类最原始的求生本能。”每天清晨,羚羊知道,它必须要跑得比狮子快,才能活下去;狮子也知道,它要跑得比羚羊快才能有食物。不管是狮子还是羚羊,当太阳升起时,就要开始奔跑。
在墨西哥的铜峡谷中,隐居着世界上最强的长跑族群——塔拉乌马拉人。他们能活下来,就是因为跑的比敌人的战马快。他们不知道要跑多久多块才能追上猎物,只有随时调整姿势、方向和速度,敏捷地在石块和沟壑间蹦跳,才能跑过错综的山路,爬上陡峭的岩壁,才能抓到猎物,然后回家。
塔拉乌马拉人跑,与其说是为了更快,不如说是为了彼此更接近,与自然无限地接近。
有的人奔跑是为了获得成功,有的人奔跑是在享受生活,有的人奔跑却只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本能……
傍晚的时候,两人回到酒店。两人不知道跑了多远,也知道没有绕城一周,只是累了的时候,就停下了脚步。也许,他们从出发的那一刻开始就错了。奔跑不应该是有目的的,因为它不是一种励志的手段,更不是一种自我激励的方式!
这是美好的一天!回到酒店后,虽然身上有股难闻的味道,但两人都没有选择立刻去清洗,只是静静地对坐在窗前。两人轻轻地碰了一下水杯,饮下的是对生活的感悟,是他们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