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块晶莹剔透、散发着淡淡光泽的鸳鸯玉就那样安安静静地躺在我脚边绿色的草地上,仿佛历经一世,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二小姐……”看到那块鸳鸯玉的小黑,神情有些落寞,叹气道,“十三年了,他到现在都没来找你,这一世,不知道你们还能不能在一起。”
“那他大概是忘了吧。”我从草地上捡起那块鸳鸯玉,在手中把玩,“毕竟经历了转世轮回,上一世的事情谁还会记得。再说了,茫茫人海,两个人要想重逢,哪有那么容易。”
“忘了?”小黑诧异地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可是张生他并没有喝孟婆汤啊!他为了来生见到你,拒绝喝孟婆汤,宁愿忍受七七四十九天的煎熬,怎么可能会把你给忘了?!”
我将手臂慵懒地撑在绿色的草地上,抬头仰望着秋日万里无云的蓝天,一边将双脚在水中点水嬉戏,一边回答小黑道:“人本身就是容易忘记的动物,即便是不喝孟婆汤,过去的记忆也都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模糊变淡了。十年前的旧事都很难记起,更何况是上一世的事情。”
小黑惋惜地叹了口气:“还好我们是妖。千百年前的事情都还记得。”
我想,人类有时候还真是愚蠢,动不动就天长地久、海誓山盟的,殊不知要忘掉一个人其实是多么地容易。
那块鸳鸯玉很孤独,看起来似乎是在等待和它的另一半重逢。
但我今生可不想再跟张生重逢,我要的是万人敬仰荣华富贵,而他不过是一介穷书生,我可不想被他羁绊了脚步。
就在我沉浸在这些想法中时,然而,悲剧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我脚下一滑,竟然跌进了溪水中!
这真是见鬼,小黑说的果然没错,看起来并不深的溪水实际上很深,我掉进去之后便发现水很快没过了我的脖子!
而且更要命的是,我的双脚还在不断地往下沉!
小黑试图把我拉上来,但结果他根本没有力气,不仅没救我,自己还差一点儿掉进去。
于是我看见小黑大声呼喊“救命”。
但这片草地实在太宽阔了,四周不过只有几个零零星星的小牧童,他们根本听不见小黑的呼救,即便他们听到了,要赶过来救我也需要一段时间。
而我的身体还在不断地往下沉。
我闭上眼睛,心想,完了,恐怕这次要淹死在这里了。
我在人间还没有待够呢,我还没享受荣华富贵呢,我的雄心壮志还没有实现呢,我怎么能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呢……
可是这个时候谁才能来救我呢?
我脑海中竟然浮现出了张生那张清秀俊美的脸。
奇迹就在那一刻发生了——
一只温润如玉却十分有力的手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下一秒,我整个人便被那只有力的手臂从溪水里拖了出来。
一个俊美如画的谦谦君子站在我面前,眉眼若画,身上透着干净的书生气息。
只是在看到那张脸的那一刹那,我震惊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