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尖,流墨,
那是什么在流动。
是一颗痴心,
是一种邂逅,
是一道璀璨艳丽的烟火。
相知而未见,
相近而情怯,
从北方飞来的鸿雁啊,
你可知我心中的惶恐。
爱君犹不及,
相见犹可惧。
我害怕的是梦中的美好,
会在一刹那间就这样失去。
啊,不要失去,
不要失去,
我的爱情它不是一场游戏。
我宁可它不灿烂也不华美,
只愿它长长久久,永不别离。
是你吗,是你吗,
我的爱人,
一小时后,我就将见到你。
人生中的第一次相拥与亲吻,
人生中最灿烂最美好的一切——
献给你。
爱上你。
陷入你。
输给你。
我的一生,
赌上全部,
飞蛾扑火,
也要扑向你,
扑向那一场——
有了你的爱情。
晚自习快下课的时候,钟晴语拿了一本笔记本给我看。整本笔记本,没有一个钢笔字——当然,圆珠笔也是没有的。整本笔记本,存了三四十首诗,长长的,文笔优美,情感凄切,全部都是用铅笔写下……扉页上,她用铅笔写着几个大字:《铅笔诗集》。而这本诗集的最后一篇作品,就是这一首诗——
她写给他,也是写给她自己的这一首……
我感动得几乎要流泪。
钟晴语说:“你觉得,这样的一首诗,能够打动他,让他看到我的优点,看到我的好处么?”
我肯定地点了点头:“一定能。你的文采这么好,这首诗感情这么深切,人心都是肉长的,他怎么会不感动?”
“真的会感动吗……我还是不太自信……”
“放心吧,这既然是你最大的优点,那你就把这个优点最大限度地发扬下去。人不可能只看容颜美丑,每一个人的心灵都需要一个港湾,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块柔软的地方,以你的诗,一定可以触及到他的内心的!”我笑着对她说。
“真的吗?那我把这本诗集带着,也许在什么时候,可以跟他一起读我的诗呢。”
“好,带着。嘿嘿。”我看着她把诗集放入包里。
下课了,我和她骑着自行车去到火车站。从南宁八中到火车站,路程并不很远,半个小时不到,就到了。在地下停车场放好车后,我们来到出站口等待着。
自9月份开学,历经军训等诸事,时间上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南宁11月份的天气固然还不算冷,但是昼夜温差已经开始大起来了。恰好这一天刮风,我们两个在出站口外,仅穿着夏秋的校服,瑟瑟发抖。我边抖边想,我是不是疯了,人家去见男盆友,我没事居然在这里当电灯泡~电灯泡也就算了,居然还给冻成狗,还不敢有什么怨言,也是醉了。自然,心里这么想是这么想,哪里敢跟钟晴语说出来,她不得抽死我。再说了,男子汉大丈夫,夜里保护女孩子不被欺负也是应该的。想到这里,又觉得冻得无所谓了。
然而钟晴语已经冻得不行了。我的校服好歹是衬衣外面还有件薄长袖外套,而她,穿的纯粹是夏天的校服,短袖上衣加上蓝色圆点裙——那是那个年代南宁最漂亮的一套校服了,钟晴语特地把夏天漂亮的校服穿上,就是为了给陈俊看的。看她冻得瑟瑟发抖,我有些于心不忍了,便把那件薄长袖外套脱了下来,给钟晴语披上:“小心,别冻着了,等一下流鼻涕打喷嚏了让人家看到可就不好了。”
“谢谢。”钟晴语看来真的是冻得不行了,赶紧接过外套就往身上披。
正在这时,出站口开始吵嚷起来了。从TJ开来的列车,终于到站了。
出站口渐渐开始人流鼎沸,钟晴语急切地看着出站口的各色人流,生怕一个不小心就错过了他。她还给了我一张陈俊的照片,让我也一起帮忙寻找。
“钟晴语!”
我听到叫声,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的青年,站在了钟晴语的身边。
那确实是……很俊啊……
对,没有错,与其说是“帅”,还是“俊”这个词更能形容陈俊的容颜。他的那种容颜,是让人看着很舒服的那一种,既不会太突兀,也不会令人觉得讨厌,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叫做“人畜无害”,就算我是男的,看到他也觉得喜欢。能长成这样的男子,估计人缘应该不会差,更何况他的气质,还是非常宁静祥和的那种,对,书卷气,那可是一个很有书卷气的男子啊。
钟晴语的眼光果然是不错。我想。
“你身上的这一件衣服,是谁的?”冷不丁,我听到陈俊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坏了,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