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坐在教室里看书时,自然而然地就高跷腿到桌子上去,享受阳光的光和热。总觉得这样不太雅观,又想想何尝不可呢?舒服又惬意的事本不该经由那些尘世言行烦扰的。
到晚上上课的时候,虽然没有了高跷腿的架势,却依旧有种痞子风雅的感觉。究其所因,大概是因为穿着的问题,如果我身上穿着一条裙子,脚踩着一双用油擦的油亮亮的皮鞋,又大有所不同了:穿裙子的时候腿就不敢乱放,走路时也是小心翼翼,生怕哪里一步走歪了或者脚步踏响了,破坏了少女的柔丝。一股子闺中小女人范。
然而这样的小女人范我是不常有的,特别是踏上一双用油擦的油亮亮的皮鞋的时候,就跟旧社会裹小脚一般。这时候我哪还顾得上什么少女的柔丝哦,脱下鞋光脚走路,说文艺点就是感受大地母亲的“柔情”(走冬天的地面就像走在冰刀上那般)。但我还觉得舒坦多了,而且“赤脚大仙”的范儿也起来了。
我现在穿的鞋子是我一年前花55元钱买的,我能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这双鞋是我堵着气买的。我妈妈给我买了一双坡跟的鞋(这不是明摆着嫌弃我矮嘛!),可惜我并不稀罕高底的鞋,我妈妈开始数落我,这样那样这么好的鞋我都不舍得买哦你还嫌弃哦……(省略很多字,要是以后写稿按字数给钱我保证一字不落全写下来,就能发家致富了)。毕竟是我穿的妈妈还是妥协了带着我去换一双,然而母子的品味并不一致,作为长辈的妈妈拿出了老子风范来。我哪能娇由着她哦,拿了一双平底舒适的布鞋付了帐就走了。我妈妈倒也豪爽给自己换了一双鞋,回来后给我显摆来显摆去。啧啧啧还好我买的那双也争气,到现在开胶脱帮的迹象都没有,那么便宜又质量好的鞋很少见着了。想想美国匡威的一双帆布鞋也不知能比我那双小资调的舒服到哪去,反正大部分人只分牌子和数字的。
我把这双鞋从南边带到中陆来,像是有了感情一样终究还是舍不得。现在穿起来还是一股子洒脱,估摸着也是因为这鞋子的缘故我也敢如此活泼泼了!这是那些所谓高贵的鞋子给不了我的,有时候都不知道是人穿着鞋,还是鞋束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