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两人自三岁以来就经常在一起玩,也就是如今所说的青梅竹马。
那一年,小男孩七岁,小女孩六岁,已经到了懂事的年龄。小男孩对小女孩约定,长大后会娶她为妻,小女孩也笑着答应了。
九年后,男孩十六岁,女孩十五岁,俨然都成了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还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不过,两人之间的关系却越来越远。唯一的不变的,是他对她的痴心,但当他再对她说起儿时的约定时,她只是一笑而过,没有多说什么。
时光流逝。曾经的男孩,如今在工地里搬着砖,为自己的生活苦苦奋斗;曾经的女孩,如今却在一所名牌大学考着研,品学优良,出落得也楚楚动人。两人虽然偶尔会见上一面,但他没有再对她说那个约定,因为他觉得现在的自己已经配不上她了。
自那以后,他和她仿佛忘记了彼此的存在一般,没有再联系。
两人再一次见面,是在宾馆。阴暗的灯光下,他看着她明显消瘦了许多的脸蛋,轻声说道:“好久不见。你这几年过得好吗?”
摇摇头。她显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做停留,便直取主题道:“看你是熟人,五百块一夜吧。”
他凝视她许久,实在是想不到自己曾经要娶的女人会堕落到如此地步,似乎与记忆深处那个纯真可爱的小女孩已经判若两人了。
默默的拿出五百块放在桌上。他转过身去,突然抱住她,然后……干了个爽!
梦醒不说再见,目光未交轻言别。
几年过后,男人寻找到机遇,翻身成了大老板。偶尔一次看电视中,他见到了自己曾魂牵梦绕的她,只不过,这时的她是被几名警察抓上警车,连脸都没有打码,可以清晰地发现她脸上表露出来的惊恐与不安。
又过了几年,两人再度相遇,也是最后一次见面。那时,她站在楼顶上,他站在楼下,两人眼中都含着泪花,对视良久。
她告诉他,自己得了病,已经活不了多久,只求一死了之。
他想冲上去抓住她怕双手,说出曾经的约定,却发现自己连迈开双腿的勇气都没有了。
似乎看出了他的无奈,她强扯出一抹笑容,大喊道:“若是有来生,娶我可好?”
微微一愣,他点了点头。
然后,他只见她的身影从楼顶一跃而下,短暂的掩盖过太阳的光辉,随即重重地摔在自己不远处的地上,鲜血很快染红了土地。
一朵曾经盛开得无比灿烂的鲜花,就此凋谢。
他看着她那血肉模糊的尸体,泪水终是忍不住冲出了眼眶。
后来,他终于明白,可是她早已远去天国,消失在人间,只余一堆骨灰随风飘散,飘向世界的尽头。
又几年过去,一个中年男子捧着九十九朵玫瑰花,来到了一座芳草凄凄的坟墓前。
男子弯下身,将玫瑰花放在了墓碑前。
“狂三,我来看你了。”他看了一眼墓碑上刻着的她的名字,脸上流露出痛苦之色,轻声说道,“若是有来生,我一定会娶你的……希望你下次不要拿错剧本了,剧情原来可不是这样发展的啊口牙!”
祭奠过后,他转身离去,背影倍显寂寞。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当然,更多的是作者在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如有雷同,绝-逼他抄我的!
此时,貂蝉正在骑马来的路上……不,口胡,是士织正在策马奔腾的路上。此时,貂蝉正在骑马来的路上……呸,口胡,是士织正在策马奔腾的路上。
“妈蛋,明明是个妹子,居然这么能跑,都追了我几条街了啊口牙!”
士织一边跑着,一边回头看向后方越来越接近的十香,不由发出了悲鸣。
虽然被妹子追很不错,但也得视情况而定,像这种追到即死的方式,简直就是在勇者大冒险啊!
相对来说,十香就轻松多了。
“士织,别跑嘛,人家要你按摩!”
发出着近乎撒娇般的喊声,十香就像只活泼可爱的兔子一般,蹦蹦跳跳地紧跟在士织后面不放。
两人这对奇葩的组合,一路上自然引来了不少群众行注目礼,各抒已见。
不过,无一例外的,他们都将士织归纳到了负心汉之类,而萌萌哒的十香,则是被当成一只被感情迷惑了双眼的羔羊。
如果你认为这样谈论下就算完了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要知道,人受到外界影响所开发的脑洞,可是能突破天际的!
围观群众中,不乏文采飞扬的存在。他们将十香追捕士织的状况加以脑补,从而描写出一篇篇羞耻的故事,分发给男女老少,美其名为造福人类。
顺便一提,这些造福人类的写手所流传出来的作品里,优《我和我妹妹雯雯的故事》最受热捧,被称作畸恋不输在《鬼父》,淫-荡度不下于《艳母》,就连楼主也不得不称赞它装得了一手好-逼。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不足外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