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诡岩,石松迎客。
这片大地一定非常痛,它背上千万根的石头针把它扎成了一个刺猬,还是一个哑巴刺猬。不过在人的眼中这里就是美景了,而且是最奇特、最险峻的美景。
仿佛这里根本没有真正的植物,满眼的石林却又绿成了墨色,白雾缭绕其间,说不出的心情大好,置身于童话世界也不过如此吧。
四个人在乱岩林中飞行,过了一根岩峰又一根岩峰,终于看到莫无情口中说的那棵树——一棵石头树。
这是一棵松树,长在一根比普通岩峰粗壮高大好几倍的岩峰绝壁上,孤零零却含着笑意迎接远来的客人。
莫无情叫众人停住,然后纵上那课石松,四处张望。
青风百无聊赖,也学着莫无情的姿势,跳到石松上,手遮眉头,学着孙大圣的姿势眺望。
目之所及,莽莽苍苍,千针万林从眼前排开,向远处延伸,青风望到最远处的天空,那里仍旧是一模一样的石林。下面是万丈深渊,被终年不化的白雾遮住了恐怖的面目。还好有雾,若是看了一眼深渊的真面目,保证让你腿脚发麻,肝胆俱裂,目眩神迷之后情不自禁就跳下去,然后被那深渊吃掉。
可他们四个纵然是人,但也不是普通人。有的人纵然面对的是魔鬼,也仍能够面不改色,笑着跟魔鬼说话。
——没有人会主动和魔鬼交谈,除非是交易。
远处飞来一个人,也不知是人还是魔鬼。
由远及近,青风终于看清了那个飞来的“人”。
这个人脚下踩着一双破鞋,那破鞋竟然还是一件法宝,载着那个人飞。全身的衣服破破烂烂,像一个千年的老乞丐,他似乎从来没有洗过澡,身上散发着恶臭,连他的皮肤都是灰色的,乍一看,就跟老泥潭里的泥一样。最重要的是他有三只手,还有一张奸诈狡猾的脸。
“这一定是一个魔鬼!”
青风这样想,但没有说出来。
——谁愿意听别人说他坏话呢?
那人却看着青风,眼睛眨了眨,嬉皮笑脸道:“我就是魔鬼!”
青风跳了起来,惊道:“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那人叹了一口气,道:“因为每一位第一次来魔都的贵客看到我都会这么想,甚至直接问我是不是魔鬼的人也不在少数。像公子这样含蓄,只是眼中稍稍露出错愕神情,已经是很尊重我了。”
青风忽然觉得这个看起来邋遢肮脏的魔鬼倒是有些可爱,至少不爱说假话。
莫无情从怀里摸出四个大金锭,那魔鬼用第三只手恭恭敬敬接住,小心翼翼放到从屁股后面摸出来的口袋里,再小心翼翼放回去。
莫无情显然不是第一次来,看到这么令人作呕的事情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那魔鬼道:“四位贵客,跟我走吧,你们将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他的脸上带着神秘诡异的笑,就像一个骗子对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说:“小朋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有好多好玩的玩具和怎么吃都吃不完的糖。”
他们四人并不像小孩子那么容易上当受骗,却还是乖乖跟着去了。
青风压低声音,指了指莫无情,问公子鳞:“他以前来过?”
公子鳞道:“不知道。你在怀疑他?”
青风道:“许多疑点重重的事情多半就是内鬼干的。”
公子鳞道:“你既然不相信他,为什么跟着来?”
青风道:“死马当活马医,不能干坐着等。现在要到初夏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公子鳞道:“那就莫要怀疑,步步为营好好跟着就是。”
四个人跟着乞丐一样的魔鬼一路七拐八拐,上上下下,终于来到一处溶洞的入口。
那魔鬼道:“就是这里了。”
莫无情对三人道:“这里就是魔都的入口。”
众人往洞内瞧,眼睛里除了黑暗,什么也看不到。洞门口还吊着几根尖刀一样的钟乳石,看起来就像一个魔鬼的獠牙,幽森恐怖。
莫无情当先进了去,那魔鬼招呼一声,也进去了,剩下三人鱼贯而入。
黑暗,还是黑暗,于是餐霞剑一声清啸,霞光就布满了整个溶洞。一片血红色的瑰丽石头就这么展现在众人眼前,如坠入了恶魔的胃。
这是一条人工修整的路,走起来不难,却很长,很斜,一直往下。他们已经向下走了四个时辰,还是没有见底,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通往地府幽冥。
漫长又枯燥的路上总是要做点什么事来打发时间,那三只手的魔鬼就唱起了歌,而且竟然还不难听,只是洞中回音太大,显得有些闹心。
青风打断他的歌声,道:“三只手,我问你个问题。”
那魔鬼谄笑道:“贵客,我不叫三只手,我叫无来。”
青风笑了,道:“好名字,有理无钱莫进来!”
无来也不生气,笑道:“有钱的都是大爷,像我这种天生贱命的魔,只有给几位大爷提鞋的份儿!大爷,您有什么问题?”
青风道:“魔都里面,全都是魔吗?”
无来道:“其实,里面一个魔也没有。”
众人都有些奇怪,魔都怎么会没有魔呢?没有**的地方叫妓院么吗?没有狗的地方叫狗窝么?
无来接着解释道:“里面的魔不是魔,只不过是些被人世遗弃的可怜人罢了。”
他叹了一口气,又道:“像我这样长着三只手,一身灰色皮肤的人,就是世人眼中的魔。”
青风神色有些惊异,暗忖道:“原来魔都里面其实没有魔,里面都是些可怜人!”
终于到了路的尽头,终于到了期待已久的魔都。
这里却一点都没有令人感到阴森恐怖,这处地下城市到处充满了花香,到处充满了暖洋洋的灯光,干燥清爽的空气让人如浴春光,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没有太阳,这一定是个美好的地方。
城市建在一个地底大峡谷的两面岩壁上,鳞次栉比的亭台楼阁灯火辉煌,仿佛永远不会熄灭。峡谷中间是一条地下河,河水清澈鉴人,甘甜可口,波光嶙峋的水面上倒映着如萤火般的万家灯光,就像天上的银河。
无来有些自豪和骄傲:“这就是魔都!”
青风,龙子,公子鳞三人都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不住地赞叹这里的鬼斧神工。
莫无情道:“无来,带我们去一家酒店,然后你就可以走了。”
酒店在城中,贵客自然要住最贵的酒店,不然对不起他们身上白花花的银子,黄灿灿的金子。
“不走酒店!有趣有趣!”青风看着这家酒店的招牌。这里不仅人怪,连酒楼的名字都这么有意思。如果不是因为有重要的事情办,他一定在这里住很久。
他忽然发现自己有些分身乏术:既要在东湖烟雨山住,又要在西峰十二岭住,还要在魔都住,关键是魏风居还有他的一间房。
——难道人都这么贪得无厌吗?
显然青风并不是贪得无厌的人,因为贪得无厌的人往往十分抠门儿,什么东西都往怀里揽,要是一坨屎有价值,他们怀里一定臭气熏天。
虽然这里的“魔人”们长相不堪入目,但这里的房间还是极好的。地毯是羊毛的,床是软垫的,枕头棉被都套着极品丝绸;桌子上摆了七种酒器,用来品尝不同的酒;烛台里的蜡都是胭脂蜡,点着了就有一股子兰香,清香沁鼻。当然,所用的银子是不少的,十二个时辰一千两百银。
公子鳞听到价钱跳了起来,道:“一千两?莫无情,你哪来的那么多钱?”
莫无情道:“从宝库里拿的。”
公子鳞跳得更高,本来他是一个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的人,现在看起来就像个暴躁的大公鸡。
他气得发抖:“你竟然私自盗用宝库里的钱财,你知道后果吗?”
莫无情却仍是冷冷的,道:“你知道找不回旗子的后果吗?”
找不回十方蟠龙旗,那就等于乌龟没了盾,枪杆没了尖儿,也就意味着龙水仙湾将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银子和旗子比起来,就像破麻比金丝。
公子鳞冷静下来,想了想,也就不再气得跳脚了。
四间客房,他们暂时开了一天,一共四千两,这已经是莫无情三个月的薪酬了。
第二天。
虽然没有阳光,但这里终究是人间,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仍旧与世界分享日月升落,四季更替。黑暗虽然是这里永恒的主题,但响遍全城的鸡鸣报晓仍叫人们起早干活,享受新的一天。
“现在该做什么?”提问的是青风,显然他最着急。
“做一个跟他们一样的魔。”莫无情指了指街上来来往往的长相畸形的人。
青风道:“怎么做,砍手砍脚还是挖眼剁耳?”
莫无情瞪了他一眼,道:“安静做人,不要张扬!”
青风道:“然后呢?等着旗子回到我们手里?”
莫无情道:“再过半个月就是魔都城主的生辰,全城的人都要去城主府献寿礼,那就是我们的机会。”
青风道:“你的意思是十方蟠龙旗会现身?”
莫无情点点头:“而且是被当作寿礼呈现给城主。”
龙子忽然狠狠道:“这个城主究竟是什么人,竟敢明目张胆拿龙水仙湾的东西!”
三人都有些好奇,究竟怎么样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才敢有无穷的胆子,什么东西都往怀里揽?
莫无情显然已经见过魔都城主,他一字一顿地道:“他是一个魔,彻头彻尾的魔,绝对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