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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这场重感冒持续了七八天,远思笑她弱不禁风,比林黛玉还不堪一击,一场感冒便折磨得不成人形。

静兰将信将疑地往镜子跟前细看,可不是,两只眼睛都凹了一大圈。

快入冬了,给丁丁点点买衣服的时候,静兰给侄子小宇顺便买了一套,送衣服时,静松在看到妹妹的那一秒,眉头紧蹙,忍不住心疼的责问:“怎么照顾自己的?瘦得就剩皮包骨了,你这样子还怎么去照顾丁丁点点?”

“哥,你已经到了大叔级别的年纪,落伍太久了,不知道现在都讲究骨感美吗?”

静兰故作轻松,还笑得嘻嘻嘻嘻的样子,并没有让哥哥真的放心,紧锁着的眉头始终都无法展开,最后只能叮嘱她:“抽个时间到医院来,哥给你安排好,做个定期体检!”

对于从小捧在心尖呵护的宝贝妹妹,自打出嫁后,当哥哥的反而越发无力去插手了!

现在网上流行这样一句话:每到换季的时候,女人穿衣服就像皇帝选妃一样,总是踌躇着难以抉择,而且总是差了最漂亮的那一件。

身为女同胞们对这一结论都感同身受,直呼形容太太太太贴切了!

静兰跟远思和晓凝一连逛了三天,每天一下班的首要任务,便是流连于各大商场,看了试,试了脱,脱了再试,同样的动作反反复复却丝毫不嫌累,完全把这个当光荣而神圣的使命来对待,跟衣服裤子鞋子包包大较量,连温饱这等民生之大计都暂时退居第二。

静兰试了一件白色长款羽绒服,极轻极暖极修身的一款,除了吊牌上的那串数字有点可恶,其它任何一点都甚是可爱。

远思跟晓凝都觉得还不错,营业员当然更是马屁连连,哪句好听捡哪句说,总之,唯一的目的就是让你心甘情愿的掏钱付款,然后钱货两清再一拍两散。

“我也觉得挺不错,但是很奇怪,没有特别想要把它据为己有的那种强烈占有欲!”

静兰在穿衣镜前琢磨了两秒,笑了笑脱下羽绒服交还给营业员,客气地请她挂回去,言下之意很明显,这笔生意谈不拢。

“妹妹,这衣服多适合你呀,你皮肤白,人又瘦,穿起来保暖又不显臃肿!”

营业员似乎不甘心就此放过这眼看就要到手的提成,犹在不死心游说。

晓凝由衷地建议:“真的挺不错,羽绒服能穿得这么有身材,我还很少见到!”

远思也觉得挺惋惜:“就是,要我们也是你这种苗条的小身板,保证立马打包带回家!”

“现在知道《骆驼和羊》的真理了,上次登山郊游的时候,是谁嘲笑我跟林黛玉是近亲来着?”

静兰笑着打趣了两句,率先出了服装店的大门。

出门了好一会儿,远思仍忍不住嘀咕:“难得碰到件合适的,真是可惜了!”

静兰站定,笑了笑问:“你有没有吊牌,知道那件衣服多少钱吗?”

“多少?”

远思和晓凝刚才还真没注意,这会了听她这么一问,异口同声地反问出口,一双眼睛直看着她,一副‘倒要看看这数字有多惊人’的表情。

“要两千多大洋,还不打折!如果要是我特别特别喜欢,也就忍痛割票子了,但让我用那么多钱,去买一件可有可无的东西,我觉得没意义,根本不符合我一向理智消费的风格!”

静兰边说还配上无比夸张的表情,一副顶难以接受的样子!

远思不以为然地‘切’了一声:“就你家刘土豪家大业大财大气粗,别说是两千多,就是两万多又怎样?一句话,关键是要喜欢,还要适合自己!”

静兰不满的白了远思一眼:“我跟你们一样,每天早出晚归按时上下班,也应该算作是新时代的独立女性!”突然又觉得沮丧:“别人不了解也就算了,为什么你们俩跟我这么熟,对我的情况应该清楚,也会潜意识里把我当作刘天豪的附属品呢?”

自从她光荣嫁入豪门后,学校里的同事或有意或无意的开玩笑:

“许老师,你们那样的家庭,还需要你来上班,挣这一个月几千块钱的薪水吗?”

“恐怕你们家你开给你保姆的工资,都不只这几千块钱吧?”

“刘总那匹彪悍的大老虎一月喝的水,恐怕不止你这几个银子吧??”

、、、、、、

这些都不算,每次她一穿上换季的新款服装,总有那么两个八卦细胞发达的女同事,亮着眼睛上前上下打量,嘴里还啧啧称奇:“一分钱一分货,看似款式差不多的衣服,你这身穿在身上气质都不一样!”

静兰疑惑:“哪里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价格不一样呗,三千块和三百块的衣服,能有可比性吗?”

静兰好笑:“那你说说,我这衣服值得了多少钱?”

同事一副想当然的神情:“那不用问吗,没个三两千肯定拿不下来的呀!”

呵呵,她一件五百块钱不到的衣服,竟然一下子增长了几番,比骤停反弹的股票上升的速度可快多了。

静兰啼笑皆非,有时也会好心情的逗她们几句:“这样吧,我这衣服今天刚穿第一次,打个折上折,一千块钱退给你。”

同事们笑着摇头,她却一本正经:“看在同事一场情份上,你就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赚几百块零花钱嘛!”

渐渐的,同事们终于不再盯着她大势宣扬浮夸风的光荣传统,但更多的是不理解,更有个别仇富症结不轻者,觉得她不是在家没地位,便是故作矫情。

别人怎么说怎么看,真的不重要,静兰只知道:委屈也好,失意也罢,她绝不能失去自我,世事多变,将来的一切会发生怎样的改变,她无法预料亦做不了主,但她至少得保证,无论别人怎么变,她自己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

也许也会有很多无力改变的事实,但至少她能尽量把这种影响缩小到一定的范围内!

自上次负气离家出走后,刘天豪又恢复到了半夜晚归的常态中去!

静兰的生活看似一成不变,该上班上班,该回家回家,逛街吃饭烧票子,没有人察觉到她像是个有心事的人,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躺在卧室大床上的她,会大脑和思绪一样发空,唯独记得他已经陆续有多少次夜不归宿。

对,刘天豪已经开始无故夜不归宿了!

静兰冷眼旁观着眼皮底下的这一切,有些时候,不知道比知道更好一些,就当是对自己的悲悯,少让自己的脑神经受些折磨吧!

这段婚姻能走多久?

这个问题在她的脑子里盘旋了千百遍,很奇怪的感觉,当离婚这个可怕的念头冒出来时,她唯一舍不下的,竟然只是两个孩子!

平梅打来电话,催问静兰事情有眉目了吗?

自上次回来后,静兰几乎是肉体和灵魂饱受着双向煎熬,至于替大律师操心个人问题的重任,她全权委托给了远思,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她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兼职媒婆这个天赋!

远思不负重托,没几日便得意洋洋地前来邀功,很显然,已经有了猎杀的目标。

学校里有一个单身的英语老师,是去年秋季学期开学时被招入一小的,名叫罗亦菲。

若不是听远思提起,静兰哪里有第三只耳朵去打听,人家芳龄多少?是否单身?

一间学校的同事,虽然不是同一间办公室,但还是认得的,主要是这个女孩性格特别活泼开朗,见谁都是一脸灿然的笑,就像迎着太阳光的向日葵。

阳光的代言,至少静兰没有在她的身上发现过阴影的痕迹。

众里寻花有了结果,可是静兰一直没想好怎么安排见面,自上次一别,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们隔绝得连短信都没有过。

她就知道,上次的事,平远一定是介意的,因为这个,她自己至今都耿耿于怀,又怎么能要求别人释怀呢?

刘天豪从未跟她解释过只言片语,静兰隐约猜测到他的异常是因何而起,可是、、、、、、天地良心,命运已然如此安排,她早就认命,从未有过任何越矩的念头。

平远无心于她,她亦一直把自己的感情隐藏得严严实实,莫说当年未曾留下过丝毫与暧昧有关的回忆,今时今日的她,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更不可能再有任何妄想之心了。

认真想了很久后,静兰终于下定决心,放学后,撇下远思跟晓凝亲自到平远的办公室。

寒冷的冬天早已经在无意识中悄悄来临,寒风吹在脸上,生生泛着疼!

在律师大楼跟前,静兰突然顿住了脚步,凝视着自己口中呼出的如烟似雾的气体,踌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着拨了电话。

“静兰?”

平远几乎是第一时间接了电话,语气里有隐约的不确信,又似有淡淡的欣喜。

不知恁地,静兰紧着的心房忽然一下子松了下来,拂面而来的寒风仿佛都有了温度,一瞬后,她有点憎恨自己的狭隘,又高兴得无法自抑:“你在办公室吗?”

“在!”

“我就在你楼下!”

“我看到了,本来只是觉得像,接到电话后便已经确定了!”

他大概眼睛疲惫,正在立在窗户边远眺,不经意间发现了立在楼下的她。

不过,三层楼的距离,不得不承认他的视力跟猴哥的火眼金睛有得一拼。

静兰惊觉后,猛然抬头望去,因为天气寒冷,三楼的窗户紧闭着,她根本看不到里面的人。

平远愉悦地笑出声:“别看了,脖子仰酸了我可没钱请你按摩,我已经吩咐前台了,你直接上来吧!”

虽然不确定他能否看得清,但静兰还是对着上方开心地笑了笑。

还在楼梯口,平远便开了办公室的大门,礼貌周到得让静兰挑不出毛病,她得意地嘟着小嘴,如同威风八面的女王大摇大摆的跨进办公室,左瞧瞧右看看审视着办公室里单调的摆设,目光停留在办公桌那束苍翠的金边吊兰上,嘴角边逸出一丝满足的笑意。

那是三年前,平远第一次拥有自己专门的办公室时,她端来送给他的,在她特意选的大瓷钵相衬下,当日瘦小的一株兰花简直就像个营养不良的小萝卜头。

当时她对他说:“兰花的生命力特别旺盛特别好养,正好你工作忙,不用你天天浇水,只需偶尔照顾就行!”

后来见办公室里没有其他人,她又指着栽种兰花的浅蓝色大瓷钵,压着声音笑说:“这钵的大容量就像是你未来的发展空间,潜力无限,生命力顽强的兰花就像是你,预祝你的事业如同将越来越茂盛的兰花!”

三年过去了,兰花在他的照顾下,已呈日渐繁荣昌盛之势,还真的如同他年纪轻轻便小有成就的事业,充满了前景无限的希望!

“平梅姐打电话告诉我,听你同事说你又在开始熬夜拼命,不顾惜自己的龙体了?”

静兰坐在椅子上,接过他递来的水杯,握在手心里当暖水瓶,仰头笑看着他,一副‘大王派我来寻山’的正直模样。

平远扬了扬眉:“哦,是哪个多嘴的同仁,回头我赏他掌嘴一百!”

“你还真当自己的精忠报国的岳将军了,就那么急着名垂千古?”

“名垂千古谈不上,永垂不朽也不是我的目标,都是为了挣钱糊糊小嘴而已!”

静兰被他逗得哈哈大笑:“你这嘴是够小的,小得五谷杂粮都嫌粗,只能够容得下闪闪发光的碎金粉!”

平远凝视着她,安静地微笑着没有说话。

“怎么啦?我脸上画了两撇八字胡吗?或者是才一个多月不见,就觉得我这张老脸眼生得厉害?”

被他这么一看,静兰第一次觉得肋骨下的小心房,砰砰砰跳得好快,慌乱之中忙自我埋汰起来。

平远笑了笑:“说吧,找我到底什么事?我可不相信,你只是过来关心我的金粉吃下去能不能消化?”

“额、、、、、、”静兰歪着脑袋想了想:“我就是突然想吃火锅暖暖心,可是没有人陪,所以就亲自****来邀你作伴,怎么样,够诚意吧?”

席平远睨了一眼办公桌的一叠文件,沉吟片刻,拿起衣架上的黑色风衣:“走,今天我请客,好好暖暖你这颗七窍玲珑心!”

来到楼下,平远要去开车,静兰忙阻止:“火锅城就是前面不远,我们走路过去吧,或者打车也行。”

“还是开车吧,吃完饭好送你回家!”

啊!他还想得真是周到,一不小心,静兰又小小地感动了一下!

被人照顾的感觉真好,无论是哪个年龄段的女性,恐怕都无法拒绝这种温暖的需求!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自己是个素食主义者,静兰却在吃饭的时候,喋喋不休地力劝平远多吃点肉,管它猪肉牛肉耗子肉,肉片肉丸还是肉丁,成群往他碟里夹。

不过也不能怪她,人家也是担心席大律师抢钞票费尽了心力,需要好好补补身体!

平远看着碟子里巍峨挺立的肉堆山,好笑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孤苦伶仃,身边没爹疼没娘爱,所有忍不住爱心大发呀?”

静兰无辜地眨巴着眼睛,弯弯的眼睫毛忽闪忽闪,像两只展翅的小蝴蝶!

等等!

话题好像已经潜移默化到关键之处!

而且,这好像是她今天只身前往的主要目的之一呀!

她忽然笑了起来:“说得对,为了解决你这个冬天不再孤独的大难题,我请我同事为你寻了一朵花,找个时机你们见个面,你再决定是采还是摘?”

“你让我相亲?”

平远似乎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难以置信地盯着她,仿佛要证实她其实只是开玩笑!

“对呀!”

静兰十分认真的点点头,又忙详细介绍起来:“那女孩是我同事,名叫罗亦菲,二十四岁不到,大学是师院的英语专业,人挺漂亮,关键是性格开朗乐观。”

平远突然变得异常沉默,目光似凝着她,但又仿佛没有焦距!

“见见吧,不是有句话说:冬天恋爱最适合,也许、、、你们有缘分呢?”

静兰的声音忽然变得很小声,很小声,小得仿佛这声音不是出自自己之口。

不知为何,她觉得心里有点乱,就像玉米地里的杂草,拨了又生,拨了又生,却总也狠不下心洒上一劳永逸的除草剂!

平远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端起桌上的一大杯冰啤酒,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个底朝天!

虽然是啤酒,但那么一大杯,而且还是冰的,就这么喝下去,不怕肠子结冰吗?

静兰凝视着他,动了动唇却不知该说点什么,索性轻抿着嘴角,等他开口。

反正来之前,她对说服他也没抱多大希望,她本来就是个嘴笨的人!

平远缓缓放下酒杯,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好吧,见就见一面吧,你约好时间通知我!”

静兰忽然觉得心里的乱草随风肆意疯狂地摇摆起来,就像是死亡前的挣扎,摇着摆着,终于停了下来!

想必,不会再春风吹又生了吧!

如果,如果,它要是再不知死活,那时,她赐给它的,一定是一瓶药性最烈的除草剂,不能再给它机会,扰得人不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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