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当黑夜降临,世界上所有肮脏的东西就会出现,那时也是人类释放内心恶念的时候。可以说,黑夜是天然的神秘面纱,给了人类释放最本性,恶的机会。
而他就犹如黑夜里的眼睛,更是黑夜的形象代表人,看着这世间邪恶的事情发生。他没有意识,没有认知,或许是太久了,连他自己都忘记了,他只知道他叫伊布,是一个富豪,只有三叔和三叔他女儿三个仅存的亲人。
在他看来这些就足够了,因为他实在想不起更多的事情了,不是因为他想不起,而是他懒得记忆,就如他有特殊能力一样,他也懒得记忆。
因为,任何一个人和他相处久了,都觉得他很有魅力。
今天,他却不得不待在医学院的宿舍里,理由是冬天实在是太冷了,寝室又没有热水和空调,他懒得动弹一步,所以他又逃课了,这已经是他第三十次逃课,每次的理由都很简单,厌学。
宿舍里还有个哥们,也陪着他在睡觉,他们过着相同的生活,睡到大中午,害怕点名,很晚才睡,都是夜猫子,是游戏狂。
然而,今天他必须得起来了,因为今天是校园十佳歌手的比赛,他暗恋的对象,班级里最美丽的女孩秋云参加了,而且进入了决赛。
“秋云,秋云”
礼堂早就乱成了一大锅粥,虽然大家都是在坐着,都很认真的坐着。当一边喊着秋云分贝大时,另一边方然的声音又表示不服气。
今天的主持人很帅,小西装蓝领带,再配着一件黑色的衬衣,伊布心想恐怕那是他最后的家当了吧,毕竟他是学生,而且是苦逼的医学生。
当然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自然今天的主持也是那样,那是一个同样美丽的女孩,白色的长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情人。
台上的男主持人,清嗓道:“一年一度的校园十佳歌手又来到了总决赛,今年不管有没有你喜欢的歌手进入总决赛都过去了,现在只有两个,秋云方然进入最后的皇城决斗。我是主持人张佑!”
“我是主持人书云,下面有请今晚的秋云为我们带来一首她最喜欢的歌,女人花。”
此刻,所有的灯光都熄灭,主持人黯然离场,一盏紫色的灯光又亮着,斜照在舞台的一边。
秋云,她今天穿的太过妖艳,红色的裙子,搭配着红色的高跟鞋,那傲人的身材,飘着倔强的秀发,紫色的灯光下,她狐媚的红唇是那般摄人心魂。
“我有花一朵,种在我心里”
场下已经沸腾,可又害怕他们的噪声会干扰秋云的天籁。伊布,很安静,他安静的看着台上的秋云。伊布不知道究竟什么时候心里,种下了秋云的影子,或许是每次实验课她那无瑕的美貌,总之男人就是这样,都会对美丽的女孩动心。
“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中”
秋云,觉得自己就是一朵在风中摇曳的女人花。她喜欢这首歌,只因为喜欢梅艳芳,秋云觉得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任何理由。而她今天,将会是最幸福的人,或许今天是她大学生涯里毕生难忘的一天。
方然,身着白色的西装礼服,旁边放着的是一朵娇艳的红玫瑰,足足有九十九朵,每一朵都代表了他对秋云的真心。
是的,他为了秋云,和自己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分手了,尽管对方哭的死去活来,甚至以死要挟,可最后还是分手了。
理由只有一个,秋云。自从校园十佳歌手,他见到了她,他就深深爱上了她,他们最开始实在聊天工具上彼此认识,后开吃过一次饭,两个春心萌动的双方都开始心照不宣,互相表达了爱意。
而今天,方然要对秋云表白,在所有人面前,让他们见证他们的爱情。以后,他们就真正确立了关系。
曲罢,所有人还沉醉在女人花的天籁中。女主持人书云就走上台,道:“下面有请临床医学院方然同学为大家,演唱独家记忆。”
或许是由于方然真的太帅了,帅的太出名了,以至于今天来得大多数是女生,他忠实的拥护者。或者说是脑残粉,脑残粉的定义就是不管对方再坏,再错却依旧支持自己的偶像。
“这首歌,是我送给我心爱女孩的一首歌,独家记忆,而她就是我一辈子的记忆。”方然指了指台下,随着他手指的移动,一片片花痴的女生差点都晕倒。
“忘记了分开后的第几天起………”
声音是那么接近陈小春的音嗓,每一个语调的发音都准备无比,虽然没有经过专人的指导,方然的声音确实好听,至少伊布是这样觉得的。
伊布看着台下聚精会神的秋云,在看看台上紧盯着秋云的方然,就算是傻子都看得出来,他们关系不一般。
但是,许多女生却是不承认,她们宁愿做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