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路疾驰回家,风风火火地打开江汀阁的大门,已是月上柳梢。
水珠点地,叮叮咚咚,不久便积攒成小小池洼,春雨如丝,细润万物,我于屋内就着一星烛火,自斟自饮。
梨花白将尽时,雨势已然作大成瓢泼,将屋顶打得噼啪作响,一时有如战鼓齐鸣。我由此被激发出几分豪情壮志,当场立下一纸军令状,洋洋洒洒写道:扑倒薛煜琛,圈养美相公。
只是正自欢喜着,还没来得及挂到墙上,猛地抬头看到屋顶中间凭空破开一个大洞,庞然大物就这样从天而降,掉落在我眼前。而我手中的军令状也很不幸的受到波及,被由上而下撕成了两半。
当时愣住的我第一个反应便是兴许天上的大鹏大雕偶然飞过不小心被雷劈了,然而当我看到一身黑色夜行衣时,立刻明白过来是一个人,气得大声喝道:“喂!你赔我的军令状!赔我的屋顶!赔我的瓦片!”
毫无反应。
便又用脚踢了踢,踹两脚,再碾几下,还是没反应。
我提着油灯蹲下来细细打量,只见氤氲柔雾的黄光之中,竟是一枚唇红齿白的公子哥。
眉似远山唇似桥,一如繁花夜绽,湖光山色入眼,美不胜收。
本阁主自问也是个见过市面的,打小起美人图看了不少,可眼下这个却叫我的心噗嗵噗嗵没来由乱蹦一气,随那夜空惊雷奔腾,轰鸣不止。深呼吸良久,我方才回过神来伸手搭上他的脉搏。
脉象迟滞虚浮,经络闭塞僵堵。再测他鼻息,微弱到几乎消匿,怕是离死不远了。除非大罗金仙,否则好像我这等庸医实在是回天乏术。于是我一咬牙,一狠心,一抬脚,将他踢到院子里,丢给了丧彪。
丧彪是我的凶猛坐骑,如今正用它尖尖的小牙齿啃一根肉骨头,心无旁骛。见到我送给它的加餐,颇为怜悯地在美相公脸上舔了几口,可怜兮兮地哀嚎。“呜——!”
我挺住打晃的身子,口齿不清地教训它:“不要装可怜博同情。我们又不是开善堂的!怎么?你要救他啊?要不然你养他?”
说完,转身便欲栅门,裙脚却被丧彪一口咬住。“汪汪——!呜!”一边拿小脑袋蹭我的腿。
“唉。”我重重叹了口气,蹲下来揉了揉它的脑袋,却见丧彪乌溜溜的小眼珠湿嗒嗒的,一时恻隐之心大动,便鬼使神差的答应了丧彪的恳求。算是死马当活马医,救上一救吧。
我将他带到楼上的卧房,点上一支镇痛的琥珀灰,着手剪开他的衣裳。
鲜血已将中衣彻底染红,再无留白之处,而他身上的刀伤更是触目惊心,我不经意数了一下,总共十六刀,不知是谁跟他有如此深仇大恨。
“唉!”我长叹一声,擦干净血迹用白布替他包扎伤口。
“咝…”药粉涂抹伤口激起的痛感令床上的人有了些许反应,睫毛扑朔,扑朔,好看的像跹然振翅的蝴蝶。
我觉得自己好歹也算是个见过市面得,从小到大美人图看了不少,可零零总总加在一起,都不如眼前这人好看。甚至,他比煜琛还要好看上几分。
然而就在我胡思乱想的同时,猛然察觉到他的气息开始下沉,像要窒息一般,我当即不作他想,一口气提到嘴边,想要与他渡上一渡。
谁曾想他又会如此干脆,径直在这时醒来,头下意识向上一抬,于是便刚好与我表演了一出嘴对嘴。
“诈尸啊——!”我一声惨叫,惊弓之鸟般,速度从他身上跳开。
他眉头紧锁,揉着太阳穴缓缓坐起身。见到我的霎那脸上闪过震惊,不解,最后化为一股子狂喜,看得人莫名其妙,我惴惴的不敢上前,直到他稳定下来,问我说:“你…脱我衣服干什么?”
我抬头挺胸,理直气壮得让他明白,正是由于在下我心灵手巧,他才得以从鬼门关逃脱。
“这么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了?”他睁着一双琥珀色的眸子,像旷野荡失的小鹿。
“嗯哼!好说…好说。”我摆摆手。
“原来如此。”他嘴角噙着一丝笑,“那就多谢姑娘的‘举手之劳’了。敢问,我要如何报答你呢?”
我耸耸肩,“欠债还钱就行了嘛。你看关于你的汤药费,手术费…”
他不等我说完,两手一摊。“在下身无分文。”
“什么?没钱?!”我无法遏制地抬高音量。
“嗯。”他重重点头,显得纯良无辜。相形之下,我则有些穷凶恶极了。
只是人不可貌相,纯良的外表之下也有可能包藏着一颗祸心,红颜祸水的祸。转眼不过须臾间,他已然迅速换了一副嘴脸,唇角微勾,含着意味不明的笑朝我步步而来。
我一时心慌意乱,节节后退。待被逼至墙角,再无去路,他则十分顺手的一掌拍住墙壁,将我环在斗大的角落里俯身耳语道。“唔,在下身无分文,不知…卖身偿还可否?”
灼灼热气冲入耳腔,老子左边肋骨上方那颗小红桃不争气地抖了三抖,当下稀里糊涂地点头道:“可!可!”
他嘴角漾起一抹隐秘的笑,伸出手把玩我肩垂的一绺碎发。
“你做什么?”我回过神来,猛地喝止他。
“以身相许啊!”他天真无邪的望着我。
“我,我,我。我只劫财不劫色啊!”
他大言不惭:“我只有色没有财啊。”
鉴于我俩对‘卖身偿还’的理解有本质性的差距,我苦口婆心的同他解释道:“我的意思呢…是你欠我诊金一万两,又身无分文,不如就留在江汀阁打工,直到清账为止。”
“呐,我的江汀阁的呢,其实是个医馆,专负责草菅人命…啊不不不!”我被他灿若春花的笑晃得神志不清,赶忙修正。“是悬壶济世,妙手回春,仁心仁术…”
“唔。”他很有耐心的听完,笑着说:“确然是个不错的提议。”
我松了口气,挣开他的怀抱,跑去取来文房四宝,要他签字画押。
对于我草拟的契约,他斟酌再三,提起笔,又放下。再提起,再放下。我唯恐他变卦,着实担心了好一阵子。但他似乎觉得我的表现颇为逗趣,还一直重复着提起笔再放下的动作,直到我快要生气了,方才敛尽嬉笑,同我说:“其实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不知你觉得揿手印可好?”
“啊?”我一怔,随即重重点头。“自然好,好得很,再好没有!”揿手印可是想赖都赖不掉,本阁主当即乐得合不拢嘴,而后想起他话里的重点,又问:“咦?难不成你脑子坏了?”
他唇角一抽,沉声道:“我脑子没坏,只是不记得了。”
“哦!”
我仔细一琢磨,傻子好啊,傻了他才会为我尽心尽力,鞍前马后,掏心掏肺,肝脑涂地,而且作为一个商人,自然要做到无奸不商,于是我兴高采烈的捉住他的十个指头一一按了个遍。他自始至终只是淡淡笑着,一味任我趁火打劫。
可想而知,当时的我满心欢喜,自以为老天开眼送了我一个可心可人的小伙计,可事后却证明,那是一场引狼入室的举动,并且引得还是一头大!色!狼!
为了这头狼,本阁主闭馆三日,专门替他煎药疗伤。只是此人也不知是何构造,躺了没多久竟嫌闷得慌,非要跑到院子里来和丧彪玩捉迷藏,累了便席地而坐,嚷嚷着要我帮忙捶捶。
我捶到一半暴跳如雷:“他娘的到底谁伺候谁啊?”
见我发火了,他立刻抱起丧彪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狗中之霸亦泪眼汪汪:“呜——!”
这一人一狗,配合地天衣无缝,就差没有手拉手上山给我打两只老虎回来。对于他成功勾引丧彪,我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因为他也是禽兽,禽兽与禽兽之间存在着旁人无法理解的共同语言,是以丧彪才将他当作自己人,达到两禽相悦,旁若无人之境。
但同样的方法用在我的身上,起到的却是不一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