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醒来,阳光已经照进了我的被窝中。
习惯性的摸了摸旁边的位置,那是李媛睡觉的位置。
结果发现,她竟然不在!
我立马就瞪大了眼睛,一下瞌睡全无了。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竟然起这么早。”
我平时一般都是七点就醒了,而且是非常准时的七点起床。
李媛则是起的晚一点,她一般要八点多钟才会起来,有时甚至要赖床赖到九点我叫她她才会起。
李媛的早起让我觉得好奇,我没有说话,只是悄悄的穿好了衣服,打开门走出房间想看看她在干嘛。
而刚刚走出卧房,我便闻到了一股清香扑鼻的气味,顿时肚子就饿了。
“这姑娘,难道是在做早饭?”我很讶异,我不记得李媛什么时候竟然学会做早饭了。
轻手轻脚的走到厨房门外,一阵愉快的哼唱声从里面传出。
“嗯?还哼起了小曲儿,今天到底咋了?”
心有疑惑的我,一把拉开了厨房门,看到了正在灶台上做早点的李媛。
“哦,你醒了,去沙发上坐着看会电视吧,马上就好了。”李媛听到动静,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说到。
“媛儿啊,你这是咋了?咋想着起这么早做早餐了?你不是不喜欢进厨房的么?”
我询问着李媛,而换来的却是一个无奈的眼神。
“肖谁,你这个健忘的家伙,是不是又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了?”李媛道,“还有,我什么时候讨厌进厨房了。”
“呃……”听李媛这么一说,我似乎想起来什么。
今天是什么日子?我连忙跑到客厅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日历。
只见日历上写着:9月27日,在日期下方还标写了一个备注,十周年纪念日。
纪念日?!
我看到这三个字,脑中如同五雷轰顶一般。
“这……”我有些尴尬又有些自嘲的干笑了几声。
“怎么会将这样的日子给忘了,真是该死。”
我敲了敲自己的那张榆木脑袋,暗骂自己真是笨。
9月27日,是我和李媛第一次相遇的日子,也是从那以后,我们在时间的磨炼中渐渐走到了一块。
当我和她正式交往后,这一天也真正的被我们当做了一个重要的日子。
而今天,正是见证我们这段感情的第十个年头。
十年了,在暗道自己没用之后,忽然我又感慨起来,接着各种回忆在此刻纷纷涌上心头。
不自觉拿出了那本随身携带的记事本,我对应着脑中场景开始怀念起来。
十年前,我和李媛还是路人一般的存在,互相不认识,只是我经常路过某个路口的时候会出神,然后无意的就在那个路口的一堵墙上画上一幅画。
我画那些画并无目的,是由于从小养成的习惯。
我从小就喜欢将自己一时的想法写下或画下作为一种记录,在我的记忆力还没有问题的时候,我会将这种记录集合在一个本子上。
后来患上这连医生都说无法医治的健忘症后,这种记录就就变成了无意识即时记录。
就这样,我在那个路口第一次留下了我的痕迹,之后的日子,每每在我再次从那路口经过时,总会看到我之前留下的画边多出了一行字。
也不知是否是我这病的后遗症引起还是什么,每次看到那行字,我都会情不自禁再在后方加上另一幅画。
到最后,那面墙上基本都被我和她的画和话填满。
那样的日子一共持续了近两个学期,后来,那面墙因为是危墙要被拆除,我听到这个消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那个经常给我留言的人。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在那面墙上留下信息,也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见到面。
我还记得,在一个午后,我抱着忐忑的心再次来到那个路口,想最后一次在那墙上留下自己的信息,而刚刚到了那个路口,就看到一个女生长发飘飘,正拿着一支蓝色粉笔在那面墙上写着什么。
那时我十七岁,那是我十七年来第一次看过的最美景色。
女孩儒雅的模样深深映入我的眼帘,秀美的长发在微风的吹拂下如同一根根细柳,让人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我站在路口,默默的看着她用粉笔书写着,她的字很好看,人们都说字如人,优美则靓,歪倒则劣。
而她的字,和她本人很像,优美,整洁,淡雅。
我想上去询问,可我并没有勇气,我楞在了路口,神情恍惚望着她。
她写完了一段话,我记得那段话,如今也深深的刻在我的脑中。
“这也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给你留言了,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但从你的画中,我能看出,你这人应该是个性格内向却又有着火热的家伙。”
这是她对我的评价,我始终记得。
留下了最后的文字,女孩正想离开,转头的瞬间,我们四目相对。
她笑了,她的笑如同冬日里的那一缕阳光,温暖而明亮。
最终,我们还是认识了,她告诉我,她叫李媛,住在尾巷。
尾巷,对了,我曾经也是住在那里过,回想起来,我和她似乎还真的有缘。
我告诉了她我的名字,肖谁。
她听了我的名字后,掩嘴轻笑了一声:“呵呵,你的名字真有趣,肖谁,听上去好像在说‘笑谁’一样。”
我害羞的挠着头,陪着干笑了几声。
她笑过之后却没有拿着我的名字大做文章,而是非常友好的伸出了手。
“很高兴认识你,我也喜欢画画,你的画画得很有意境,不知我们能不能交个朋友?”
看着她,我有些懵,一时有些不知所措,而她看着我有些害羞的样子,也不介意,大大咧咧的拉起我的手。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原本的那条街,那个路口以及那堵墙早已不复存在。
而那些记忆,尽管我有着严重的健忘症,但回想起来后,却依旧清晰。
啪!
就在我出神的时候,一只手掌拍打在我的肩膀,然后就有一个声音叫醒了出神的我。
“肖谁,你又在这里发呆啊,快吃饭了,今天周末,吃完我们还要上街呢。”
“哦。”回过神来的我看着李媛,心中满是幸福。
“你还发呆。”李媛娇怒着。
“哈哈,来了来了。”听到李媛娇怒的声音,我也不敢在发呆,将记事本收回口袋后就来到了餐厅。
餐桌上的食物不算丰富,但却可以说得上是秀色可餐,光是看着,我的口水都快要流了下来。
拿起筷子,我夹起一块荷包蛋,大口吃下,然后又拿起桌边的果汁,喝下一口。
“嗯,好吃,老婆做的东西果然是最好吃的,这比外面那些饭馆的东西好吃多了。”
一边吃着,我还不忘赞美着,我不是在拍马屁,是确实李媛做的饭菜远要比外面的早餐的好吃。
“哼,那是当然,本小姐可是大师级别的厨师。”
“是,是,我老婆确实能干,但咱能商量个事么?”
“什么事?”
“以后做饭这样的事,还是交给我来吧,你万一受伤了,我会心疼。”
“去,你少贫嘴。”李媛嘴上这般说着,但我能感受到,她心中其实是很开心的。
“……”
早餐过后,李媛在洗漱间收拾自己,我也开始寻找等会出去要穿着的衣服。
在衣柜里翻了半天,我终于翻到了我想要的那件衣服。
看着手中的夹克,我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将其穿上了。
没多久,她也从卫生间走出。
我将衣柜再次整理了一下,正准备走卧室,无意间却发现在衣柜的一角中,放着一件我似乎从来都未见过的衬衫。
“这是…”
我刚想伸手去拿出来查看,却听到李媛在外面叫到。
“肖谁!你好了没有?”
听到李媛的声音,我伸出的手顿在了空中,最后还是没有忍下心去拿出那件衬衫。
关了衣柜门,我走出卧室,心中有了某些猜想,但是很快,我就将其挥之而去。
走到门口,李媛一把勾住了我的手,我俩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