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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遇见也是一种缘分

吴艾桉本来就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人,更何况,在寂静的深夜里,一个神秘的学生在学校一角,用小提琴拉出这样的曲子,真的让人浮想联翩,她很想去看看花海的另一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有些期待的想,对方到底是一个漂亮又有气质的迷人女生呢?还是忧郁带着几分王子气质的优雅男生?

喻初原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沾上的尘土,然后对着吴艾桉伸手:“走吧。”

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双漂亮的手,吴艾桉稍稍迟疑了一下。

她不由得想起了那天晚上,被景柏年打断的那个未完的吻,心中又有些忐忑起来。

她知道喻初原对自己有着一种难以解释的吸引力,吸引着她不由自主地去接近他,想一直留在能见到他的地方,甚至想去触碰他……

吴艾桉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只是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她必须克制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

于是,这次她没有伸手拉住喻初原的手,而是自己伸手一撑地,飞快地站起身来,对他故作自然地笑笑:“走吧,我们过去看看,那边到底是何方神圣。”

喻初原的伸出去的手落了个空,他心中划过一丝淡淡的失落,不过他面上依然是一片风轻云淡的随意:“好啊,过去瞧瞧吧。”

两人循着琴声在花海中穿梭着,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小提琴的声音也越来越清晰,也更能听出弹琴之人的精湛技术。

他们悄无声息地走到奏乐之人的附近时,那人似乎并没有发现他们,依然在微微闭着眼,随心所欲地拉着琴。

吴艾桉看清那个人后,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万万没有想到啊,拉小提琴的人竟然会是他!

这个人吴艾桉并不算太陌生,准确点说,整个学院里的人对他都不会陌生,毕竟他也是四大校草之一——诗落凡。

说起这个帅哥,可跟其他的校草不一样,他并不跟他们几个凑堆玩儿,更不可能跟他们去踢球,因为他嫌弄一身土,还出一身臭汗,而且,他更讨厌身体的碰撞,被别人的身体碰到,那简直比杀了他更严重。

没错,诗落凡这家伙有非常严重的洁癖,那可是真真正正的洁癖,传闻他一天要洗无数次手,一天最少要换三次衣服,洗三次澡,万一谁要是不小心碰到他了,那对方可就惨了。

他这个人懒,特别特别的懒,懒得参加任何活动,除了上课跟清洗自己,就是找个没人的干净地方窝着,一呆就是大半天。

说起来,吴艾桉其实还得好好地感谢一下这个诗落凡,因为有他的存在,才没有人怀疑她其实是女生这个问题。

因为诗落凡这小子长得实在是太绝色了!他长得特别的好看,但是又不是一般的帅气,他的模样有些雌雄莫辨,一张小巧精致的瓜子脸,五官几乎可以用美绝人寰来形容,美得有些不真实,阴柔又明艳,再配上白皙的几乎透明的皮肤,简直好看到极致。

诗落凡的个子虽然很高,但是身形偏纤细。如果不是吴艾桉偷偷研究过他的喉结,她甚至会怀疑他跟自己一样,也是女扮男装的。

有好事的女生曾经把偷拍他的照片p了个长发,换了一身女装,顿时惊艳了全校的人,因为如此一来,他比他们的头号校花都要美上好几倍,尤其是他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似有若无的妖孽气息,简直迷死人不偿命。

诗落凡基本上跟其他的三大帅哥没什么来往,也就跟性子比较沉静的景柏年还能说上几句话,跟夏云沐吴艾桉基本上都不理睬。

吴艾桉有些意外,没想到大过节的,诗落凡竟然没有回家,还独身一人来这么偏僻的一角来拉小提琴。

之前她从来没听说过,诗大少爷还会这项技能。

见诗落凡没有反应,吴艾桉也没有惊动他,她跟喻初原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目不转睛地看着月光下的妖孽美男的演奏。

在吴艾桉的印象里,会拉小提琴的人,都特别优雅,就像是童话中的王子一样。

她还从来没有见过,有谁能把小提琴拉得如此妖孽魅惑的。

诗落凡懒懒的靠在一丛花旁,微微地闭着眼睛,因为他的睫毛实在是太长,隔着这么远的一段距离,都能看清楚睫毛在眼下投落的一片阴影。

在明晃晃的月光下,他好看得更是惊天动地,仿佛月夜下变身的狐妖一般惑人,吴艾桉觉得传言果然是真的,盯着他的脸看得时间久了,就会窒息。

他现在甚至还没有睁开眼睛,吴艾桉就已经看呆了。

在不知不觉中,诗落凡的一曲已经弹奏完毕,他把肩上的小提琴拿下来,缓缓地睁开了那双勾魂摄魄的眼睛。

一瞬间,万千月华在他那双美眸中缓缓盛开,耀得人睁不开眼睛。

他侧头看向一旁的两人,唇边露出一抹绝美的笑容:“两位听得满意吗?”

吴艾桉回过神来,对他笑了笑:“满意,太好听了啊!这么晚了你怎么会在这里呀?”

诗落凡一双美目在他们两人身上扫了一下:“那你们呢?这么晚了,还不是在学校里逛游?”

“我们就是随便走走,没想到遇到了你,琴拉得真好啊,没想到你竟然有这样的本事。”

之前吴艾桉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看过诗落凡,只是远远地看过几次,只知道他长得美,但是没想到会美到这种程度。

她突然觉得,幸好这个家伙性格有些独特,又不合群,几乎不出现在公共场合,没事就喜欢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再加上他还特别讨厌女生对他的纠缠,见到人群就恨不能躲起来。不然的话,估计他的风头会最盛,而不是像现在,是四大校草中人气最低的一个。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传言诗落凡很好追,女生只要别太难看的向他示好,就能当他的女朋友——但是,他每一个女朋友的期限都不会超过一周,从没有例外,而且没有任何一任女朋友牵过手,更别说亲亲抱抱之类更亲密的了。

对于他到底是怎么谈恋爱的,吴艾桉很是疑惑。

诗落凡一双勾人的丹凤眼微微弯起:“我家在外地,只放这么短短几天假,我嫌回去麻烦,就留在这里了,你们呢?”

吴艾桉还没想好怎么说,一边的喻初原已经语气淡淡的开口了:“我也是。”

“我家人不在家,就在这里跟他作伴了。”吴艾桉胡编乱造道。

“原来如此。”诗落凡说着,低头用细长如白玉般的手指随意地拨动着琴弦。

吴艾桉被他的动作吸引了目光,眼神随着他的一举一动而移动着。

“诗落凡,你小提琴拉得这么好,为什么一直深藏不露呢?各种晚会什么的,也不见你露一手。”

诗落凡眯起眼睛来,无意识地露出一个妖娆的微笑:“因为那些活动到场的人太多,我受不了。”

这个理由倒真是像诗落凡这种人的风格,她忍不住地笑了笑:“你可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

诗落凡随手把小提琴再次架在精致的锁骨旁,勾唇动人地一笑:“一般人都会说,我是个无趣的人,夸我有意思的,你还是第一个。”

说着,他又抬起那双摄人心魄的眼眸,缓缓地看了一眼吴艾桉:“深夜能遇上也是一种缘分,你们还想听什么,我再奏给你们听。”

喻初原耸耸肩,表示自己无所谓。

吴艾桉认真地想了想,道:“班得瑞的《童年》那首曲子可以吗?”

“没问题。”诗落凡调整了一些琴的角度,又把那双迷人的眼睛轻轻闭了起来,轻轻地拉起了那首舒缓的曲子。

班得瑞的《童年》是吴艾桉特别喜欢的一首曲子,每次听到,心中都会有一种特别怅然的感觉,又有一种回忆往事的微微满足感,还有一丝淡淡的梦想的味道。

她曾经听过各种版本的童年,有钢琴弹奏的,有长笛、萧吹奏的,还有吉他、古筝等弹奏的,甚至还有陶笛吹的……各种乐器几乎都听过,但是她还是第一次听人用小提琴拉这首歌。

在诗落凡的认真演奏下,小提琴独特的音色在夜空下流动着,有种特别独特的味道,特别悠远空灵,带着一种华丽又悠扬的煽情味道。

诗落凡的琴艺很高,对音乐的掌控能力也是一流的,他将童年这首曲子里表达的那种怀念又怅然若失的感觉,表达的简直淋漓尽致。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晚的气氛太美,又或是诗落凡的技术实在是太高,吴艾桉觉得自己从未听过如此动人的童年。

她凝视着月色下闭眼认真演奏的诗落凡,他一张绝色的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只有他沉浸在自己营造出来的音乐世界里的迷醉感,那种认真又妖冶的样子,看得吴艾桉微微有些出神。

对于好看的人或者是东西,谁不会多看两眼呢?吴艾桉不仅喜欢看美女,也喜欢看帅哥,还有美景……

一旁的喻初原轻轻侧头看向吴艾桉,此时,她正双眼认真地盯着诗落凡,一双琥珀色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沉迷与陶醉的光芒。

看着她如此认真的看着诗落凡,喻初原的心中突然微微的有些不舒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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