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空,怎么着?”
“贿赂你啊,我请你吃饭!朝阳广场新开了家私房菜馆,味道特正宗,环境也好,要不要去?”
“去啊,干嘛不去。不过我不喜欢吃火锅,上火,我喜欢西餐。”许帅果然大方得很。
“那也行,我们就去五象广场,那里有很多不错的西餐厅,您又穿得这么绅士,的确不适合满头大汗的吃火锅。”毛丽牢记白贤德的话,跟许茂清见面就谈吃,看他穿得那么时尚,就更有话题了,指着许茂清的衣服说,“您这上衣是Versace最新款的吧,延续了Versace惯有的贵族路线,但是又融合了本季的流行色,咖啡色,很容易让人想到秋天的落叶。”
“嗯,你身上的裙子也是古孜(Gucci)新款秋装吧,不错,很少看到南宁有人穿这个牌子的衣服,只是我们社的薪水不高,可能不够你穿这样的衣服呢。”
“是吗?那您的薪水应该也买不起Versace吧。”
“哈哈哈……”许茂清大笑,敲着桌子说,“不错不错,有个性,是我喜欢的类型,比前面那两个榆木疙瘩强多了。”当下打电话给容若诚,“这个叫毛丽的小丫头就留下来吧,长这么漂亮,没准是个祸害,与其让她去祸害别人不如让她祸害我好了,我们要发扬自我牺牲精神嘛。”
瞧瞧,这是什么话!不过许帅还真是有先见之明,毛丽小姐以其脸皮厚和惊人的气魄被招进出版社后,果真成了编辑部头号祸害,当然最初还是引来一片质疑的,但是毛丽顺利完成几次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后,渐渐被刮目相看。凡是重要的作家重要的稿件,只要是毛丽出马,没有不成的。连鲜有夸奖下属的容若诚也对她赞叹有加,顺带把白贤德一并表扬了,“你还是很有眼光的。”
白贤德却有苦难言,这毛丽工作是没话说,手下十几个编辑,毛丽的成绩一直位居前列,策划的选题,做的书都很有市场。就是这丫头太爱玩,一天到晚没个正经的时候,把编辑部其他编辑都带坏了,上班勉强还收敛着,下了班就呼啦一群人去疯。白贤德每次都被拉去,吃喝玩乐久了,搞得她威信尽失,有时候明明是板起脸要训人,毛丽几句玩笑一开,气话成了笑话。
但是没办法,毛丽就是那种人见人爱的主,在社里除了许茂清就数毛丽人缘好,是人是鬼都能跟她交上朋友。因为她对什么都不上心,说好听点是不追名逐利,说不好听是不求上进,只爱玩,很少跟别人有利益上的冲突,当然招人喜欢了。尤其是她那张非人类的面孔,连见惯了美女的许茂清都说,毛丽那样子,神仙都招架不住。什么是非人类?无外乎有三层意思,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要么是妖精……显然,毛丽小姐比较符合第三种。从幼儿园开始,毛丽就被人追求。家里人也宠,都把她当宝贝,毛丽骄纵的性格多半是被宠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