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越靠近上谷,周遭的景色越被尘土掩盖。长安城里初春的温润,到这里成了一种奢望。白日里,阳光躺在蔚蓝的天空,洋洋得意地嗅着大地烤焦的香味。黑夜里,嫦娥又跳起飞霜舞,泪眼婆娑地看着屋舍发抖的模样。
“病秧子,你到底识不识路呀!”念奴双手叉着腰,鼓起腮帮子,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瞪着霍去病,恼道。
“小娘子,你再敢叫小爷病秧子,信不信小爷打你!”霍去病拿着羊皮地图,咬着手指,眉头紧皱,恼道。
念奴故意将右脸凑到霍去病的眼前,昂起小脑袋,笑道:“病秧子,病秧子,来打呀!”
霍去病咬咬牙,握紧拳头,刚准备抬起手扇念奴一巴掌,却被慵懒地走在最后面的刘胜截住,并且大手一收,将念奴自动地送入怀里。
刘胜半闭着双眸,瞅瞅怀里低头羞赧的念奴,嘴角扬起邪魅的笑,对着霍去病时,桃花眼里飞着微微的杀气,道:“小子,这一巴掌要是敢下来,本王必会废掉你的双手。”
偏偏霍去病不怕死地双手环抱,斜着眼睛,与刘胜对峙,场面一时僵硬。这两人,一个是藩王,一个是未来的骠骑将军,在赶去上谷与卫青汇合的节骨眼上,闹起小矛盾,真是不知分寸。
不过,也怪念奴不懂事,听了霍去病因为从小是个病秧子就被扔进狼群的故事,总是抓着他的痛处进行一番嘲讽,这年少气盛的,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刺激。哎,看看他们芳华正茂,倒有几分感慨自己老了,至少心老了,拒绝一切沧桑的疼痛。
“你们想耗着的,继续。我还要赶路,不奉陪。”我冷冷地道,抽出叼在霍去病嘴巴的羊皮地图,独自往前走。
忽然,念奴推开刘胜,一路小跑地追上来,挽着我的手,露出两只漂亮的梨涡,笑道:“堇姐姐,别丢下念奴。”一只耷拉着脑袋的小白虎趴在地上被念奴拽着爬。
刘胜怀里空空的,感觉没趣,拂去身上的尘土,带着祸害人间的微笑,一个纵步跃到念奴旁边,轻声道:“九哥要是知道嫂嫂跑去上谷会情郎,几天都吃不下饭来。”接着,夺过地图,眯起眼睛,指了一个和霍去病带的相反方向,背着手走过去。
路痴的我,即使怀疑刘胜别有用心,也只能硬着头皮跟着走。可刘胜带的路非常变态,一会儿是半沙漠地区里少见的沼泽,小心翼翼地跳着圆柱子,还是溅了一身的令人恶心的泥土,一会儿是密密麻麻的长着小刺的杂草,用龙鳞匕首防身,也被刮花了衣裳,落下点点滴滴的红血丝。最郁闷的是,除了我伤痕累累之外,大家都相安无事,连那只小白虎也得意地摇摇尾巴,炫耀自己洁白的皮毛。
不过刘胜这回没欺骗我们,预计三天的路程,只花了一天,就到达了驻扎在上谷长城脚下的军营。经过层层通传,卫青领了十几只轻骑亲自英俊。只见他一身铁片铠甲,外罩红色披风,驾着一匹汗血宝马,剑眼星眉,意气风发,早已褪去在长乐宫扫地时的落魄气息。
“靖王,堇姑娘,去病,念奴,末将来迟了。”卫青跳下马,作揖道。
“九嫂的情郎,果然有几分资质。”刘胜似挑选嫣红馆里的姑娘般,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滑过卫青的下巴,露出招牌的媚笑。
卫青身子一震,炯炯有神的眼睛划过一丝厌恶之情,很快压抑住自己的情绪,弯弯腰,不卑不亢地道:“靖王误会了,末将和堇姑娘是淡如水之交。”
“刘胜,注意一下你的言行举止。我来上谷,是助卫大哥奇袭龙城的。”我恼道,尔后在刘胜的耳畔若有似无地吹了一句:“否则,我告诉刘珺,你扒了我的衣服,看过全身。”
刘胜听后,嘴角的笑意愈发魅惑,拥着念奴上马,跑了几里路,又勒住缰绳,回眸一笑,道:“本王有点担忧九嫂的龙城之行。”然后,长鞭挥起,宛若开在地狱的彼岸花的倩影,在尘沙的掩埋下消失不见。
“舅母,胆识过人,去病佩服。”霍去病也跳上了一只瘦马,笑道。
我的骑马技术太烂,怕拖了他们的后腿,无奈之下请求卫青带我一程。当卫青腰部冰冷的鱼鳞甲片被我抓着时,卫青听到霍去病这句舅母,麦色的脸庞泛起一丝红晕,瞟了一眼霍去病,张张嘴唇,最终选择沉默地奔向军营。
军营的战士并没有因为我们的到来而表露太多的情绪,依旧进行夜里需要完成的操练。卫青下马后,吩咐几个炊事兵准备几道酒菜送至将军营帐,就先领着我们到临时搭建起的营帐里洗漱休息。
大约半个时辰,换了一身两个士兵抱来的衣裳。这军营里果然没有女人,连面铜镜也没有。可这衣裳是芙蓉色广袖云纹曳地曲裾,完 美地搭配了发髻上戴着的唯一一支粉色流苏朱钗,令我暗暗诧异。
循着好生熟悉却听不出味道的箫声,来到了卫青的营帐。正座上,刘胜慵懒地侧躺在羊毛毯上,高举起金色钩嘴酒壶,一滴一滴地倒入性感的薄唇,垂下的桃花眼斜斜地向念奴望去。
“胜哥哥真偏心,给堇姐姐藏了一件这么好看的衣服。”念奴嘟起樱桃嘴,在我的身旁仔细转悠。
可我的思绪停留在抚琴之人身上。明明分辨的是箫声,怎么走进来变成了琴音。好歹我也是享誉整个加拿大的音乐家潘教授的得意门生,琴箫的区别还不致于傻傻分不清。
“堇姑娘如此深情款款地望着子长,子长受宠若惊。”司马迁正是抚琴之人,转身向我作揖笑道。他穿着一件上等水绿绸袍子,玉簪束发,较之前多了分贵气,眉眼间依旧是淡淡的微笑,恍如世间的事情都不入他的心中。
“堇姐姐再这样看着司马大哥,念奴会不高兴的。”念奴挡在了司马迁的面前,撅起塞入烤羊肉串的小嘴巴,美丽的大眼睛像两只蝴蝶般扑闪扑闪着。她旁边的小白虎学着主人的动作,也侧着脸,尾巴扬起,表示抗议。
“长安城里,陛下和太皇太后闹得正僵,司马郎中就马不停蹄地逃到上谷来。”我讥笑道,找了靠近营帐的空位置坐下。吃了几口青菜又吐出来,这水煮菜根本没放盐,比学校的食堂还难吃。
“堇姐姐,你不可以这么说司马大哥。司马大哥冒着被匈奴袭击的危险,奉陛下军令,送军粮过来。”念奴咬了几口青菜,也吐出来,小脸蛋皱成一朵红纸花,尔后眨巴眨巴眼睛,将青菜塞进小白虎嘴巴,小白虎愣是挣扎不过,只能可怜兮兮地咽下去。
“只是送军粮这么简单?”我笑道,想学电视剧的高人,一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模样,托着下巴,举起酒杯,半抿一口,结果那二锅头的味道呛到喉咙里,满脸通红。
司马迁见状,命随从收拾好琴出去,悠然地坐在我的对面,模仿我刚才的样子,一口一口地品尝美酒,盯着我的红晕,嘴角噙着一缕把玩的微笑,待酒杯空,才缓缓地道:“夏夫人果然善解人意,懂得陛下的心思。”
“夏夫人?舅母,你被陛下强娶吗?”霍去病原先和念奴边拌嘴边喝酒吃肉,耳朵倒是和狼一样灵光,几乎跳起来,质问道。
“去病,不得无礼!”卫青喝道,匆匆地看我一眼时,闪过一丝愁苦,尔后一杯一杯浊酒下肚,不再言语。
而刘胜嘴角虽挂着魅惑的笑,眸子却似两道寒光飘到我的身上,震得我脊背发凉。还好刘珺在龙城,这要是听到夏夫人和舅母的称呼,不仅是拒绝与我见面这么简单,他想折磨人方法多多。
“司马郎中,可是送龙城地图过来?”幸亏我脑子机灵,转开话题,嘴角勉强扯出一丝微笑。
司马迁笑而不答,拍拍手掌,邀请久久站在营帐外的随从进来。那随从拔下竹簪,甩开一头如瀑布般的乌发,那玉葱手腕上编制的红丝线格外的注目,再抬抬眼,清秀的脸庞上几瓣胭脂梅花,衬得她妩媚动人。
“笙歌,你怎么来上谷了?月出怀有身孕,你不应该待在九华殿伺候吗?”我扔掉没啃完的鸡腿,走上前去问道。
“王美人有玉成照顾,不必担忧。”笙歌冷冷地道。她拨弄着红丝线,空洞的双眼里似乎掩盖着一份稍纵即逝的愧疚,这般的淡漠和她那个充满热闹的名字真是格格不入。
“笙歌,你和月出是不是起了争执?”我问道。眉头微蹙,大脑在加速运作。如果笙歌了解龙城的地形,画好图让司马迁带过来就可。而且她自小伺候着月出,情同姐妹,绝对不会在月出最需要她的时候离开。
“没……没有。”笙歌偏过脸去,轻声道。过一会儿,费力一笑:“笙歌来上谷,是想为死去的父母报仇。笙歌的娘亲是汉人,父亲是楼兰人,一家三口被匈奴掳去做奴隶,过着和羊群一样低贱的生活。父母为了帮笙歌逃离匈奴人的魔掌,被抓回去活活打死。”
不知如何安慰人的我,默默地抱着浑身冷如冰雪的笙歌,淌着泪水,柔声道:“你想亲自为他们报仇,那就跟着卫大哥袭击龙城吧。”
“笙歌姐姐,念奴和堇姐姐都是你的亲人呀,不过念奴做了夏家二小姐,你入门只允许排到三小姐。”念奴抱着小白虎,笑道。那调皮的小白虎见到笙歌这个大美人,扭动着身子从念奴胸口滑落,用粉嫩嫩的小爪子扯着笙歌的衣襟,还特别娇羞地求笙歌抱抱,气得念奴翻起白眼。
“卫将军,笙歌就托你好好照顾了。”我作揖笑道。
“堇……堇姑娘不一起去龙城吗?有战士们守护,安全一些。”卫青道。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低声叹道:“难道堇姑娘真的很在乎襄王吗?”
“舅母请放心,有狼王在,万无一失。”霍去病酒喝多了,拍拍胸脯,笑道。
“有劳霍将军了。”我作揖道。
霍去病听到霍将军三个字,飘飘然,竟欣喜得抱着酒壶狂饮。而念奴在一旁气得边跺脚边揪着他的耳朵,恼道:“病秧子,堇姐姐是珺哥哥的女人,别喊什么舅母,听见一次,打一次。”说完,随手一巴掌过来,却被醉酒的霍去病喷了一手的呕吐物,恼得念奴眼泪都流出来了。
刘胜仍然是邪魅地喝酒微笑,眸子时不时飞过念奴和霍去病的打闹。笙歌站在卫青一旁,俨然一个副将军,为他一杯一杯地斟酒。而司马迁最擅长扮世外隐者,边呷着酒边摇头微笑。
我悄悄地退出营帐。仰望那轮高高地照在战国时期燕国长城旧址的明月,亘古不变地清清冷冷。刘珺真的没死吗?到了上谷,心开始忐忑。如果不去龙城,就能够一直怀着刘珺没有死的希望。毕竟我和刘彻也只是推测他还活着。有千万个复杂的理由可以解释一个人的生与死。于是,握住龙纹紫玉印章的手心起了一道道红色的痕迹。
“蠢女人……”一道充满磁性带着淡淡的寒兰香的声音吹入耳畔。
我垂下眸子,静静地依靠在身后的人的怀抱,温暖如春。上谷的气候也不是太糟糕。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