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驾车赶路一个多月,寒冬更为凛冽,鹅毛大雪似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冻得行人羡慕躲在洞里冬眠的蛇虫。
早已习惯温哥华的千里冰封的我,也不由得瑟瑟发抖,从包袱里翻找出一件紫线穿花雪缎斗篷,搭在身上,不停摩擦手掌。
“堇姐姐,你怎么可以偷念奴的斗篷,快脱下。”念奴舔着一串冰糖葫芦,恼道。
“借来取暖,别这么小气。”我笑道。
不料,念奴扔掉糖葫芦,十分利索地帮我脱下斗篷,抱在怀里,轻轻地抚平斗篷上的皱褶,水汪汪的银杏眼蒙着一层水雾,樱桃小嘴翘起。
“这件斗篷,一定是司马大人送给念奴姑娘的吧?”佑宁热了一碗白粥端进马车内,笑道。
念奴点点头,圆圆的小脸染上了胭脂的红润。“念奴九岁那年,在狩猎场找大雅,遇到大雪冻得晕倒,是司马大哥救了念奴……”念奴将斗篷抱得更紧,嘴角流露出甜甜的娇羞。
“终于快到睢阳了。”司马迁那句慵懒磁性的声音飘进马车内。念奴听到后,立即将斗篷叠得整整齐齐,收在包袱里,并夺过佑宁的白粥,大口吞进嘴巴,又因太烫吐出舌头降温。
“佑宁,下车。”我冷冷地道。跳下马车前,递了一个眼色给打算在念奴身旁小憩的司马迁。他随即领悟,极不情愿地伸伸懒腰,在念奴耳畔柔声说了几句,见念奴摇摇头,又拍拍念奴的肩膀,安慰些许,才走出车盖。
“夏书女有何吩咐?不,念奴是子长未过门的妾侍,应称呼为堇姐姐。”司马迁笑道。
“从这里步行到睢阳,大概半个时辰。以司马先生的体质,不成问题吧。”我示意佑宁取出一钱袋的碎银子丢给司马迁,冷冷地道。
“长孺兄可是花上一个月的俸禄,为夏姑娘在云来酒家接风洗尘。”司马迁系钱袋于腰间,叹道。
“据说七天后,刘买将在云来摆满月酒。到时候,我送份大礼给汲黯大人,作为道歉。”我笑道。
“哦,那子长可有份收礼?毕竟,夏姑娘特意在未央宫,传播陛下派子长前往查探铸币之事的谣言。说不定,还没在睢阳城喝杯热酒,就被杀手盯上了。”司马迁笑道。
“休妻娶念奴,赐封为太史副令,算不算大礼?”我冷冷地道,瞧司马迁的笑脸顿时僵硬,不禁皱眉。
“其实,救念奴的是大雅,子长只是凑巧经过。”司马迁转身离开,潇洒地挥挥手。
我怔在雪地,如鱼刺哽咽在喉。何尝不知,只是念奴的一厢情愿。男人向来不为情所困,所以那些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痴情种才被津津乐道。但是,念奴若想要幻影,我也会竭尽全力去争取。这是我和刘珺亏欠她的。
“堇姐姐,又不爱惜身子。”念奴恼道,竟拿了那件紫线穿花雪缎斗篷搭在我的肩膀上。
“佑宁,你自小跟着刘珺,刘买兴许眼熟,还是先回长安吧。”我冷冷地道。
“不行,襄王交代过,必须寸步不离地保护着堇姑娘。”佑宁道,神色坚定。
“佑宁,你只会洗衣做饭,怎么保护我。先回去吧,免得我还要照顾你的安危。”我冷笑道。
“有念奴在,堇姐姐一定没事。”念奴拍拍胸脯,笑道。
过一会儿,佑宁无奈地从马车中收拾好行李,向我们道别。佑宁走一里路,就回头望我们一眼。那冻得通红的小鼻子,因为白嫩嫩的脸抹满了委屈,而更加像胡萝卜,看得念奴直瞪眼驱赶佑宁。
一盏茶功夫后,我和念奴抵达睢阳。城内集市,异常热闹。不少衣衫褴褛之人跪在地上乞讨叫卖。凑近瞅瞅,一对夫妇,正热情地向买家介绍他们七岁半的女儿,仅用一担大米就爽快地成交。接着,女孩哭着闹着被买家硬生生拖走,而那对夫妇还沉浸在中午不必饿肚子的喜悦中。
“念奴,这是他们的私事。”我拉住想上前扇那对夫妇一耳光的念奴,冷冷地道。
尔后,念奴伏在我的肩膀,默默地啜泣。她的过去,也是无法去回忆的。一阵酸疼涌上,倒也有些记恨司马迁的不解风情。娶念奴为妻,有多难?又不是阻止你纳妾。更何况,我一丁点也不希望念奴嫁给你,你以后可是太监。
“念奴,在我离开大汉之前,会安排好你的幸福。”我轻声道,却发觉念奴合上挂着泪珠的眼睛,靠着我的肩膀,小嘴呵出吟哦声。
我费力地将念奴挪到马车内,自己驾起马车来。呜呜,路痴就不适合出门,连百度导航都看不懂的人,更别说对着古代地图研究许久也没弄出个什么名堂。想沿途问路,扯着嗓门喊了,行人不是装作听不到,就是真的嫌弃我的声音小。早知道,就不扮神秘高冷,赶走司马迁和佑宁了。
突然,马儿也不听话了,受了莫名的刺激,疯狂地向前冲,恰好撞上了一位黄衣女子。所幸,念奴拉着我迅速跳下马车,并及时勒紧缰绳。那女人的身子才没有被马儿碾过,只是如雪酥臂擦破了皮肉。
“对不起,对不起……”我作揖道,连忙从马车里找到金疮药和白布条,为那黄衣女子包扎伤口。
“没事……”那黄衣女子勉强爬起,笑道。这笑容,如吹落的腊梅香,散了满地的忧伤。我记得,刚从索马里回温哥华时,我也对Doctor Wang这样笑过。
于是乎,便仔细打量了一番这女子。一袭浅黄绢纱曲裾曳地,纤纤素手抱着古铜色小香炉,柳叶眉微微翘起时,左眼的上方贴了一朵腊梅花钿,属于耐看的美人。
“堇姐姐,念奴才打盹一会儿,你就开始瞎折腾了。”念奴揉揉睁不开的眼睛,恼道。
“那匹马有问题,关我什么事。”我双手叉腰,恼道。
“堇姐姐,念奴叮嘱过好几遍,喂马吃草时要将黑豆挑出来,马儿吃黑豆很容易胀气。”念奴抚摸着马儿的额头,在它表现得顺从的条件下,捂着鼻子,用小木枝轻轻探着马嘴,发现一些小粒的黑色东西。
“我没喂过,今早司马迁带马儿去喝水。”我恼道,在看热闹的人群中瞟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暗暗思索着。
“堇姐姐又推卸责任。司马大哥哪会像堇姐姐一样,除了吃睡,啥都不会。”念奴恼道,涨红了脸。
“你的司马大哥,弹琴有我棒吗?”我反驳道。
“你们姐妹俩感情真好。”黄衣女子笑道。
“才不是呢!”我和念奴齐声道。
“从小就希望有个妹妹,可以天天吵架。”黄衣女子掩嘴而笑。
“念奴也一直盼着有个聪明的姐姐。”念奴恼道。
这个念奴,才说了一点点司马迁的坏话,就和我拌嘴个不停。但我有个坏习惯,觉得对方无理取闹时,就立刻闭上嘴巴,省得花精力。结果我和念奴互相冷战,谁也不理睬谁。
“姑娘可否去府上小住,教奴家弹琴呢?”黄衣女子低头柔声道。那声音,像极了一抹微云,咽下了苦水,对着明媚阳光,无处可诉。
“好哇,我叫夏念奴,这位蠢姐姐是夏堇。”念奴抢先笑道,掐了我一下胳膊,逼着我摆出一副笑脸。
“奴家花意浓,请指教。”黄衣女子行礼道。
“到底是谁蠢呀?胡乱答应去陌生人家住,万一是人贩子呢。”我嘟嘟嘴巴,跟在念奴和花意浓的后面,牵着马车,小声嘀咕。
半炷香后,进入一片腊梅林。晶莹的雪花,半遮掩腊梅娇小的身子,恰到好处地稀释了原先浓烈的香气,变得若有似无,朦朦胧胧地迎面而来。腊梅林尽头,转过一座石桥,便见到一群依傍腊梅而建的雅致屋舍。
屋舍统一建得不高,却错落有致,远远看去,仿佛一盘残局。抬眼见牌匾上题的“醉花间”时,忍不住凝眉,这字迹算得上清秀,却太过拖泥带水,不值得雕在金丝楠木上。
诺大的醉花间,仅有两个八九岁的丫鬟,烧火的胖女人和老管家,比厅堂的阴沉木座椅还少。但这份冷清,拉近了与自然的距离。念奴又趴在雪地上,逗那些橙红色金鲤鱼,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而花意浓吩咐丫鬟奉茶后,就起身去厅堂外,修剪结香树上被雪压坏的残枝。
没有饮茶习惯的我,小抿几口雪水煮的莲子茶,便出了厅堂找念奴。匆匆一瞥,倒察觉花意浓对着结香树的结发呆。她手中的剪刀停在半空,迟疑片刻后,终于落在结上,却奋力扔掉剪刀,反而伤了自己的手指。
“堇姐姐,念奴如果没记错的话,花意浓腰间的那颗血珀,是太皇太后赏赐给在狩猎场夺得头筹的梁恭王的。”念奴拉着我的衣袖,在耳畔轻声道。
出长安城前,我曾多次与爱八卦的张骞吃饭,打探到梁恭王刘买的王后金多珠善妒,容不得任何女人。刘买懦弱,又忌惮金满籯在梁国的财力和势力,也从未纳妾。所以,这个花意浓,是刘买的隐形情人。想到此处,我猛然领悟到,我和花意浓的相遇,不是巧合,应该是刻意的设计。之前那个熟悉的人影,不会是刘珺吧……
心蓦然漏掉了一拍。一个月零九天,没有见到刘珺那双冰冷的眸子。以为不去思念,红豆就会腐烂,原来都默默发芽了。“念奴,我出去为花意浓挑把好琴。”我按捺不住喜悦,喊道。
然后,一边问路,一边朝云来酒家狂奔。从长安出发去河西走廊,最快也要三个月,刘珺不可能中途转道睢阳。我站在云来酒家门口,缩回踏入的右脚,懊恼自己的愚蠢,还有随着屠苏酒香沁入手心的失落感。
“夏姑娘,真巧。他乡遇故知,赏脸吃顿饭。”司马相如笑道。他的笑,尤其是引领我到一桌子上齐的酒菜时,更显露出掌控全局的张扬。
“汲黯呢?”我坐下来,毫无礼貌地夹了一只烤鸡翅,恼道。
“长孺兄有一些私事要处理,提前离开睢阳了。”司马迁替我倒上了屠苏酒,笑道。
“我不喜欢从女人下手,达到目的。”我啃完鸡翅,喝了几口虾仁冬瓜汤,道。
“哦,夏姑娘的目的,可是襄王的意思?”司马迁托着酒杯,凑近嘴唇,却不吞下去,笑道。
“我和刘珺只是睡在一张床上,其余的事情各不相干。”我恼道。夹了一块卤猪蹄,用手绢擦擦手,抓起来咬,完全不顾及平日里堆积的淑女形象。“杀鸡儆猴。陛下根基未稳,动不得藩王。”我吮吸完猪蹄的卤汁,继续补充道。
“放过花意浓,夏姑娘可能会打草惊蛇。”司马迁吞了一口酒,冷冷地道。
“既然你都不在乎女人的痴情,为什么不愿意休妻娶念奴?”我恼道。
“那夏姑娘又为什么不愿意做襄王的夫人?”司马迁重重地放下酒杯,虽阴沉着脸,精致的五官里仍透着儒雅的气息。
我也放下筷子,拂袖而去。不是我不想嫁给刘珺,是在Charlotte和刘珺之间,我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白雪簌簌,为身后的云来酒家伴舞,歌颂梁恭王和王后为乞丐派酒菜的美德。有一黄衣美人,偷偷地张望……
世间的痴儿怨女,总以为情重过海誓山盟,却不知难敌一碗充饥的米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