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风残,落红尽,寂寞当年箫鼓。君不见,天南地北双飞客,离愁最苦。纵山鬼暗啼梦魂惊,唯有挑灯照孤影,天也妒。
“Jessica,潘教授的生日聚会,你去吗?”Dash在休息室递给我一杯白开水。“有你这个钢琴王子坐镇,我就不凑热闹了。”我冷笑道。“但是潘教授特意嘱咐我邀请你参加。”Dash恼道。“以后再说。”我戴上手套,打算进入射击房再训练一轮。“Jessica,不如我们来比试一场,先打中十环的可以要求对方做一件事。”Simone笑道。“好哇,我不会留情的。”我笑道。Simone先让我射击,只射中九环,比较满意,Simone是个病秧子,扣扳机的力度绝对比不上学了一年射击课程的我。然而,Simone格外轻松地射中十环,转身笑道:“潘教授的生日聚会,不要迟到哦。”接着,Dash轻吻她,搂着她离开。
潘教授的聚会,我挑了一件深V开叉黑色礼裙,用银色礼盒包装一瓶托朋友带过来的茅台酒,搭地铁前往。临近潘教授的住宅,听得琴声悠扬,如缪斯女神向娇艳的玫瑰播撒山泉水的簌簌之声,不必猜测,是Dash弹奏的。“教授,Happy Birthday。”房门一直开着,我走进去笑道。众人继续为Dash的钢琴乐曲鼓掌,并不理睬我这个无名小卒。“Jessica,最难请的是你了。打很多次电话,都是无人接听状态。”倒是潘教授格外兴奋,亲自迎接。“听说你在接受Doctor Wang 的治疗,不能弹大提琴,太可惜了。你的天赋,是Simone努力十倍都不能比上的。 ”潘教授递给我一杯杨枝甘露,笑道。我回应一笑,不大喜欢周围的热闹,独自喝着杨枝甘露。潘教授同他的一帮学生对唱一阵,又返回到我这里,提议去看他最近养的兰花。“潘教授真是偏心,留着Jessica闲聊,都不让她献上一曲。”这时,Dash的钢琴曲目演奏完毕,Simone走过来笑道。
我正思忖如何拒绝Simone之时,突然响起枪声,我们条件反射地抱着头趴下,瞟了一眼左边,Dash将Simone紧紧抱在怀里,心中顿觉酸楚。但是,我的右边,潘教授不见了。我惊慌地抬头看时,发现一个全身绑着炸药,戴面具的青年男子,用枪指着教授的头。“谁是这个老头的得意学生,站出来!”青年男子怒道。众人的目光投向了Dash,然而Dash纹丝不动。“我爸妈借债二十几万,供我实现音乐之梦。这个死老头,居然说我的才华不及他的得意学生的十分之一,向校长建议我退学!”青年男子向墙壁开了一枪。我想起为方便今晚练枪,将手枪套在大腿上。我取出来递给Simone,轻声道:“Dash,你先作为人质站出去,交换回潘教授那刻,Simone朝匪徒的胸膛开一枪,我打报警电话,就皆大欢喜了。”然而,Dash仍在犹豫,从他畏惧的眼神中,我看到的是令人失望的怯懦。“Dash,你拿着枪,我去当人质。”我站起来,举起双手。“女人?我记得潘教授的得意门生是钢琴王子。”那青年男子道。“我学的大提琴。”我冷冷地道,心跳因恐惧而加速。“和我一样。”那青年男子道。“放开潘教授,我来做你的人质。”我冷冷地道。“凭什么?” 那青年男子问道。“凭我弹的大提琴,胜过你百倍。”我斜眼瞥了他一眼。那青年男子果然厌恶我傲慢的态度,将教授交换成我。此刻,枪声又起,Dash颤抖的手明显打偏了,却激怒了青年男子,朝我小腿开了一枪。
“把大提琴拿过来。”我捂着伤口,身子颤颤巍巍的。那青年男子抱着大提琴,递给我,我只能小心包扎一下伤口,坐在凳子上拉琴。这首乐曲,自从Doctor Wang告诫我不能拉大提琴时,就一直在酝酿。音乐是毒药又如何,百毒不侵和遍体鳞伤一样,没有解药。我将自己歇斯底里的情绪全写在乐曲上,不能自拔。曲罢,我才感受到脚上的剧痛和不受控制的眼泪。“这首曲子叫什么?”那青年男子竟然放下枪支,替我鼓掌。“先Call救护车。”我将大提琴搁置一边,竭力撑起身子道,尔后晕倒在凳子上。
颤栗,是我给这首曲子取的名字。这段回忆,也令我不寒而栗,很难向Charlotte开口,所以她常责怪我不应该主动远离Dash。说来奇怪,每当我想放弃一段质疑的恋情,这段回忆开始像蚂蚁般撕咬我的脑髓,疼痛不已。当我使劲摆脱回忆时,最好的办法是第一时间睁开眼找寻大提琴。眼睛确实打开了,却发现仍处在西汉。玉成见我倔强地爬起,欣喜万分,笑道:“堇姐姐终于醒了,我去喊襄王和卫大哥。”待玉成走后,我拖着敷药的双腿,胡乱穿上衣服,就去楼下的马厩找匹马离开。
昨日,刘珺是先杀了羊胜,才出手救我。他紧张自己的安危多过我。还有,他可以面无表情地看着羊胜折磨我,即使是演戏,演技也未免太好。他的冷漠,他的无情,与先前的纠缠不清、柔声细语,形成鲜明的对比。我知道,是我对他抱有幻想。是我太固执,相信这世上真有矢志不渝的情感。所有,平凡的情感,都经不起大风大浪的摧残。他是个养尊处优的诸侯王,所有的女人如衣物般是他的附属品。愚蠢的我,竟一次又一次给他机会,我与他之间的距离可是千年!于是,我的思绪令我加快马步,逃跑得越远越好。
风起云涌,望这天气,兴许会下雨。出门太匆忙,连银两都没带,更糟糕的是,我漫无目的地逃跑,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见远处有一湖泊,我才记起尚未梳洗,便栓好马匹前往。发梳、发簪、发带一律没有,就只能洗洗脸,用手整理一下凌乱的头发。接下来,先找家客栈,通过帮老板打杂或者算账,换个柴房住宿和一日三餐。还是得去趟长安,投靠策大哥,乖乖地待在民间观看古人多姿多彩的生活,还有……还有什么,我不记得了。应该是很重要的事情,可当我努力去思索时,脑袋像被注入了纳米液体般沉重。可我偏偏不服气,任性地找寻答案,最后痛得抱着脑袋在地上翻滚。
“没事吧?”刘珺紧紧搂着我,轻声道。我见到他,昨日的怨气爆炸,奋力推开他,恼道:“我的事,不必襄王关心!”望了一眼刘珺,他面容憔悴,眼睛无神,叹道:“罢了,待到你身上的伤好了,可以自行离去。你不想留在本王身边,不勉强。”他伸出手,征求我牵手的同意,却被我甩开。换做往日,他一定会粗暴地吻我,作为惩罚。“为什么昨天不先救我?我为你受过这么多伤都没有怨言,为什么你不能为我付出一次?你就如此紧张自己的性命吗?”我哭道,不问清这个问题,始终无法死心。可他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盯着我,像对着一株兰草,无需表示怜悯。我,后悔问这种明明能肯定答案的问题,羞耻感和酸楚感遍布全身,促使我不断向后退。蓦然,一时不慎,发软的腿脚即刻站不稳,身子向后仰,而后面恰好是湖泊。坠落湖泊的瞬间,我闭上了双眼,泪水滑落,脑袋一片空白……
老天真是阴晴不定,下雨的征兆已全无,倒是夕阳飞溅出来的血,凝固在天空,残损不堪。我再次费力打开眼时,刘珺默默地搂着我,不住地吻我额头的发丝。我依旧是冷漠地推开他,却被他牢牢抓住,怒道:“别胡闹,蠢女人!”细看他的眼角,有几道泪痕,大概是痛哭过。难道是担忧我溺水而亡吗?我的心倒抽一口寒气,完全怔住了。“给本王最后一次机会,好吗?”他将我搂在怀里,身子在颤抖。“为什么不先救我?舍不得自己的贱命吗?”我冷冷地道。“本王,本王……”他不敢正视我,只是将我搂得更紧,却弄疼了我的伤口。脚上的伤口发出撕裂之声,可我不清楚这疼痛是否属于自己的,任由血液流出。刘珺撕下自己的衣服,想替我包扎,却被偏执的我撑起身子远离,又瘫倒在地上,脸上沾了泥土。“给本王一点时间,本王会告诉你。”他用近乎哀求的眼神望着我,面容越发苍白。“本王不希望被堇儿瞧不起。”他见我无动于衷,低头轻声道。“多久?”我怎么会无动于衷呢,只是害怕失望。“一辈子。”他展开笑容,情不自禁地托起我的下巴,欲轻吻我。
“脚还在流血呢。”我别过脸去,撅着嘴巴,恼道。“谁让你这么调皮。”刘珺刮了一下我的鼻子,继而替我重新包扎伤口。“还有我要去湖边洗脸。”我扑进他的怀里。“麻烦鬼。”他抱着我,趁机吻了我许久,我的脸上红晕不散。清洗完脸上的脏物后,他又抱着我靠在一棵树旁,生起一堆火把,烘干我们湿淋淋的衣裳。“你那些女人要怎么处理?月出公主,窦绾,李倾城,还有甲乙丙丁之类的,都是心头肉,舍得割吗?”我倒在刘珺怀里,冷笑道。刘珺噗嗤一笑,握着我的手,轻声道:“你还真是小气。本王应允你,今生今世只娶你一人。”“我和其他女人不同的,又善变又固执又高傲,很难搞定的。”有些疲惫,我闭上了双眼。“本王就喜欢你的愚蠢懒惰。”刘珺的手指从我的唇间划过,笑道。“我哪里蠢啦!最占优势的就是理智聪明啦!”我轻捶了一下刘珺的胸膛,恼道。“连公孙敖都舍得为你放弃生命,还不是愚蠢。”刘珺笑道,从树旁取出一把十寸短剑给我。触摸着这把锋利的短剑,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一些模糊的画面,可当我竭力去捕捉时,类似的剧痛再次发生。刘珺着急地搂着我,柔声道:“是本王无能,没有好好保护你。”“公孙敖真的死了?”我的记忆似乎没有存放公孙敖的死讯。“这把短剑是他以身相殉,赠与你的。”刘珺撩拨我额头的发丝道。“公孙敖真的死了?”我不敢相信,看到刘珺那张郑重的冰山脸,又不得不相信。“惨了,惨了,他以后要救卫大哥的。他不可以死的,他死了,未来的世界可能会崩塌的……”我浑身冒冷汗,才刚获得幸福,被这个突如其来的蝴蝶效应吓得半死,然而刘珺只对我口中喊的卫大哥眉头皱起。“你这么爱救助卫青,不如嫁给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守护他。”刘珺冷笑道。“对呀,我掐准时间,救卫大哥。这样就没有改变历史的主流。”我笑道,立刻容光焕发。可刘珺已气得拂袖而去。“哎呀…”尝试用短剑撑起去追刘珺,却摔倒在地,疼痛不已。“蠢女人!”刘珺拍去我衣裳上的泥土,抱我爬上马背。“还没有给短剑取名字呢?”我笑道。“颤栗。给剑取个煞气的名字,才有助于防身。”刘珺道。
我主动去吻刘珺,又迅速躲进他的怀里,傻傻地笑。有一首大提琴曲也叫颤栗,这是个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