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桥醒来之后是在两天之后的早上,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射进房间照到床沿的时候。他醒来之后感觉很饿,毕竟,两天都没有吃饭。没有看见暗巫婆婆,心中有些许伤感。
安桥想到的第一件事不是如何出城,而是去见水月。
很是奇怪,醒来之后的安桥觉得身体跟原来很不一样。这种感觉有很难说得清楚,就好像水壶被水装满了一样,心里面感觉很满足。
暗巫婆婆施在院子周围的**阵,并没有撤去。院子还是像之前一样被幻象笼罩,雾气缭绕,草木丛生,路径曲折。让安桥感到奇怪的另外一件事情是,他竟然很容易地就走出了这迷途阵。这让他感觉,这施法的不是别人,就是他自己。因为,他在尝试走出迷途阵的时候,竟然对着迷途阵是如此地了如指掌。
尽管是摸不着头脑,但安桥没有作太多思索。这倒不如说,他本来就是个不喜欢思索的人。但很多事情并不是由你所想,不喜欢便可以不面对。出城之后,他尤其需要独自思索很多事情,尽管那时候水月还陪在他的身边。
在他看来,当务之急就是去找水月。因为,他心中只有暗巫婆婆和水月。暗巫婆婆消失之后,他心中便只有水月。
安桥依然去了遇见水月的那片树林,因为除了那里之外,安桥想不出还有那里能够见到水月。巧合的是,安桥倒真的是在那里遇见了水月。
水月遇见安桥,心中一阵欣喜,但她苦着脸道:“安桥,你这混蛋,我还以为你死了呢。你倒是说说,你这些天都死哪里去了。我都在这里等你好几天了。你是不是见了别的女人,就把我忘记了,你这个负心的家伙。”
女人大都是这样,口是心非。但,安桥还不太懂女人。只是干巴巴地看着水月,不知该说些什么。
水月见安桥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她很后悔刚刚说出口的话,不是因为把安桥骂的够呛,是因为这不太像是一个淑女该说出来的话。
但很快,安桥想起要说些什么,要跟水月说说离开这座城池的事情。安桥刚要说话的时候,就被水月打断了。
“好吧,我原谅你了。但,以后不能这样玩失踪。”水月道,“为了惩罚你,你今天晚上必须要跟我一起去逛夜市。”
安桥面露难色,想说清楚,他这次来,是要跟水月道别的。
安桥话未出口,很快又被水月占了口舌。水月道:“你不会又是想溜走了吧。今天如论如何,你今天休想要溜掉。你要是溜掉,从今往后,休想再见到我。更何况,今天是我们相识的第一百天。你曾今说过,答应陪我去做任何我想去做的事情。你说的话,我都记得嘞。”
“我说的,是往后。”安桥道。
“你今天若是不答应我,我们之间便没有往后。”
安桥嘴笨,执拗不过,又不好在此时和水月说出暗巫婆婆所计划的事情。
在水月的软硬兼施下,安桥却是依了水月的决定,陪水月去逛夜市。安桥觉得很奇怪,这明明不是他的想法,他完全有选择不听水月的话,但鬼使神差一般依从了。这说明,不管男人多么有想法有主见,遇见女人,便怎么也说不清楚。几年后,安桥便懂了这个道理。只可惜,那时候,水月也已经成了别人的女人。
安桥在心中盘算着,明晚再逃出城外,好在要想离开这座城门并不只有这一次机会。但安桥这样盘算的时候,其实还有另外一番迟疑。希望明晚不会再出什么岔子,不然只要过不了水月这一关,便怎么也出不了城,安桥在心中暗想道。
在水月的领路下,他们很快地来到了绿洲城最热闹的街市。此刻,也已经夜幕降临。在灯火照耀下,街市一片光明,这番景象之中,街市有了另外一番热闹。
这是安桥第一次在夜中外出。也是第一次,来到街市。安桥的周围被很多人围绕,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安桥感到,绿洲城的百姓第一次没有像之前那样对他有排斥感。可能是因为灯光还是不够光明,那些寻常百姓并没有认出他人来,安桥在心中这样暗想。
街市之中,人们自由来往,嬉闹玩耍,一番和睦气象。安桥由此感慨,其实人世间并非像暗巫婆婆说的那样险恶。但他没有想起,暗巫婆婆说的另外一句话,不要只看到事情的表象。
水月是喜欢逛街的人,尤其喜欢逛夜市。今天的女人们也喜欢逛街,其实在那个时代便是这个样子。她们很享受看见那些琳琅满目的东西,更是享受在这琳琅满目之中挑选比试的这种感觉。安桥第一次见到这热闹街市时,倒是觉得有几分新鲜感。但在往后的时间里,每当水月提起要去逛街时,他便装作头晕肚子疼腿抽筋。这种表现,就像今天的男人们被女人们拉去逛街时的表现一样。
水月虽然喜欢逛街,但不能常常出来逛街,这其中的原因全在他那个固执的哥哥滕坤身上。滕坤的手下在街市之中巡逻的时候,遇见了水月,便会听从她哥哥滕坤的命令,把水月逮回去。水月常说,家教太严。滕坤总说,女孩子家家的,不能总往外面跑,要像别人家的某某淑女一样,留在闺房之中。水月每听到这时,便恨极了这些淑女,仿佛,未出嫁的女人不能常常外出,是这些淑女定下的规矩。
滕坤还说,人世险恶,外面很危险。这话也是暗巫婆婆常常跟安桥讲的。这句话似乎是万能句式,不能说清楚缘由时,把这套进去,便说什么都是对的了。
腾隆还在世时,水月还时常得到他的宠溺。腾隆死后,滕坤在家族中的地位明显上升,水月便不再像以前那么自由了。
水月生性玩世不恭,因为她是女儿身,不少遭受家族中其他人的闲话,但她从来没有嫌弃自己的女儿身。相比较而言,他倒是极其嫌弃那些毛发乱长的男人身体,不管正经得地方还是不正紧的地方都长。她更是难以想象,这些男人之中,居然还有人可以三个月不洗一次澡。身上馊成比那老坛酸菜的老坛还让人酸爽的时候,那些男人们也不会感觉到有什么异样。
反正,水月是这样的一种女人,投十八次胎也不想变成男人,尽管女人有这样又或者那样的麻烦,尽管承受着这样又或者那样的痛苦,尽管忍耐着这样又或者那样的不公。
水月曾想,要怪,也只怪枪杆子没有握在自己的手上。水月想,要是哪天自己独揽大权,便要这些男人们统统裹小脚,通通禁足,最好是手脚全都砍掉,叫你哪里也去不了。也最好把他们的嘴全都封起来,叫他们什么也说不了,只能听从女人的命令。当然,在枪杆子没有握在手里之前,水月倒不会跟任何人表达这样一番想法。
幸运的是,水月最后也没有把枪杆子握在自己手里,也没有别的机会独揽大权。不然,叙事作者今天没手没脚,嘴巴又要被封住,这一百万字的笔墨便会变得尤其费劲。大家倒可以发挥一下想入非非时候的那股劲头去想象一下,如果叙事作者没手没脚,该会是如何写下这一百万字的笔墨呢?
如今的幸运,全要归由于,水月都把心思花在了女人该花的心思上了。
诸如,一天睡多少小时,一百年后,还是跟十六岁时候一样年轻漂亮。
诸如,怎么笑,可以笑得漂亮,又不容易留下鱼尾纹。
诸如,冬天来了,新款上市了,该去街市挑几件称心的大衣了。这件事上水月尤其喜欢,往往要在虎皮大衣,鹅毛大衣,纯棉大衣,毛麻混纺大衣之间斟酌整天。这些不同衣料之中,又有长款和短款,有披肩的和没有披肩的,高领的和低领的,不同的款式又有不同的价钱,反正听起来都觉得足够麻烦的了。但,水月,就是喜欢这样的麻烦。
还诸如,早上吃绿豆,中午吃黄豆,晚上吃红豆,胸可以变得笔挺笔挺的,一百年以后也不会下垂。只可惜水月没有活到一百岁,这些事情的真假便无法验证,叙事作者也更加难辨真假。由此,大家也不要效仿,出现了相反作用,叙事作者可不负这个责。其实,水月活到二十岁那年,她就死了。这也不能说明水月的那些心思没什么用,只是她的死是场意外。
水月倒也说自己活不过二十岁。安桥每听到这时,都会说,水月是乌鸦嘴,净是说些有的没有的。后来,水月的话验证了。当然,安桥的话也验证了,水月确实是乌鸦嘴。
滕坤虽然当断独行,固执不化,但水月实在让他觉得很费折腾,最终也任由水月性子了。
此刻,灯光还是那样显得忽明忽暗,照射之中用石头砌成的地面上投射出行走人的影子。这街道,一石一瓦不曾变化,灯火阑珊依旧,水月走在街市之中却有另外一番奇妙的感觉。只是因为,多了安桥在她的身边。就好像,这条街市走过了一万遍却不如这一遍,度过了一万个晚上也不如这一晚。女人就是这个样子,动不动,就你侬我侬。
夜色撩人,心情愉悦,让人想到要干点别的什么。水月想到的,便是喝酒。关于别的什么,这完全跟安桥心中想的不一样。女人就是这个样子,动不动,就你侬我侬,但绝不会轻易和你侬的激情四射。
酒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比如开心的时候要喝酒,不开心的时候也要喝酒,不知道是开心还是不开心的时候也要喝酒。在安桥所生活的那个年代尤其是这样。因为,也没有别的方式可以用来消遣,来打发时间又或者抒发情绪。
但大家也不要以为安桥那个世界的人,就是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也就只是如今的安桥是这个样子罢了。这种想泡妞泡妞,想睡觉睡觉的日子,对于安桥来说,是不多的。
出了绿洲城之后,安桥变得尤其的忙,虽然他可以靠他的天生神力赚大把的钱。但也正是因为他有天生的神力,倒是让他没几天消停的日子,一刻也不敢放松。
比如,要修炼法术。
比如,要保持好八块腹肌,也好让别人见了他之后会觉得他是个英雄的样子。
比如,要练习奔跑速度,以至逃跑的时候足够快。
比如,动不动就血雨腥风,不是要追杀别人,就是要被别人追杀。不追杀别人,也不被被人追杀的时候,又要忍受水月的唠叨。
总而言之,对于安桥来说,拥有神力的日子真的是糟糕透了。
这按照今天的话,叫做,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在开始的时候,安桥所为的便只是生存,把身世弄清楚罢了。但,对于安桥来说,在清楚一些事情之后,便想弄清楚更多的事情,这似乎永远到不了头。安桥要是生活在今天,还有这股劲头,倒是个好材料,应该要进史学系读个博士,研究研究焚书坑儒,那都是焚的什么书坑的什么儒。好叫那些考大学的人个个都会背,个个都会写,在身体发育完成之后又要忘个一干二净,每天净是想一些有的没有的。
安桥在弄清楚这些问题之中,又要惹不少的麻烦。在解决这些麻烦的过程中,又要产生别的更多的麻烦。反正,对天生神力的安桥来说,就是不得消停。不然,叙述作者也不会耗费一百万字的笔墨,就单单只讲他的生世了。
在后来,安桥的想法就不再少年时候那样纯粹了,他尤其看不惯这个世界,他想到的便是改变这个世界。世界也就是这样奇妙,很多事情的都是相对的,你看不惯这个世界的时候,也被这个世界所看不惯,要去改变这个世界的时候,也在被这个世界所改变着。
但安桥可不管这些,他所想的,便是一切都要如他心意,尤其在他在无人能挡,杀人如麻之后。以至,他后来想法越多,所要干的事情,所要经历的麻烦就更多。这也便是他离开绿洲城之后,越来越忙的原因。安桥就像是大海中央的一道波浪,一经涌起整个世界便惊涛骇浪了。要解决的办法,便是把他的头颅砍下来,叫他不再有思考的机会。
总而言之,这样夜晚对于安桥来说很是难得的。
“今天夜色这么好,我们去喝酒吧?”水月对着安桥道。
“酒?”安桥疑惑道,“酒,是个什么东西?”
水月道:“酒,跟水不一样,水越喝越凉,尤其在这样的冬日里,而酒越喝越暖,让你身体和心里都暖暖的。喝的你,头脑晕眩眩的。这种晕眩,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围绕你一个人而转,喝完酒之后,你便会爱上这种晕眩。它还可以忘记所有的烦恼。”
“可我现在一点都不烦恼。我倒是可以不喝酒。”安桥道,“我也从来就没有烦恼。”
“没心没肺的人,没有情感的人,才没有烦恼。”水月道。
“这样说来,也倒是,你就是我最大的烦恼。”安桥道。
“嘻嘻嘻。”水月笑了。此刻,他们正走到了一间酒家,水月双手捧起一坛酒到安桥的面前,道:“来,干了这坛酒。”
“我,我不喝酒的。”安桥面露难色。
少年时候的安桥尤其接受不了陌生的东西。在这一点上,他可跟别的少年不一样。许多人,少年的时候,什么都想吃,什么都想喝,什么都想干,哪怕面前只有一坨屎的时候也都想上前去搅一棍子,以至于少年之后什么都不想干。
少年时候的安桥可不这个样子,他只想把自己的身世搞清楚,以至于证明自己不是个怪物,除此之外还想泡像水月这样的妞,除此之外再不想干别的什么。当然,也想干点别的,如果能和水月发展到那一步的话。
“是真男人,就干了这坛酒。”水月道,“不醉不归。”
安桥道:“还是不了吧,我不喜欢晕眩。晕眩之后,我老忘记事。我的身世还没有该清楚嘞,我怕我晕眩之后,醒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那样的话,我的身世,就怎么也搞不清楚了,那时候,我自己也会觉得自己是个怪物。当然,我想你也不希望,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吧。”
水月道:“凡事都要尝试一下吧,不然你又怎么知道你不喜欢呢。或许,你爱极了这东西呢。”
“那这个酒叫什么什么名字?”安桥若有所思道。
水月闻了闻酒坛了酒,道:“我也不知道嘞。要不你来给这个酒去个名字?”
“就叫水月吧”安桥道。
“这名字好。这名字好。”水月道,“那水月就请你喝了这坛叫做水月的酒。”
“好。”安桥说完,双手结果水月捧在怀中的酒坛,便喝了起来。
只不过,安桥忍受这酒的辛辣喝了一口,此刻他就后悔了,因为这被他叫做水月的酒一点都不水月。更让他后悔的是,他刚一口下咽,便头脑晕眩,重重得摔倒在了地上。随着灯火在他目光里越来越模糊,安桥没了意识。
之后发生了什么,只有水月知道。但安桥醒来的时候,水月没有在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