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身后好像有马蹄声。小雨,你听到了没有?”赵云走着走着突然勒住了马问赵雨。
赵雨闻言停下马来,此时他们已经离家两日,走到了并州乐平县境内。官道上就有他们这两人两马,赵雨的马一停,整条官道上再无声响,从他们身后传来的马蹄声就越发清晰。
“确实有马蹄声,似乎人还不少。”赵雨停下马回头望去,之见身后烟尘滚滚,已然能看到几个小黑点向他们这边策马狂奔。
赵云目力极佳,回头张望了片刻脸色就变了,对赵雨嚷道:“不好!是鲜卑骑兵,小雨快跑!我来挡他们一阵。”
赵雨一听是鲜卑骑兵顿时吓得脸都青了,对赵云道:“二哥,我等一起跑吧!”
赵云急道:“你骑术不佳,迟早被他们追上。他们伤不了我,你先跑,我收拾了他们就去追你。”
赵雨知道赵云说的是实情,她在山上并没跟童渊习武,这骑马的功夫也是闲来无聊遛马时练出来的,谈不上什么骑术,只是能策马而行罢了。
说起这骑术和现代的车技也差不多,赛车手能把车飙到时速200公里以上,普通人开车时速达到100公里算是很快了。赵雨的骑术显然无法和那些鲜卑骑兵相比,她知道留下也是拖累赵云,干脆咬了咬牙说了一声“小心!”便打马顺着官道向南奔去。
就在两人说话的片刻工夫,那些鲜卑骑兵又接近了不少。赵云已然可以看清他们的装束。这些鲜卑人与汉人的装束迥然相异,他们一个个披散着头发,大热天还披着兽皮,半裸着上身,有些鲜卑人的耳朵上还挂着大大的铁环。
鲜卑族是继匈奴之后在蒙古高原崛起的古代游牧民族,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少数民族,兴起于大兴安岭。鲜卑族起源于东胡,在秦汉之际,退保鲜卑山,以山为号。东汉时期,占据蒙古草原,逐渐强盛。
二世纪中叶,檀石槐统一鲜卑各部,使鲜卑不断强盛到达巅峰。他北拒丁零,东败扶余,西击乌孙,南扰汉边,尽据匈奴故地,将鲜卑划分为东、中、西三部。汉灵帝光和四年,鲜卑单于檀石槐死,其子和连继位,鲜卑就开始走下坡路。那和连既无才能,性又好淫,连年入寇大汉劫掠,不知有多少汉人女子被他糟蹋。
赵云看到了这些鲜卑骑兵,鲜卑骑兵自然也看到了他和赵雨。这些鲜卑骑兵见赵雨跑了,立刻又加快了几分速度。因为他们知道,若是抓住了汉人的漂亮女子,单于的赏赐可是十分丰厚。
见十几名鲜卑骑兵毫不犹豫的冲了过来,赵云也擎起了长枪向他们冲去。骑兵交战首重速度,所以见到骑兵要么逃跑,要么对冲,站在原地便只能等死。
赵云跨下马乃是童渊相赠的宝马照夜玉狮子,此马通体雪白,神骏无比,似能照亮黑夜一般,所以才得了此名。后来这匹马跟着赵云屡立战功又得了闪电白龙驹的称号,这是后话。
这匹照夜玉狮子与赵云心意相通,赵云一夹马腹,不用费力打马,这马便知道主人心意。对于眼前即将发生的大战此马丝毫不惧,抬头打了个响鼻就向前冲去,一瞬之间速度就提了起来,比那些鲜卑骑兵的战马还快了三分。
骑术如同车技,这好马就如同名车。照夜玉狮子不但马力够强,起速也很快,朝着鲜卑骑兵飞奔而去。那些鲜卑骑兵显然没料到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有如此胆量,竟然发动了反冲锋。可是他们只是愣了一下,便哈哈大笑着继续向前冲,因为他们人强马壮,根本不惧赵云一个少年。
赵云苦练了数年武艺不假,可是上阵厮杀这还是头一章。关键是这首战的对手似乎太强了一些,十几名鲜卑骑兵应该算得上一个斥候小队了,屠杀一个小村子富富有余。赵云十分怀疑自己能否将他们都留在这里。
“咚咚~”的心跳声此时已经盖过了“哒哒~”的马蹄声,可见赵云是多么的紧张,他甚至有一些想要逃跑。可是一想到妹妹赵雨,赵云的胆子就壮了起来。他又回想起下山前师父说过的话,现在他明白了为何师父说自己的心境尚需磨练。若是遇到强敌就逃,那还保护什么百姓?平定什么天下?
想到自己的妹妹和心愿,赵云的目光坚定起来,往日师父童渊教导的枪法全都浮现于脑海之中。说时迟那时快,赵云心中一闪念的工夫,鲜卑骑兵已然近在眼前。
这些鲜卑骑兵有些挥舞着腰刀,有些举着长矛,纷纷奔向赵云而来。赵云确实是个练武的奇才,面对凶恶的敌人,他将恐惧和紧张都抛到了脑后,心中、眼中只剩下龙胆亮银枪和那些鲜卑骑士。
赵云的这种心里变化其实不难理解。这就如同考试时最紧张的时刻往往是发考卷的那一刻,当考卷拿到手里开始专心做题时反而不紧张了,也没工夫紧张了。当然也有些心理素质差的同学从头紧张到尾,平时学习挺好,临场发挥总是失常,那要是上了战场铁定是先尿裤子后死亡,绝无一点生机。
若将赵云放到现代,绝对属于那种在考场上超常发挥的主儿。只见赵云面对鲜卑骑兵丝毫不乱,瞄着迎面而来的挥刀异族,一枪就捅了过去。
那鲜卑骑兵根本没想到一个少年的枪法竟然会如此犀利、迅捷,他连躲闪的机会都没有,那枪尖就如闪电般到了眼前。所谓迅雷不及掩耳,不是不想掩耳,而是来不及掩耳。那挥刀的鲜卑骑兵一点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就被赵云一枪扎进了口中,枪尖从后脑透了出来。
急速飞奔的赵云也来不及拔枪,挑着这个倒霉的鲜卑骑兵就冲向他身后的另一名骑兵。那后面的骑兵没想到前面的同伴会死的如此之快,从他的视线中只看到前面的同伴突然从马上飞了起来,用后背撞向了自己。
不明所以的鲜卑骑兵还想接住前面会飞的同伴,可是到了近前才发现一个沾满鲜血的枪尖正向自己而来。可惜他发现的太晚了,那枪尖此时已经刺穿了他的胸膛,将他也挑下马来。
赵云一个冲锋连挑了两名鲜卑骑士,瞬间就凿穿了这队鲜卑骑兵的阵势。赵云一甩手中龙胆枪,将两名骑士的尸体抛到了一旁。此时他根本无暇顾及第一次杀人的那种不适和恐惧,因为他还有十二名鲜卑骑兵要对付,只能拨转马头再次对准了十二名骑兵。
这些鲜卑骑士显然没想到这个骑着白马的俊俏少年如此勇武,也都勒马掉过头来,万分惊讶的望着赵云。其实赵云由于是初战缺乏经验,还并没发挥出百分百的实力。他的第二枪本是瞄准的咽喉,可是却由于枪上挂了一人加了份量有些下移,刺中了那骑士的胸口。当然这细微的瑕疵也只有赵云自己心中明了,一枪挑两人的战绩足以让那些鲜卑骑兵讶异。
为首的鲜卑骑士愣了片刻之后,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赵云听不懂的话,便有两名骑兵脱离了队伍,策马向南奔去,留下了十名骑兵与赵云对峙。
鲜卑语属于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赵云听不懂十分正常,可是只看鲜卑骑兵的举动赵云也明白那两个骑士肯定是去追赵雨了。这可把赵云急疯了,赵雨根本不会武艺,这要是被两名鲜卑骑兵追上还能有好?此时他已经开始后悔将赵雨带在身边了,若是当初听大哥的将赵雨留在家里也就不会遇到这种事了。不过此时后悔无用,只有快速击败眼前的敌人才来得及去救赵雨。想到此处赵云紧夹马腹,义无反顾的向十名鲜卑骑兵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