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森林深处,浩瀚的原始树木参天蔽日,方亦正躺在某处枝杈上一个巨大的鸟窝里悠闲的看着夕阳。
进入迷雾森林已经半个多月,除了绵延的青山就是一望无际的森林,难道这森林真的没有边际吗?
方亦是谁?简单来说,方亦就是重门废,这个手握天下第一大佣兵团权可倾国的一方强者,那些崇拜者看到都得感叹,这么年轻的传奇人物,二十几岁就能统帅王者之师,可是他除了眼神更坚毅一些其他也很平平嘛,笑起来还有那么一点玩世不恭,仿佛一切都在他掌握中,又仿佛什么也不想掌握……
从创建重生之门到七日扬名天下,再到争霸焦灼的时候玩失踪,一念间方亦已经吧大陆上的局势平衡搅得乱七八糟,无论是面对战争的压力还是各路杀手的威胁,方亦向来运筹帷幄,无论发生多大的事也从未像今次这般冲动行事,以至于顾不上前方吃紧的战事和自身的安危,一切只为了一样传说中的东西……
“咕咕咕”肚子饿了。
夕阳虽美也看不饱啊,这鸟窝里的几个巨蛋已经被自己炖来吃了,前来报仇的大鸟也被烤来吃了,看来要到树林里去找点野味了。
方亦在鸟窝底下留下一颗珍珠大小的波动标记,翻身几纵上了树冠,四周都是无尽的绿色,凭着几条山脉的走向,方亦确定了方向,几个起落隐没在丛林中。
耳边呼呼的风声,景色迅速的向后掠过,“嗯?”
方亦被一股诱人的烤肉香味吸引,猛地倒踢树干改变了方向,究竟是谁在这深山老林里公然烧烤,还烤的这么香?办证了吗?
轻轻的落在树上,扒开树叶,不远处树下一个猎人打扮的大汉正给烧的噼啪的火堆添火,火上烤着一只肥鹿正滋滋冒油,馋的土狗激动的摇着尾巴又不敢靠近火堆,逗得猎人哈哈大笑。
大汉粗衣革靴,腰间挎着短刀,一把劲弓靠在树上,也许是常年游山打猎,此人竟然还带着盐椒作料,此时洒在烤肉上诱人无比,方亦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
“谁?”大汉警觉,张弓搭箭瞄准这边。
“哈哈被你发现了”方亦纵身跳下树,抱拳道“我叫方亦,老兄烤的实在是太香了,大老远就口水泛滥了。”
看他年纪轻轻没有恶意,一副馋嘴样,大汉神情放缓,放下弓笑道。
“哈哈哈,那当然了,这可是我特制的香料,来来来,有肉大家吃”说着取下烤鹿撕下滋滋冒油的鹿腿递给方亦,显然他很受用方亦大夸他的烤肉。
“嘿嘿,这怎么好意思呢,”方亦没想到大汉如此好说话,还想客套,肚子已经咕噜咕噜的叫开饭了。
“哈哈哈,小兄弟,别客气,我铁男最喜欢和年轻人交朋友了。”
“那好吧,多谢大哥!”方亦咽了一大口泛滥的口水,接过鹿腿狼吞虎咽起来。
山珍海味也不是没吃过,可方亦感觉今天这野鹿腿才是最好吃的,外焦里嫩皮脆肉滑,比自己干烤的那些鸟翅不知好吃多少,顾不得形象大口大口的把鹿腿填进肚子。
好久没吃的这么过瘾了,方亦拍拍满足的肚子,打个饱嗝,把骨头扔给一旁伸着脑袋的土狗,没想到看似憨肥的土狗看着骨头猛看猛流口水,却看着主人一步也不敢上前,直到大汉点了点头才冲上去咬住骨头躲到树后慢慢享受去了。两人看的哈哈大笑。
“大哥是猎人吧,”吃饱了两人躺在树下消食。
“算是吧”大汉闻言眼神一黯,叹了口气道“我年轻的时候只是在森林里打打猎讨生活,随着探险者越来越多,普通的猎人已经无法在迷雾镇立足了。”
“喔,那大哥一定是宝物猎人了”方亦随口道,作为城主,迷雾镇的情况他也算了解。
“嘿……什么宝物猎人,只是生活所迫罢了”大汉自嘲的笑笑“不提也罢,倒是小兄弟年纪轻轻来这里探险倒是勇气可嘉,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只能在森林边缘打打兔子呢。”
“我,我是为了找一样重要的东西……为了我最爱的女人……”方亦的目光下意识的移到左手的六芒星戒指上,眼神虚渺而温柔。
“啊?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就是个情种啊,哈哈哈!”大汉揶揄的大笑。
“呵呵,是啊,爱情真让人无所不为呢”方亦笑笑,也不反驳。
夜色渐浓,林中寂静,偶尔传来一两声兽鸣,火堆熊熊,两个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睡着了,只有土狗还趴在一旁警觉的竖着耳朵,它看不见无尽天空巨大的冷月上,悄然掠过一个暗影,血一样颜色,妖异而不祥。
秋日寒凉,密林中晨露袭人,星星缕缕的阳光穿过湿润的空气把方亦唤醒,睁开眼,猎人已经在收拾火堆,虽然是在湿润的雨林里,不把火彻底熄灭也会有引燃森林的危险。
“再往前走就是死亡沼泽,那里才是真正可怕的地方,你真的要去吗?”铁男见他醒了,问道。
“呵呵,大哥放心,我没那么容易死的”方亦笑道,这位猎人大汉虽是初见,却给他一种很亲切的感觉。
铁男闻言沉默了一会抬起头来,眼中似有亮光闪过,“也罢,也是时候走一趟了。”
方亦明白猎人的意思,昨晚他们谈到过死亡沼泽,其实绵延千里的森林并不可怕,虽然有一些怪异的魔兽但对异能者还不足以造成威胁,探险者无法穿越森林的原因就在这个横跨森林拦住去路的无边沼泽上。
不知多少人自信可以穿过沼泽却在没有出来,而据迷雾镇的老人回忆,这里以前没有什么沼泽,只有一个富庶的村镇,人们凭借一种比黄金还贵重十倍的药材发迹,家家床下都堆满了黄金,然而一场突然地变故把村镇变成了空无一人的死城,前去收购药材的商人也没能幸免,再到后来就有了这越来越大的死亡沼泽,象征着吞噬一切的屏障,人们再也无法前往探个究竟……
而铁男自己十年前生过一场要命的大病,妻子为了救他深入森林至今也没有回来,铁男为了年幼的儿子始终没有踏足死亡沼泽。
“大哥你再考虑考虑,这次去可能没有办法全身而退,铁蛋怎么办?”
铁男轻叹一口气,铁蛋是他唯一的牵挂,这小子听话又能干,聪明劲十足的小小猎人。
“他总会长大的,而我却要老了”铁男咬了咬牙“现在不去,难道等死了再去吗?”
方亦见他态度决然,不再多话。
二人一狗不久后回到山脚下一处简易的石屋,常年游山的猎人都会有落脚点,铁男似乎为这一天早有准备,从屋里再出来时换了一整套装备,软革轻甲沼泽靴,除了之前腰间的短刀外,背后更是背了一把大剑。
“小兄弟,我看你体术过人,想来沼泽难不住你,这个药丸带着可以勉强抵御瘴气,接着。”
方亦接过,一股清香,只是闻闻便令人清醒了许多,方亦收好。
铁男一声口哨,只听林中一阵嘶叫,一阵风似得两匹马扬足而立,毛色润滑,喷息有力,两匹马显然很兴奋,围着铁男不断绕着圈子蹭着。
“我们进去还需要坐骑”铁男安抚着马背,“这是我从附近的出云山中寻得的野烈马,只有它们才能靠近死亡沼泽,其他的马还没靠近就会吓得往回跑。”
“连动物都害怕那里?”方亦蹙眉。
“是啊,死亡沼泽是个不祥的地方,一切有灵性的东西的坟墓,几乎没有生命从那里活着返回过”铁男怅然道。
“你,不去见见铁蛋吗?”方亦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
铁男微微苦笑“如果见了,我怕自己又舍不得,如果一个月后我没有回来,那他也只能靠自己生活了,不过人总是要长大的,何况这孩子,这孩子也想见见自己的妈妈。”
看来铁男已经下定了决心。
“那我们现在走吧,”方亦拍了拍闻着自己好奇的白马。
“好。”
从迷雾镇十日路程便可到达出云山脚,再行三日林木渐矮,便是死亡沼泽的边缘,遮天蔽日的树叶渐去,露出大片青而悠远的天空。
入眼处尽是疯长的草林,沼泽里没有树木,也无法从高处越过,还好骑在野烈马上,脚下已然不是实在的土地,马蹄踏上去会软软陷下,冒出带有致人瘟疫的瘴气气泡。
胯下的马似乎有着令人惊讶的直觉,稳稳的踏步,避开了那些最深的泽地,土狗来宝小心翼翼地沿着马蹄印前行,不时停下来竖起耳朵听。
“这片就是鬼沼,你看看脚下的水”铁男勒住马,用剑斩开一片草丛,几条细细的水流穿行在红色的泽地上,红色?
仔细看去,水里似乎有无数红色小虫在游动,密布在泽地上,地面和野草根茎部被附着成一片猩红色。
“这是噬魂虫,你要小心一些,沾上一点点它们就会附在你身上钻进皮肤,不知不觉发育成熟的时候就吃空你的精血留下躯壳,火都烧不死它们,野烈马天生的皮毛倒是可以隔离它们又或者——它们只对人的血肉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