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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从兽皮到高耸入云

过去人类的所有发明创造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努力使人类在一生中付出的努力最少而获得的幸福最大。

然而一些发明只不过是使某些身体器官的技能得到了增强(或者说扩展、强化、提高),比如“听”“说”“看”“走”“投”等,而有一些发明则是为了保持身体官能的愉悦、完好。

我在此进行的分类不太准确,很多发明兼具两种功能。不过所有的科学分类都是这样。大自然自身就非常复杂,而人类又正好是大自然的造物中最复杂的一种。因此任何与人类及其欲望或成就有关的事物都是非常复杂的。

我自认为有义务向你说明这点,因为如果你对分类很感兴趣的话,就会发现本书中很多东西会惹你生气,那你最好去看植物学手册或者时刻表,因为它们肯定是非常精准的。

就拿与人类皮肤有关的发明来说,到底属于有关生存的第一类,还是属于有关“保持和修护”的第二类呢?实际上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还是决定在本书中写一写它们。我们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它们属于第二类发明,是为了保持和修护。可最初它们在避免人类灭绝方面起到了超过其他手段的作用,所以我要把它们纳入本书的内容。

下面就让我们开始吧。

最初,动物们的身体都完全裸露在外。无论是怎样的严寒,动物们都没有想过利用死去的同伴的皮来制作一个保温层来增强皮肤的保温能力,从而抵挡狂风暴雪。在遭遇暴风或冰雹时,这些动物就会躲到岩石中,这就是它们最聪明的行为了。

感到冷的时候穿件外套,这个想法简直再简单不过了,我们甚至意识不到居然有人不明白这一点:只要披上一层来自动植物的物质——不论是死去动物的皮毛、麻织外套、毛毯,还是用草和树叶织成的斗篷——就可以在气温骤降时保持身体的温暖。

然而,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那些最简单的发明往往是最后才想出来的,无数智者孜孜不倦地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明出最简易的设备,并付诸实践应用。

诚然,那些前进道路上的真正先驱者的名字是不为人知的。但肯定有第一个穿着熊皮或牛皮外出的人,就像现代肯定有第一个打电话的人和第一个聆听手写电报微弱声响的人。而且可以确定的是,与第一个驾着不用马拉的车行驶在第五大道上的人相比,那第一个穿外套出现的人所引起的轰动更大。

他很有可能被暴打一顿,甚至被杀,人们会将他看作可怕的巫师,认为他试图忤逆神的意志。因为神在创世之初就已经设计好,人在冬天必遭受严寒,夏天必遭受酷暑。

可是,在狩猎时代肯定有非常充足的兽皮。所以这种发明得以延续下来,你只要往窗外看两眼就知道了。

正常死亡的动物的皮毛有几个缺点。首先,它们的味道不太好闻,因为史前人只有用太阳曝晒这一种处理兽皮的方法。不过对于他们来说,兽皮的臭味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们经常吃腐烂的剩余食物。而且兽皮很容易裂,也并不适合人类的身材,容易漏风,在狂风暴雨或者下大雪的时候,它们就完全不管用了。于是那些好奇心很强的人(唯一值得称赞的为人类做出贡献的人)会自言自语:“看起来还好啊。不过我们还能找到一些比兽皮更舒适的东西来代替它吗?”他们便开始工作,发现了一些“同样好”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人类发展历史上产生了重要作用。这就是所谓的“棉”“毛”“麻”“丝”等,它们都是从亚洲来到美国的。

你可能会抗议,说在这几页书中,“似乎”“可能”这类词用得太过频繁,好像我得出的结论缺乏科学支撑。你说得大体上也没错。我好像在一间黑房子中努力解答一道难题。在五六十年前,关于史前史我们还一无所知。我们说:“亚伯拉罕离开乌尔是文明的起点。”让我们再大胆地回到2000年前,那时候我们会说:“埃及人、巴比伦人就是文明的起源。”

我们当然知道中国的历史要远比西亚和北非的历史更久远。可中国是一个信仰其他宗教的遥远国度,所以我们很少提到中国,只有正好写到鸦片战争或者八国联军侵略北京时,才会用很少的笔墨写一写他们。

但一些人逐渐得出结论,这一结论虽然很荒谬——历史开始于公元前4000年或公元前2000年的某一天!他们在丹麦的旧物堆里搜集;他们点着蜡烛在法国南部和西班牙北部的洞穴中考察;他们从收废品的人手里抢救下在奥地利和德国出土的奇形怪状的雕塑和破碎头骨。当他们搜集到丰富而有意义的材料之后,才被迫承认冰河时代的那些被轻视的祖先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样愚昧和野蛮。埃及文明和巴比伦文明只是以前文化的继承者,它们被过誉了。这一更早期的文化是其他族群创造的,这一族群早在金字塔出现的几千年前就已经消失了。

如今,如果真像某位学识渊博的教授所宣称的那样,解开法国南部山洞周围的神秘铭文的线索已经被我们发现,那么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最少又可以向前推进10000年。我们应该说15000年的人类进步史,而不是5000年。

不过,我必须再次强调,对这一领域知识的研究实际上还没有正式开始,我们对公元前15000年的欧洲和亚洲的了解,就像我们对海底的认识一样知之甚少。

任何有理智的人都知道,获得对海底的完整认识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对于史前史的了解也是一样。如果有足够多并且态度严谨的学者,再有几年和平(狂轰滥炸对于装满陶罐、陶盘的密室来说可不太友好),我们对于生活在最近的冰川时期的人类的了解,肯定不比对亚述的提格拉-帕拉萨王的了解少。

比如说,一些史前绘画(我们的祖先中有一些卓越的艺术家)告诉我们,当时的人类已经开始用死去动物的皮制作衣服。但至于这种粗加工的兽皮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变成了常见的皮革,我们还不清楚。不过,我们只要对手头已掌握的环境资料进行研究,再加上常识判断,这个问题也不难解决。

使兽皮变成皮革采用的是“鞣革”技术。“鞣革”在字典中的解释是“用鞣酸浸泡,或者用矿物盐将生皮制成皮革的过程”。

下一个问题是:“古代哪一个民族最擅长用矿物盐鞣制皮革?”答案则是:“埃及人。由于宗教信仰,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保存死者的尸体,所以他们在其他民族还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拥有了防止尸体腐烂的完善制作技术。”

我们在尼罗河谷附近发现,埃及人掌握制皮技术的时间比所有古代民族都早几百年。底比斯国王墓中发现的最早的绘画中就已经出现了制鞋铺(所有人都认为那看上去和现代城市中的临时建筑十分类似)。

鞣革技术从埃及传播到了希腊。不过希腊人更加精致。哲学家讨论哲学问题的时候穿着毛制束腰外衣和皮上衣一样舒服,甚至更舒服。所以,制皮业在希腊没有得到太大发展,就传播到了罗马。在罗马,有一半的人都是士兵,他们需要结实的皮鞋、头盔带和盔甲。这些都要用牛皮或羊皮制作,而且这些兽皮需要经过充分处理,才能经受住撒哈拉沙漠的炎热和苏格兰的潮湿。

与此同时,埃及还发展出了非常完善的皮革代替品。在尼罗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河谷地区,人们需要对抗的是炎热而非寒冷。所以,这里的居民并不需要驴皮或羊皮的衣服,而是很早之前就在努力寻找更凉快的衣物了。数千年来,他们尝试用各种草叶和树叶制作各式各样的衣服,最终发现亚麻杆最适合进行纺织。

人们普遍认为,在电报和报纸发明之前,世界这一边的人对另一边的人一无所知。实际上正相反,无论是电报还是报纸,既可以传播正确的信息,也可以散播错误的信息。大约一万年前,住在西伯利亚洼地中的帐篷里捕猎猛犸象的人,不会知道多尔多涅穴居者中的贵族吃什么晚餐,也不会知道瑞士湖畔的人秋天穿什么衣服。但无论何时,只要发生了重大事件,或者出现了能增强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重大发明,中国人、克里特岛人和大西洋沿岸的人知道的速度是一样快的。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得知这些信息的人都能充分地利用它们。如今情况也是一样,漠视、无知和对未知的恐惧,阻碍着理性的进步。然而,要是出现了某项可以造福全人类的发明,就会以令人吃惊的速度传播开来,洞穴或者墓葬中的发现已经证明了这点。

若非如此,在尼罗河谷种植亚麻的同一个时期,瑞士湖畔就不可能也发现亚麻种植遗迹。因为这两个人类居住地的环境距离甚远。然而,人类最开始是在什么时候种植亚麻的,我们同样也无从知晓。关于棉花的情况也一样。最开始棉花出现在波斯,几年后两河流域就有了它的踪迹。

希罗多德记载,棉花起源于印度,但由于它的种植和采摘过程过于复杂,它没能像亚麻或羊毛那样普及,所以没有被大众选为兽皮的替代品。现代人认为这耳熟能详,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个问题古老得像山脉一样,可以追溯到石器时代后半期。

最开始并不需要“批量生产”。冰川时期的人类一直处在迁徙中。他们的饮食和居住条件很差,甚至还不如1928年时住在贫民窟里的穷人。潮湿的山洞里、河床下发现的头骨中,许多都留有曾经患有痛苦的疾病的痕迹。人长期睡在潮湿的环境中,就会患这种病,这种病使他们活不到40岁。

当时的婴儿死亡率和沙皇俄国时期差不多高——超过50%。如果经历一个漫长的寒冬,整个村庄的人都有可能死去,这种情况现在还存在于爱斯基摩人和加拿大北部的一部分印第安人中。因此生存下来的人口数量很少。而尼罗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粮食生产改变了一切。从此以后,人类可以尽情繁殖,人口数量迅速增长,人类过上了定居生活。城市逐渐形成,而城市中的居民急需价格便宜、数量充足的衣服。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毛纺织业。第一个制作出羊毛服装的人应该是一位农民,他最先意识到可以饲养“绵羊”这种可怜的动物,俄国人称之为“欧维斯”(ovis)。第一位牧羊人一定是中亚山脉中的居民。因为毛纺织业起源于突厥斯坦,然后逐渐向西传播,经过希腊和罗马抵达大不列颠群岛。大不列颠群岛在长达一千多年的时间里都是世界上最大的羊毛产区,他们将这一项出口的经济优势当作大棒,迫使周边的邻国屈服。

由于其他国家都需要从英国进口羊毛原材料(人们发现羊毛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美国也是这样)。英国人深知自己的优势,所以他们充分利用这一垄断地位。其他国家也是一样,一旦对某种商品形成了垄断,就会利用这一点来压制其他国家。

中世纪的歌谣和史诗中,经常深情地歌颂纺线织布,我们不能忽视一点:长着毛的无辜羊羔就和50个钻井矿山或油井一样,曾引发多起流血事件。

与此相反,另外一种皮革替代品与羊毛有着不同的历史,它的出身更加低贱。那就是由一种学名叫作中国种桑蚕的可怜虫子吐出的丝。

丝必然出现在热衷名利的人们中间,因为人这种动物既懒惰又虚荣,一个人不管自己钱包里有多少钱,也没有炫耀华丽、珍贵的服装更能引人忌妒。世界上的所有人都穿麻制或羊毛服装,如果自己也和他们穿得一样就太无趣了。可怜的富人背负着巨大压力,如果找不到一种全新的昂贵而又保暖的衣服,他们就不得不赤身裸体了。

当时,蚕这种中国昆虫拯救了他们。因为在过去那个时候,丝的价值与同等重量的黄金同价,真可谓一寸蚕丝一寸金。

蚕的故乡是亚洲,它诞生于遥远的东亚一角。中国人最早发现了它的美学价值和对文明的作用,并对自己的这一发现十分自豪,宣称蚕是神创造的。传说,在摩西之前1000年,有一位著名的部落首领黄帝,他的妻子——美丽勤劳的嫘祖——是最早研究这种有名的小虫的人。季节适宜的时候,它们的腺体就会吐出1000码(1码=0.9144米)左右的丝,把自己织进一个封闭的茧中。

中华民族非常感激嫘祖做出的贡献,对这一发明十分珍惜,把制作蚕丝当作一个神圣的秘密保护起来。中国人将这个秘密保守了2000多年,直到日本派出的朝鲜商队来到这个神圣的国度,诱使几个中国女子远走日本,并最终把高贵的制丝技术传给了日本人。

不久之后,一位中国公主把桑树种和蚕卵藏在丝制头饰中,偷偷从中国带到了印度,从此蚕就开始了自己伟大的西进之旅。

亚历山大大帝在著名的东征途中一定听说过这种虫子。亚里士多德也提到了这种昆虫。之后的几百年中,只要自己的丈夫承担得起那些精美的奢侈品,罗马追求时髦的贵妇人就总是穿丝绸服装。

然而,6世纪以前,丝绸还是十分稀有珍贵,和现在的白金一样。6世纪末,两个波斯僧侣把一窝蚕藏在竹筒中通过了中国哨卡,偷运了出来。他们非常得意地将这违禁品献给了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从而使君士坦丁堡一跃成为欧洲丝绸业的中心。

十字军在洗劫这座圣城时,把偷来的丝绸装了一箱又一箱。丝绸在被中国人发明3000年后,以这种方式传播到了西欧地区。尽管如此,在当时的欧洲,丝绸仍然是不同寻常的奢侈品。要是勃艮第亲王的女儿嫁人时能有“一双真丝长袜”作为陪嫁,也是相当值得骄傲的。就算在600年之后,约瑟芬皇后这样愚蠢又虚荣的女人还差点因此害自己的丈夫破产——拿破仑在出征欧洲时,购买了许多长筒丝袜。

如果每个女人都开始打扮得像法国皇后一样,就说明这种情况快结束了。从那时候开始,全世界的桑蚕丝都不足以供应新兴工业民主的需要。于是喜欢帮助他人的化学家就应邀前来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展开工作,很快就找到了一种可以让我们高兴的人造丝,所用的原材料和如今的造纸材料相同。虽然这种丝质量很差也不耐用,但是在流行迅速转换的时代,没人在乎这一点。如今,女人们穿着用木头制成的漂亮服装走在大街上。

关于用来代替远古祖先们的牛皮的各种材质的介绍,就先到这里为止。这些替代品在价格、质地和制造工艺上都有很大的差别。但奇怪的是,从第一个人为了让自己的皮肤更加舒适而剥下马皮做衣服开始,我们所穿的衣服所隐含的基本思想一直都没有改变。

但是,最近人们注意到高空飞行员在飞行时会遭受极度的寒冷,于是便发明了通过内置小块电池保持恒温的“飞行服”。

要是能发明出可以放在口袋中随身携带的更小的电池,那么下一场服装工业的革命可能50年内就会到来。到那时,我们无须借他人的外套来穿,而是可以到朋友家里,请他帮我们的衣服充电,我们自己则可以在他家的电壁炉旁边抽雪茄。

现在看来,这种想象有些过于荒诞,但当我还年轻的时候,要是有人说1928年每个人都可以开着私家车在街上行驶,肯定会遭到人们的嘲笑。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想象一个没有外套的时代呢?那时我们就可以不用费劲搬运牛皮或熊皮,也可以彻底摆脱令人无法容忍的衣帽间强盗了。

这看起来似乎不太可能。

但也许很快就会实现了。

接下来要说的也是与人类增强皮肤抵抗能力密切相关的发明,不过和前面所说的发明性质不同。

简单来说,这种发明可以帮人类抵挡严寒酷暑,但这种解释并不完整。这种兽皮的替代品就是房屋,它在建造的时候受到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哺乳动物照顾后代所拥有的时间比其他动物都长。为此,他们需要一个至少能够待两三个月的安全住所,好让后代从父母那里学习一些基本生存技能,直到他们年龄够大、身体够强壮,可以独自生活为止。

一开始,他们把树洞或者河床上流水冲击形成的洞当作房屋。当洪水退去,河水流进狭窄的河床中,水面降低了三四十英尺,河床上的洞便暴露出来,可供居住了。不过,这种原始房屋的环境并不太宜人,洞中栖息着无数蝙蝠,阳光也很少光顾。更倒霉的是,牙齿如弯刀一般的剑齿虎与巨熊——如今这些动物已经灭绝——认为这些洞穴理应是自己的地盘。从洞中泥土下挖掘出的人类与动物骸骨讲述着当时的可怕场景——一场为了争夺居住权而进行的残酷战争,可现在,我们养猪都不会选择那样的地方。

所以,人类并没有在洞穴中住太久。一部分洞穴被当作祭拜的场所,当人们发现了洞穴的替代品时,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当人们发现可以建造“房屋”的时候,大部分洞穴就被弃之不用了。

此后,人类在寻找可以抵御寒暑的替代品时,发明了许多奇奇怪怪的建筑。有的地方,人们用冰块建房子;而另一个地方,人们则用树枝编成房子,上面用草和树叶覆盖。

坡屋是最原始的房屋。最开始这种单坡屋顶的房子是供狩猎人在晚上临时居住用的,从而保存了下来,也是南美洲和澳大利亚文明程度较低的土著人唯一的房屋形式。

然后是用烘干的泥巴制成的房屋,房顶上覆盖着稻草。再然后是简陋的木结构房屋。这种房子后来发展成干栏式建筑,如今这种房子在世界上很多地区仍然可以看到,广泛存在于河流和湖泊较多的热带地区。

以前,人们认为这种“踩着高跷”的干栏式建筑,是为了安全才建成这样的。此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让人们接近水源。希望自身及衣服、环境保持干净清洁是人产生自尊体面(这象征着文明的开始)之感的第一个标志。欧洲人常常嘲笑美国人的房子里必须有浴室和下水道。当然,这也许是因为美国人在这方面表现得太夸张了些。虽然雅典的大街上由猪负责清理垃圾,但雅典还是很不错的城市。而中世纪的巴黎也没有花太多时间和金钱在卫生设备上,但仍在科学和艺术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即便如此,如果其他条件相同,那些以后院整洁而自豪的人,肯定比与粪肥同处一室的人住得要舒适很多。

这一点2000年前的人们也明白,于是那些更爱清洁的人就把房子建造在离岸边50~100英尺的地方。上方的屋顶可以遮挡日晒雨淋,而下面的河水则可以倾倒垃圾,水中的鱼儿则可以扮演清洁员的角色——多么理想的组合。

这与之前的房屋相比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为了安全起见,人们必须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当生存问题已经初步解决时,人们又走出了第二步,那就是发现了隐私在精神方面的魅力和好处。

隐私是人类最大的美德之一,但不幸的它是极为珍稀的奢侈品,只有富豪才能享用。但是,当某个家庭或国家足够富足之后,就会马上要求独处的权利。于是可以使人单独居住的房子就出现了。

由于足够富足,人们不需要共用同一栋房屋,就和我们不想共用对方的外套和牙刷一样。在古罗马,有时候某些地方会聚集太多的奴隶,经济实用的棚户房便顺应而生。穷苦的农民离开遭受战乱的村庄,本想到城市中过上好一些的生活。可罗马人认为让这些农民住在黑乎乎的土房子中就很仁慈了。不过农民们根本就不喜欢那些阴暗逼仄的房子,更不可能在贫民窟里扎根。一旦有机会,他们就会马上回到自己独门独户的房屋里。

中世纪,欧洲的某些地区非常尊重个人住宅,“我的房子就是我的城堡”所言非虚。这是被写入很多宪章中的政治主张。

不过,在现代社会,我们又在可以带来巨大利润的煤井口或港口附近建起了一座座厂房,逼迫人们又回到了原始人的穴居方式,要知道这种居住方式早就因为与人的尊严不符而被淘汰了。结果,西方城市成了一层层人造皮肤的堆积物,完全忽视了神圣的个人隐私权,每个普通人的独处空间和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大。

幸运的是,世界在发生巨变。所有地方的人都在公开抵抗,说人类生活得太辛苦了,就像蚂蚁一样。大部分家庭都生活困顿,只能住在石头或木头建成的五层楼里的一两个房间中,不得不和垂直方向上的几百个邻居共享睡觉和吃饭的地方。而那些有条件的人发明了一种新的居住方式,比自己的祖先优越许多,他们像鸟儿一样迁徙。他们有两种住所。一种在亚热带地区,寒冬时他们在那里躲避凛冽的北风。另一种则位于北方的森林中,他们在那里避开炎热的夏天。盛夏时节,城市中被高楼大厦包围的街道会在酷暑中变成地狱一般。

现在看来,所有人都随着季节变换而不断迁徙还只是个梦想。但在美国,这么做的人越来越多,使这个梦想实现的速度越来越快。

对于生活在一万年后的后代们来说,20世纪的我们在居住方面仍然处于湖居和穴居时代,因为纽约和芝加哥那些石头和钢铁堆成的废墟会让他们以为这里是在石器时代晚期建成的。

找到能够遮风挡雨的住所简单,但保持住所的温暖却并不容易。

所以,当人类发明了房屋之后,很快就发明了火——用来保暖的方法。最早的保暖方式是户外的篝火,这种方式流传至今,不过更多是用作装饰。在1928年的今天,它和在古代一样并不舒适。在古代人们除了取暖之外,还可以用它来做饭,比如烤猛犸象排,不过很容易烧到脚趾,背后却根本感受不到火的温度。

从斯堪的纳维亚早期部落的粗糙火炉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已经在寻找比木头更实用的烧火材料了。

不幸的是,埃及人和巴比伦人这些古代最聪明的发明者都住在气候暖和的地方,他们不需要炉子这种东西。而明智的希腊人认为恶劣的住所中不可能产生崇高的思想。所以他们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开始着手研究更好的取暖方法。他们设想用热空气来代替皮肤,保持身体温暖。

克诺索斯宫(克里特的首都,基督诞生1000年前统治着地中海东部)用暖气片来保暖。而罗马人和所有地中海人一样都很怕冷,他们是这样建造房子的:在房子外面安设一个大锅炉,让奴隶把它烧旺,用炉子产生的热气来加热地板和墙壁,这样一来就能保证热气在整座房子中稳定均匀地流通。

3~5世纪期间,欧洲遭到了亚洲腹地的野蛮人的侵略,这些侵略者鄙视“安逸”(正是“安逸”让他们在罗马城墙外待了600多年),希腊和罗马式的舒适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了。几乎所有罗马式建筑都被损毁了,庙宇、神殿变成了马厩和牛棚。罗马贵族们以前的夏季别墅被拆毁,用马车拉去修筑防御工事。古老的剧院变成了村庄,元老院公馆中的供热系统彻底崩溃。

当法律和秩序恢复之后,人们又回到了原来的房子中。但在这1000多年里,人们或者被冻死,或者在房子中点燃炭盆取暖,然而这么做会让人觉得更冷,人们睡觉时不得不穿着衣服、戴着帽子。

15~16世纪时,状况仍然很糟。虽然伟大的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英雄事迹读起来让人欣慰,但他一点儿也不令人羡慕。因为他虽然被认为是当时最有权、最富有的人,但他的宫殿中却没有取暖设备,做熟的菜放在餐桌上冻成了冰。他手下的大臣如果需要洗澡(这很少见),就得用碎冰锥戳水罐里的冰。

最终,一部分人又回过头去用明火来取暖,认为这要比炭盆更加先进,实际上冰川时期就已经用这种老办法了。不过这次添加了烟囱,这是一种专门把炉子产生的烟通过屋顶排到外面的通道。

最初,烟囱不过是墙上挖出的洞,但在16世纪初(经历了300年的实验和无数次失败以后),终于出现了类似今天所使用的烟囱一样的东西。这种烟囱带来的气流能使火更旺。

虽然这样,这种“皮肤替代品”的保暖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接下来的十代人,不管是乞丐还是王子,都在房间中被冻得咳嗽不止。而如今,只用几片不大的暖气片就能使整个房子保持温暖了。

上世纪的最后20多年里,人们终于再次找回了罗马人的取暖方法,用蒸汽或热气使房子保持温暖。

我们现在这种用炉子来加热皮肤的方法会沿用多长时间?我并不清楚,但应该不会沿用太久。

用电供暖的现代办法比现在的暖气供暖系统更加简便,少了很多麻烦。现在的供暖系统不但需要在地下室中预装复杂的暖气设施,还要请很多清洁工和卡车司机。

现在唯一的障碍就是成本。当我们能够以更低的成本生产出更多的电力时,我们就不需要添煤和烧锅炉的工人了,也不需要轰响的热油气、难闻的油炉和危险的煤气炉了。日后,我们只需要按一下开关,我们的住宅、教堂和公共建筑就能够四季常温。

在我结束本章之前,还需要介绍一下另一项与保暖密切相关的发明,那就是神圣的取火艺术。

人类用来取暖的第一个火种毫无疑问来自于被闪电击中而燃烧的树木。但森林火总会熄灭,而且在人类最急需保暖的冬天,这种情况却很少出现。

之后,某位智者(他的荣光与世长存!他可能是位德高望重的神父,全族人赖以生存的圣火由他进行保管)发现摩擦能产生热量。这肯定是很久之前发生的事,因为当人类在历史舞台上出现时,已经学会用木棍在另一块木头被砍出的槽中快速转动来取火了。

不久之后,人们开始制造石器,他们发现如果两块石头互相撞击,就会产生火花,用干燥的苔藓引燃后就能生起火了。

用打火石和小金属片等简陋的工具点火的方法沿用了很长时间。这种方法被应用在各个领域,最终给我们带来了燧火枪和火柴。

我们的祖先用来点烟斗的打火匣非常复杂,人们如果急需用火,用它一点儿也不方便。所以,找到更方便实用的取火工具就显得十分迫切。从美洲新大陆到亚、欧、非洲旧大陆的每个城镇中,人们都在鼓捣一些化学物质,目的就是研究出能替代麻烦的打火匣的东西。

17世纪下半叶,人们真的发明出了第一批“光明之星”或说“明亮之星”。这种工具上有磷,用石头击打磷,点燃浸过硫黄的木片,就能点着炉子了。这种工具味道难闻而且并不安全,所以并没有推广开来。

1827年,一位叫作约翰·沃克的英国药剂师发明了“摩擦火柴”,这种工具非常实用,而且不会不小心把房子点着。他将之称为“康格里夫”,用来纪念拿破仑战争期间的“战争火箭之父”威廉·康格里夫爵士,此人还是焰火实用领域的先驱。

20年后,一位从瑞典延雪平来的叫作伦德斯托姆的人发明了将摩擦火柴缩小的办法,研制出了“口袋火柴”——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黄头红色小木棍。

这项发明自然遭到了保守派人士的强烈反对,甚至有一种奇怪的论调说火柴方便了盗贼的夜间行窃。但最后还是火柴赢了,而且将这一胜利延续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当时,史前的绒线与火石(通过更简单的方式进行组合)再次回归,以方便那些爱抽雪茄的人们。

人类进步的非凡之轮转了奇异的一圈。

这也是对被遗忘已久的人类祖先的一种间接歌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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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她是风华绝代的皇后,一心只为皇帝巩固帝位而周旋前朝后宫,不料一世倾心相待却换来满门抄斩,心如死灰下一把火将前尘烧了个干净。再次睁眼回到及笄年华,一切正好,也终于明白前世因缘交错之人原来一直都在,此生得与你执手,天涯尽头不生忧!
  • 霸道圣途

    霸道圣途

    央卦大陆上一个诸侯小国的九王子段琰在异国当人质,被人用一块古玦在额头烙下一个奇妙烙印,然而这个烙印却融入了段琰灵魂之中,因而习得神秘功法——《乾坤圣典》。从此段琰意气风发,一路碾压,无敌称霸。本书为天才流、无敌文,各种奇遇,打怪升级,绝对爽歪歪。
  • 重生之时间倒流

    重生之时间倒流

    我以为重生是老天给了自己一次改变世界的机会,可是直到最后我才发现一切的真相。(本书非爽文,有点虐,很多坑)
  • 轻坷

    轻坷

    “若我能画一幅绝世山水,你对我笑了,我便留下。若是仍然不能让你动心,我便离开,从此石桥千断,山涛碧月,你爱去的地方都不会有我。”那年,她三岁,他是名动天下的易容先生,医术了得,见她眼神清亮,动了恻隐之心将她带回。遇见他之前,她是一缕异世孤魂,遇见他之后,她想安静受他的庇护。当他为解诅咒,她义无反顾为他赴死。为了他,愿隐姓埋名,没了他,便倾覆天下!
  • 何时许我唯一

    何时许我唯一

    后来的我常常会想,如果那天我没有见到你,我们4个人的结局是否就会变得不一样?可惜,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从来都没有如果。我亏欠了何年和杨晓依一句对不起,许惟诺亏欠了我和杨晓依一句对不起。这就好像一个死循环,圈住的,是我们四个人的幸福……——by余木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