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明白等鸡或许是没指望了,鸡叫肯定是能够破除鬼打墙的。但是揭开裤腰带肯定是不可以的,再说了,凌茜就算是在彪悍,那也是个女的。我脸皮还没厚到那种程度,当着自己未婚妻的面,在有外人在场的情况,我就解裤腰带。当然,如果只有我和凌茜两个人的话,这种事情还是可以考虑考虑的,前提是不要在这种阴风吹的人身上发毛的地方。
我说:“道士,既然没鸡叫那怎么办?我们现在不会已经掉落在某个坟地里了吧,我可不想睡棺材板里面,多晦气啊。”
齐鹏志瞅了我一眼,“唐安,你的智商我还真是有点怀疑,我刚刚不是跟你说了嘛,这个第三种鬼打墙虽然说很少见,但是很少会伤害的。只有第二种鬼打墙比较坑,你应该庆幸,那个林小桃对我们没有什么杀意,不然的话,难保我们不会走到棺材里和死人躺在一起睡觉。”
我说:“那既然林小桃没有杀意,那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纯粹是警告我们不要前进吗?”
齐鹏志说:“怎么,你怂了?嘿嘿,唐安,难得看到你怂了的时候。放心吧,这种鬼打墙没什么伤害的,我们现在只要坐在这里等天亮就好了。天一亮,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
是啊,这鬼打墙虽然不是很可怕,但是待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人心里总会有压抑的感觉。如果不是齐鹏志和凌茜他们陪着我,我感觉我一个人会疯的。
我叹了口气,然后对凌勇说道:“勇子,你往后面走一点,那里有一些枯树枝,你去捡一些过来。虽然保暖是不用,但是照明还是需要的。”
我看着手里摇晃不定的手电,心里暗自撇嘴。这超市里随便买来的东西就是垃圾,这才这么一会儿就没电了,看样子下次要是出来要买点好质量的东西,不然的话,没有光可不是好玩的。
凌勇听到我的话,连忙站起身去捡枯树枝去了。我和凌茜联姻的消息虽然没有传的太广,但是凌家人自然是知道的,凌茜可是凌家老爷子凌震的唯一宝贝女儿。她订婚的消息不可能不知道的。所以我现在也算是凌家的半个少主了。
凌勇办事就是利索,连忙捡回来一大堆枯树枝,我和凌茜帮忙点上。虽然这会儿没有刚刚进这条土路时那么冷了,但是毕竟是野外的晚上,有个火总归能给人安全感。
凌茜甚至在我目瞪口呆的目光下,拿出了一支蚊香。我也是服了,这野外蚊虫特别多,没想到凌茜竟然这个都备好了。
看着我直直的盯着她,凌茜略微有点不好意思道:“野外蚊虫多,我怕在野外过夜,所以就备了一些蚊香。女孩子总归是讨厌蚊虫的。”
我笑了笑,暗道女孩子就是细心。我拿出背包里的食物,这是在超市里随便买的牛肉罐头,我给齐鹏志递过去一罐,“哎,道士,反正也是无聊。你知道的故事多,你就给我们讲讲故事呗。我也正好想了解一下鬼打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手上的表显示,这会儿才是晚上十一点二十分,离天亮的时间还有六七个小时。反正坐这里也是坐着,要是齐鹏志有办法的话,不会不破了这个鬼打墙的。既然没事干,干等着也是干等,还不如听听齐鹏志和我们扯淡。
齐鹏志瞥了我一眼,“唐安,你就那么闲啊。天亮很快的,你睡一觉起来就天亮了,怕什么。”
我哼了一声,“你少来,我现在还不知道我自己在哪呢,万一我睡在棺材里那可就完了。为了保住我唐大少爷的安全,也是为了给唐家留一个最后的火种。我决定,我今天晚上不睡了!”
“害怕你就直说,”虽然我说的正义凛然的,但是齐鹏志果断的表达了他的鄙视之感,然后给我递过来一支烟,“行吧,既然你闲得无聊,那我就跟你讲讲,反正我也睡不着。”
我顿时发出‘嗤’的声音,表达我自己的不屑。看来这齐鹏志也是怕了,毕竟未知的东西才是最令人恐惧的。我心里暗自想到,我们这些五大家族的后代还是太缺乏锻炼了,看来以后要多接一些任务历练历练才好。不然的话,哪里学得到本事。
齐鹏志说:“我们现在遇到的这种鬼打墙我也是听我家中长辈提起过的。我这也是第一次遇见,不然的话,我肯定能够破除的。所以我就给你们讲讲第二种鬼打墙的故事吧,这是我家中长辈给我讲过的故事。”
我点了点头,手中的烟放在火上点燃,顺势放到嘴上。凌茜坐在我旁边,依偎在我怀里。奇怪的是,凌茜今天竟然没怎么说话,好像一直就在我后面默默地待着。
我看了凌茜一眼,心里想道,其实叔叔给我订的这门婚事也不是太坏。我对凌茜慢慢接受起来,其实有的时候,待在男人背后默默不说话的女人,往往比每天对着男人喷唾沫星子的女人更能夺得男人的心。而凌茜以前或许是唾沫横飞的那种,但是不知道她是转性了还是怎么回事。今天别说是对齐鹏志喷唾沫星子了,连说话都很少。
我手里加紧了点力道,把凌茜紧紧地搂在我怀里。既然决定了这是我的妻子,那么她一辈子就是我的妻子,一辈子!
齐鹏志或许也是察觉到了凌茜的转变,只是目光奇异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对正搂着凌茜的我比了比大拇指。那意思是,你够牛逼!
对于齐鹏志的夸赞,我自然当之无愧的接受了,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我说:“道士,我们准备好了,你开始讲吧。”
你当真是看电影呢?齐鹏志差点就脱口而出了。这唐安还真不是好货,抱着姑娘听故事,还冲自己炫耀。如果不是齐鹏志那会儿因为嘴快,说凌茜是大鹏展翅的话,然后被揍了。这会儿齐鹏志指不定要挤兑挤兑才行。
齐鹏志环顾了一眼,这里只有凌茜一个女的。凌勇是个男的,齐鹏志总不能过去把凌勇抱住吧。无奈,齐鹏志还是离凌勇近了一点,安全。
故事的地点发生在陕西,那是解放前夕,有一个人就遇到了这件事情。
这个人在当地唤作小南,虽然名字看起来比较不起眼。但是这个人在当地还是比较起眼的,因为解放前,他是这里有名的土匪。
当地有一座饵子山,只因为长得像饵子,所以被当地成为饵子山。解放前,这里是最有名的土匪聚集点。这个小南也是山上的一个小头目。
土匪自然是抢劫齐家的,什么良家妇女金银财宝之类的,只要能用,全部都抢。而且抢来就用,极度实现了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尤其在良家妇女这一方面,他们更是懂的利用。
抢到良家妇女,土匪该干的事情谁都知道。但是干完了事情,后面的事情大家都不一定知道了。对于这种事情,小南可谓是有所心得,因为他就是干这类事情的行家。
妇女被抢到山上以后,一般的土匪都会干男人该干的事情。但是小南不是一般的土匪,在他的极力倡导下,饵子山的土匪完全实行了食物方向的转变。由吃畜生肉改为变成一头畜生,然后吃人肉。
被抢上山的妇女命运那是相当的悲惨,窦娥到这里都要笑一笑再走,因为她们比窦娥还要冤。破喉咙也喊过了,挣扎也是有过了,但是最后的结局还是一样一样的。都是被杀,然后被煮熟吃掉。这个世界上会缺少很多东西,有的时候是缺少钱财,有的时候是缺少食物。但是有一样是永远都不会缺的,那就是人口。
这帮土匪在小南的无私建议下,从来都不挑食。附近十里八乡的女人吃完了,他们对男人也是不忌口的。只要是个人,他们都会啃。所以解放前那一带基本上都是不住人的,为计划生育的实行做出了极为卓越的贡献。那里也是形成了无人村。
据说当时有个村庄被土匪抢的干干净净,人口也是一并打包带走,最后只剩下一些孤寡老人。因为老人肉不好吃,这才在土匪的枪口下幸免于难。那些被卷走的人口自然是被土匪吃掉了,这些土匪还颇有创意,他们吃完那些人肉还把骨头给送回了村庄。
这个比较有幽默感的创意自然是小南提出来的,但是很快他就知道这件事的代价。还是那句话,天道有还,或因人势而迟,然终不误。
留在那个村庄里的老人,看见了自己亲人的骨头被送了回来。自然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的昏天黑地的。但是哭完了还得面对现实,不管怎样,骨头在,就算是尸体了。有了尸体,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的传统自然就不能破。这些老人含着眼泪极度悲伤的包裹了这些骨头,然后找人打了九十九副棺材,一并放在村庄的祠堂里面。
因为后辈都被土匪给吃了,所以这些老人养老送终的事情自然不用指望,在安葬了这些亲人之后。这些老人干出了让人极为震惊的事情,他们集体自杀了。据说当时村庄门口的树上挂满了尸体,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串葡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