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翁”是个十分光彩诱人的字眼。在中国,公民是国家的主人翁、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全民所有嘛,似乎一切的一切都人人有份,相应地,便人人有责。这种观点,写在宪法里,也写在许多的文章文献里。公众成为主人翁,从奴隶、仆人、旁观者等层面一跃而登上社会的最高层面,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也为社会的全面而迅速的进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作了主人而不知自己是主人,或者不会当主人,甚至有了主人的意识却恣意败坏自己的“家”,这三种情况都普遍存在,而且以后一种为甚。
对于“主人翁”问题,我以为应作两面观。有些人有了主人翁意识,会更加文明,更富有责任感,会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加得体地与人交往,更加小心谨慎地处理各种事务。对于这些人,关于主人翁意识的教育越多越好。另一方面,有些人虽然也有主人翁意识,可他们对这个概念有误区,以为既然是主人,便可以随地吐痰,随意攀折花木,随意大声喧哗,随意挥霍公款,捞取公物。大有“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我们不拿不捞不挥霍谁干的气概。对于这样的人,只进行主人翁意识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进行“客人翁”意识的教育,或者干脆先进行这种教育。
不论何朝何代,何种民族、何等国家,客人总是比较拘谨和客气的。如果大家都觉得在这个宇宙、这个地球、这个国家、这个地区、这个单位是来做客的,那么相敬如宾、热情谦逊、互相礼让、克己律己等等的风气就会盛行。窃以为,在一个大多数人把自己看做客人的国度,比一个多数人将自己看作主人而又不会做主且做不了什么主的国度,情况要好得多。说得明白一点,每个人在世几十年,确确实实也只是一个匆匆过客,如果以客人的身份客人的态度生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鉴于此,鄙人提倡在进行主人翁意识教育的同时,好好地进行一下客人翁意识的教育。效果如何,那当然只能去看实践了,但从历史发展过程的考察中,我们可以得出乐观的结论。
199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