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479100000030

第30章 城里人“下乡买房”的法律风险

案例重现

2002年7月1日,李某与农户马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购买马某农村房屋8间及院落,房屋价款45000元。2006年12月,马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返还房屋。最终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李某向马某返还房屋,马某向李某支付房屋及添附部分价款93808元,同时该判决认定马某为导致协议无效的主要责任方,应对李某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该判决的指引,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马某赔偿其经济补偿金185290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马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后,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考虑到马某作为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于我国法律禁止流转范围,其在出卖房屋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其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对于李某作为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当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所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予以确定。马某出售给李某的房屋及添附部分价值已经法院判决折价补偿李某,就本案而言,对于李某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仅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的因素,参照马某出售房屋宅基地区位总价予以确定。故李某要求马某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马某赔偿原告李玉兰损失18.52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执行;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李某和马某两人出现了一个“两败俱伤”或者说“各得其所”的结果。

众所周知,在城市里,房产是可以自由交易的。因此,城里的房子叫做“商品房”,而“商品”一词的意思,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观点,就是指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房由于具有商品的性质,用于交易当然是天经地义的。而农村的房子,就不能称之为商品房了,而是称之为农民住宅,是不能随便交易的。为什么同样是房屋,一个可以自由交易,一个却受到诸多限制呢?这里的关键不在于房屋本身有什么区别,而在于二者所依赖的基础——土地的性质不同。城市里的土地是国家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国家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后,开发商就获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开发商建成房屋后出售房屋,是对土地使用权的第二手转让,这是法律允许的。但是,在农村,建造房屋的土地叫做宅基地。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一般是农民申请,集体就给他无偿使用。但是,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你卖给了别人,那就不能再申请了。否则,岂不是有人会依靠无偿申请的宅基地来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现在我国的司法实践是这么做的,对于非本集体的“外来人”,尤其是城里人购买村集体里的房屋的行为,原则上是认定无效的。为什么要认定无效呢?这主要是出于对农民利益的保护。试想,一旦农民出卖了自己的房子,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了。而农民本身的收入又比较低,买商品房的可能性比较小。因此,无论如何,国家要保护农民至少有一处房地,否则,农民就失去了安身立命之本。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怎样打赢官司

    怎样打赢官司

    本书选择了农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案例或事例,按照所涉及的不同法律知识进行分类,通过深入的分析,总结出每个案例运用到的相关法律知识,让读者朋友在读懂案例和分析的同时,学会将法律知识融入到日常生活中,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热门推荐
  • 凤鸾歌

    凤鸾歌

    初入皇城,她只是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以舞成名,青楼为生,偶然的机会遇上他,刻意的安排嫁给他。他缠上她,赖上她,宠着她,他陪她站在母亲的坟前,承诺她是唯一妻子,可是,他却是皇上!他的妻子,也不是她。
  • 我的外星哥哥

    我的外星哥哥

    一个女孩,她一直想要个哥哥,可她们家是独生子女,这样的理想就不太现实了。但,有一天晚上,他降临在了她的身边。。。。。。
  • 逍遥太子妃异界游

    逍遥太子妃异界游

    某女:“殿下……殿下,不好了,太子妃又出事儿了!”某女:“殿下殿下,不好了,太子妃又修炼上了一级。”某女:“殿下殿下,不好了,太子妃出走了!”某人原本冷静地捏着书的手蓦地收紧:“嗯?”
  • 中国神话故事(经典故事丛书)

    中国神话故事(经典故事丛书)

    本套丛书包括十四册:《佛教·佛经故事》、《希腊神话》、《中国神话》、《一千零一夜》、《圣经故事》、《中国经典历史故事(上中下册)》、《伊索寓言》、《成语故事》《世界经典历史故事(上中下册)》、《安徒生童话》。
  • 式神纪

    式神纪

    我醒来的时候,太阳才刚落下,满地的烟尘似乎散发着无尽的嘲笑,我弹了弹身上的灰,看着还在冒着滚滚青烟的祭坛,我知道,我又失败了。唉,召个式神怎么就这么难?常听别的阴阳师说某某某又召出了一个强力的SR级式神,技能如何如何棒,成长如何如何强,再看看我,连N级式神都没有。是的,我就是被称为阴阳师里的废柴,安赫时代的耻辱,阴阳师-湫。哦,暂时其实还不能称我为,阴阳师呢。
  • 天眼传奇

    天眼传奇

    一新生少年,在好哥们的怂恿下,去和北大校花约会。结果正碰上一场大雨,在一道闪电之中,三个人统统消失……少年醒来时,却置身在巨大的蛋里,身体也发生了让人无法接受的变化。穿越了!这将是怎么一个世界?又会发生怎样离奇曲折的故事?又将牵引出多么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最后能否成功谱写出天眼传奇?
  • 梦兰大陆

    梦兰大陆

    遥远的星球,有一片大陆,叫梦蓝大陆,这个大陆是魔法和斗气的大陆。大陆很大很大相当于地球的十倍,大陆上生活着各个种族,可以说是百族林立,其中最强大的要属:龙族.精灵族.兽族.人族。其中数量最多的是人族,人族虽然数量众多,但他们先天性弱小。也算是一种平衡。
  • 王的傻妃不好惹

    王的傻妃不好惹

    我叫薛筱妍,你也叫薛筱妍。我们有着一样的名字,一样的外貌,却身处不同时空,本是两条平行线却相交在一起。穿越醒来居然成了12岁的孩童,还是个傻子!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居然还嫁给那个腹黑王爷,天要灭我?智斗王府姬妾看我怎么扮猪吃虎!
  • 大明宫之盛世悲歌A

    大明宫之盛世悲歌A

    这本小说讲的是初唐与盛唐交替时,发生的故事。自神龙革命后,一代女皇武则天被迫退位,传帝位给三子李显。由此武周倒台,李唐复归。但是,李显登上帝位以后,李唐朝廷内部各种政治势力暗流涌动,各色政治人物粉墨登场,李唐政局动荡不安。本书正是以在这种动荡不安的政局之下,先后发生的唐隆政变和先天政变为历史背景。描绘了在这两次政变发生前后,那些政治人物的内心世界。通过这些政治人物最终的命运结局,试图解读出困扰中国历史在“一治一乱”中交相更替的根本原因。本书在构思上是以真实的历史人物李隆基为主线,另外虚构了三个主要人物李鉴、刘江玉、林妍儿。
  • 王俊凯不要抛弃我

    王俊凯不要抛弃我

    剧情不算太虐心,大家可以放心!曾经的我们难道在也回不去了吗,当初的你为什么要一声不吭的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