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门警钟大作,南门的守卫正预备着将铁质的城门用铁链拉拽下来,却突然从已经快跑没了人的城外,瞧见了一辆拉着一车货物艰难往这边赶的货车。
“车上的东西是什么?!”
他吼了一声。倘若车上没装什么紧要的物资,那他可能会要求货主丢下货车,先行进入城市躲避……不过,出事儿的是北边,南面其实没什么好紧张的……
坚城,高墙。
即便在前阵子城市被包围时,南门的守卫也从没见过野蛮人。毕竟,那批蛮族都聚集在北边,哪有谁会越过才封河不久的河道赶来南面?
“枯红花,羚羊串,白蛉,其他的基本都是些吃的喝的!”
“……过来,我们看看。”
虽说没必要太紧张,但毕竟是守城的卫兵,这种事不意思一下总感觉过意不过去。
这车离得近了……越近,守卫便越看清了来人的模样。那是个脸上稚气未脱,模样也极其好看的乍一眼让人以为是个漂亮姑娘的男孩——估计是哪家新晋的学徒吧?卫兵他这样想。
“人员,姓名……”
“迪恩斯商队。我是罗姆斯,这是我的姐姐安迪尔娜,还有这两个……这是我这次雇来的两位帮工,分别是钮西镇的苏曼,安帕洛镇的科尔西。”
“迪恩斯商队?嗯,我找找……对了,瞧你面生,你应该是迪恩斯商队的学徒吧?”
“是,我是……”
“你个小学徒,商队老板是怎么敢让你独自跑商的?”
“唉呀,您有所不知…最近风声紧,但凡能拉回一车货物,咱就能赚一大笔钱。这不,老板他总想着多赚点儿,再多赚点儿,队里但凡能打发出去的,全叫他打发出去了。要不说我也是命苦……”
“这个。”卫兵抬手指了下罗姆斯身后的女人:“她,其实不是你姐姐吧?”
“呃…………”
“你们长得一点儿都不像。”卫兵颇为神气的继续回答道:“再有,我瞧她长得像个野蛮人。另外两个,倒的确有点儿像北边的汉子……但这个女人,我敢断言她绝对有野蛮人的血统。”
“呃,啊……”
“你小子,肯定是拿你家老板的钱去买女人了吧?”
“哈,哈哈……”罗姆斯一愣,继而尴尬的笑了。
卫兵抬手倚靠到货车上,他伸手揪了一根露出来的羚羊串,然后就捏吧捏吧塞进了嘴里:“跟你说,我见识广。我从前去东边游历过,那时候真是什么都干过——给人运货、帮人拉车、替渔夫钓鱼、给铁匠当帮工……”
说着说着,他随意指了指罗姆斯身后的女人:“知道我为什么没检查你车上的货物吗?嗨……其实,谁会在乎这些?整天嚷嚷着野蛮人要打来了,可小子你自己说,你运货的这几趟,有瞧见过真正的野蛮人吗?”
“真正的野蛮人…”罗姆斯愣了一会儿,旋即笑道:“倒是见过。就是前阵子,围了咱们城的蛮族……”
“那算个屁!”卫兵叼着羚羊串,继而继续吹嘘道:“我跟你说,那就是个屁!你知道真正的野蛮人是什么样儿的吗?前阵子的那个,我也看见过。你说,那算个啥啊?骑着马,还假惺惺的想要围城。真正的野蛮人,那是那样儿的吗?!”
“愿闻其详……”
“你还是见识少。倘若你能把时间多放在酒馆女郎们身上,你就能稍微多获得点儿知识——远的不说,你应该看过酒馆女郎吧?”
“呃,看过。”
“你自己说,酒馆女郎和你不知从哪儿买的这个蛮族女人比,哪个更漂亮?”
“唔……”罗姆斯眨眨眼睛,他回头瞥了眼那个自己带来的一脸不高兴模样的蛮族女孩,然后悄声道:“应该,是我带来的这个比较漂亮?”
“漂亮个屁!”
卫兵特别喜欢炫耀自己的知识。
尤其,是在这些初出茅庐的小冒失鬼这里,他特别喜欢跟他们炫耀自己从生活中得来的智慧:“你呀,是没见过真正的漂亮女人。我跟你说,哪怕你对着镜子自己到外面找,也比随便在某个小部落里挑一个来得强!她应该是那什么,十几个、二十来个人,最多不超过三十人的小部落里最漂亮的娘们儿吧?可你看——哭丧着个脸。你说,这样的娘们儿干起来能有个什么劲儿呢?”
“啊,哦,哦……”
见罗姆斯一副懵懂木讷的样子,卫兵顿时又神气了几分。他本想走过去摸那蛮族的屁股几把,但对方那仿佛能杀人的目光,却令他感到稍有心悸。
“查到了吗?”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蛮族绝对不会到南门来,他也不急着催身后的同伴。
“没有……我看了看,哪儿都没找见什么罗姆斯。倒是,有一个叫罗姆尼的…诶,这儿写的是罗姆尼,还是罗姆利?”
“是罗姆斯。”
罗姆斯强调了一句,继而看向卫兵憨笑道:“他们可能是记错了我的名字。其实,我在商队里待了挺长时间…只不过是,他们一直没带我出过商……”
“那真难怪。”卫兵应了几声,继而问道:“你是从科纳穆出来的?”
“不,我是从安迪尔城的分号,随着大部队一路向北,在卡缪各处采购,再往更北边高买低卖弄一批货物,这才开始往回返……”
“这么说,你不是科纳穆人?”
“我是的。”罗姆斯强调道:“我是土生土长的科纳穆人。看见那边的庄园没有——以那里为起点,顺着路往东走,再往更南边走,那儿就是我家住着的村子。我父亲是当皮匠的。”
“嗯……”
卫兵自己倒不是科纳穆人。
不过,与这小子聊了这么多,他倒也能分辨出一句话的真假。
至少……他如此认为。
“挺好的。皮匠都很赚钱,你现在成了商队的学徒,以后就是大商人啦。”
“瞧您说的……哦,对了。这位大哥,您…喝酒吗?”
“酒?我喝点儿的。”
“我倒是个不喝酒的人。不过,对于酒的品种,我倒知道一些,也藏着一些。”
“你小子……哦,哦——!”卫兵原本仍很恍惚,可不一会儿他便理解了罗姆斯话语中的含义。于是,他便奸猾地笑了起来:“你小子…你想,嗯?”
“我觉得和大哥你很投缘。”
说话间,罗姆斯从货车旁的缝隙间拽出一只酒袋:“前阵子,那批野蛮人退却后有人从他们那儿买来弄进了黑市,我花了好大一笔钱,弄来了一批。送人了好几袋,现在,既然大哥你和我这么有缘……”
“你小子,会做人。”卫兵哈哈地笑着,他伸手接过罗姆斯递来的酒袋,并微笑着朝他点了点头:“不过,我也总得给你个回礼,免得让人背后嚼我闲话……”
“不不,大哥,这是我的一点见面礼。”
“嘿,你这就瞧不起我啦,是吧?”卫兵扬起了眉毛。其实,守城门的卫兵偶尔会得到一些贿赂,但那毕竟是少数情况,绝大多数时候,大家都藏着掖着,谁都不敢收受贿赂。眼下,这小子都把东西递过来了,不收不是那么回事,收下却也不是那么回事……思前想后,他觉得还是将自己和罗姆斯这小子的关系确定为“朋友”,要来得更稳妥一些:“在科纳穆,有家老板做的熏肉特别好吃。我瞧你带的这个蛮子像是爱吃肉的,让她多吃点儿,至少让屁股凸起来,这样搞起来才带劲儿。”
“是、是……”
“行啊,哥几个儿,你们先照看着啊!我去去就回,等晚上——!”
说话间,卫兵扬起酒袋,朝其他几个守城和站岗的卫兵畅怀大笑了几声。
这些兵也都回笑了一会儿。
如此,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