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多奇一听到狗叫声就吓得躲在丁逸尘后面,扯住丁逸尘的衣服,身子缩成一团:“尘……尘哥,有狗啊,这进不得!”
“怕什么!有哥在!不过是宠物狗,能把你吃了?”
丁逸尘想得倒很周到,因为富人家里经常有养狗养猫的,所以他来之前特意备了些肉骨头,骨头里涂抹了少量让狗狗吃了立即昏睡药,能让狗狗足够睡够一个小时。
他从挎包里拿出一只装着肉骨头的塑料袋,给于多奇看了看:“诺,就用这扔给狗,包你什么事也没有!”
“尘哥,还是你……你来喂狗吧。原来你这么有经验,不会是惯偷吧?”
“啪!”于多奇头上已挨了丁逸尘一掌。
“快给我撬锁,误了点吃不了兜着走!”
屋主防范意识挺强,外有一层铁门,内还有防盗门,可这难不住于多奇。
他抖抖索索从兜里掏出一根特制细铁丝勾,这撬锁的活,他跟父亲学来的,十分熟手,只把铁丝轻轻伸到第一道铁门钥匙洞里,探了探,顶了顶,才几秒的功夫门锁就开了。
于多奇的父亲曾对儿子夸口:只要是机械锁没他开不了的!他就是说,除了宾馆和特别用户用新型电子感应锁,一般家庭的门对于他形同虚设。
他从事配锁这行也有十多年,自己研究探索出了********,基本上能够对付一般的防盗门,只不过这个“研究成果”只传给了儿子。
第二道门,于多奇又拿出一把钥匙,这把钥匙就是父亲的研究成果,一把特制的********。
于多奇对丁逸尘说:“尘哥,如果里面反锁就没办法开了啊,你可没怪我啊!”
“如果反锁,就说明里有人,我们就撤,没人反锁什么,快开,别啰嗦!”
于多奇把钥匙轻轻伸进里面,转了转,门锁就弹开了,里面那只狗扑在门边叫,于多奇开完锁不推门,赶紧闪身到丁逸尘背后。
“尘哥,你……你先进!”
丁逸尘从塑料袋里拿出肉骨头,他猛一开门,一条身材巨大的白色影子冲出来朝他俩扑来,原来是条萨摩耶。
于多奇吓得大叫:“妈呀!”腿肚子都打抖,跑都跑不动,只抓住丁逸尘的衣角把他当防身屏障。
“这狗很善,不会伤人!”
丁逸尘却淡定的摸了摸萨摩耶的脑袋,萨摩耶把爪搭在丁逸尘的胳膊上,直摇尾巴,或许看到他手上的肉骨头嘴馋了,样子似笑得很可爱,怪不得此犬有微笑天使的称号,不管谁它都友好,连小偷它都亲。
于多奇这才不怕,抢过丁逸尘手上的肉骨头:“我来喂!尘哥你进去,我帮你守门!”
萨摩耶看到肉骨头在于多奇手里,又转向于多奇。
丁逸尘见是对人友善的萨摩耶,这狗也不乱叫,刚见陌生人只叫了一两声,就觉得没必要喂让它睡觉的肉骨头,但想想也算了,毕竟只睡一觉,对狗也没多大伤害。
他由于多奇逗狗,自己进入了房里,迅速走了一圈观察,先是一个三十平米大客厅,还有十几平的小客厅,一个大阳台,一个餐厅,然后有三个书房,三个卧房、三个卫浴间和一个杂物间等,这户大概有四五百平米的建筑面积。
好在这家没有保姆,那晚送孟娜回来时,她也说家里只有三口人,只是一个星期定期请人打扫两次而已。
丁逸尘看了看挂钟,快十点了,还可以翻找一个小时,但也得加快速度,谁知道主人会不会突然间回来。
房子装修高档豪华,家俱全是实木,电器应有尽有。三个人住一人配一个卧房一个书房和一个卫浴间,够奢侈的,但也说明一个问题,这一家三口各自有自己的独立空间,那自然得找到肖义的卧房和书房,他应该存有以前的照片,丁逸尘的目的就是想找一找他和母亲曾经跟肖义生活的痕迹,确定肖义是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在丁逸尘的印象,幼童时他们一家三口照过很多照片,节庆以及他的生日。如果父亲不是这么绝情的话,他应该至少留下几张做纪念。
三个卧房在门口只看一眼,就知道谁是卧房主人,肖东良的卧房贴满了明星照,孟娜的卧房各种的她自己的艺术照,肖义的卧房就只挂着一幅仙鹤图。
丁逸尘便进入肖义的卧房,这卧床上也有一个枕头、一床被子,估计肖义每天晚上基本都一个人睡的,怪不得孟娜嫌弃丈夫,像她那样正处于如狼似虎的年纪,人又特别的骚,哪能守得住寂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