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秦三苗站在那幅画前面,看起来挺平静的,眼睛深处似有自豪,当然也有遗憾。
“我妈留下的画不多,家里原本有一些,结果她临死前一把火烧了,可以说是第一代特立独行的文艺女青年。”
王思斯站在玻璃橱窗前,心里忽然想,这样的女性,倘若当年生了一个女儿,想必今天也是不会催她结婚的。
秦三苗拿出手机,翻出一张翻拍的老照片,递给王思斯。
“他们是国内第一批知道甲壳虫乐队的年轻人。也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在国内的第一批读者。你看我妈那时候的造型,就算是放到今天,也可以上时尚杂志封面的。”
照片上的女人穿着呢子大衣,背景似乎是纽约的冬天。
那是一张四个人的合影,两男两女,另外三个有些眼熟,王思斯放大了照片,认真端详——
“这……这不是林尽染的妈妈吗?还有这男的……”
这不是江星月总精心研究过的老蒋吗?
王思斯忽然想起来,江星月似乎曾经提起过,老蒋年轻的时候也是文艺青年,办过摄影展的。
“没想到吧,这四个人曾经是好朋友。”
秦三苗在心里犹豫,这事情说来话长,他该说多少给王思斯听呢?
“先回家吧。听故事得有酒。”
王思斯似乎完全没什么警觉性,很自然地挽住他的手臂,轻轻晃了晃。
“咱们去超市买点薯片和啤酒,回去慢慢聊,这么晚了,学校也要锁门了。”
12.
音乐串吧的复古之夜,放的都是江星月没听过的老歌,老蒋胃口大开,像是忽然年轻了十岁,一边撸串一边喝酒,特别爱说话。
“我跟蒋女士是大院子弟,算是见过点世面的,但是到纽约之后还是大开眼界,觉得自己很土,不会穿衣服也不会说话……遇到秦夙的时候,因为她气质出众,打扮时髦,英语又好,我们都以为她背景厉害,深不可测。”
像老蒋这种年纪的男人,想起往昔的岁月,眼中会有独特的神采。
江星月瞧着老蒋,心底忽然生出一丝怜惜。
虽然他现在也还算是好时候,但最好的时代终究已经过去了。
“后来才知道,秦夙是最早拿奖学金出去的那批中国留学生,原本是学物理专业的,全额奖学金。结果读了两年,喜欢上画画,就一边打工一边学画画去了。是个任性又聪明的女人。”
老蒋想起秦三苗的脸,他的鼻子最像秦夙,挺拔又精致,要是放在今天,难免让人误会是动过刀的。
“捞干的说。”
江星月翻了个白眼。她不喜欢听他夸奖别的女人。过去时也不可以。
老蒋一愣。
“什么叫捞干的?”
“就是讲重点啊。”江星月又翻了个白眼,“你就说,秦三苗到底是不是你的私生子吧?”
13.
王思斯把辣白菜味的薯片和烧酒,以及熟食店买的麻辣鸭脖子,一样一样在沙发上摆出来,禁不住咽了咽口水。
“好久没吃夜宵了,在北京时工作压力大,也没胃口。”
“那就回沈阳生活好了。将来你说的算。”
秦三苗拈了一截麻辣鸭脖给她。
王思斯顿了顿,帮他倒酒,忽然话风一转。
“你早就知道你母亲跟林尽染父母的渊源?”
一路上,王思斯觉得那里不对劲,想了很久才理出头绪。
“你是故意接近林尽染的吗?……还有我。”
她抬头看着秦三苗的眼睛,递过去一个小酒盅,“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
14.
老蒋无视江星月的逼问,不紧不慢又说,“你别急,先听我讲完嘛。你看电影,直接把情节条拉到最后,那还有什么乐趣呢?”
“我从来不看老电影。”江星月一笑,“还有你别忘了,咱们俩正冷战呢,你讲故事讲出花来,明天我们也是要分道扬镳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世间所有人,或迟或早,也都是要分道扬镳的。”
老蒋的脸在酒精作用下纹路更深,蓦然一瞧仿佛饱经风霜,“明天你先别走。帮我找到秦三苗再说。”
这时烤串店里进来两个年轻人,身材高瘦,打扮很潮。
江星月习惯性地扫了门口一眼,愣住了。
——那不是小蒋和林尽染吗?
在沈阳也能遇到,真是冤家路窄啊。
15.
秦三苗接过王思斯手里的酒杯,顺势握住她的手。
“你干嘛啊,松开。”
王思斯挣了挣,却被他攥的更紧。
一脸冷峻的表情不易察觉地有了一丝松动。
男女之间,一旦成为情侣,很多时候争吵一百句,也不如一下肢体接触来得有用。
“你先别生气。”他晃了晃她的手,“我有惊喜给你。”
王思斯一愣,扬起下巴,扁了扁嘴,说,“你先继续说吧。你妈妈后来怎么样了?结婚了吗?你爸爸是谁?”
秦三苗喝掉那杯酒,“很多事我也是猜的。原本我对她的过去也没什么兴趣。……直到我在日本读书的时候,她因病过世,我才觉得自己罪无可恕。”
王思斯仔细端详他脸上的表情。
在一起久了,秦三苗一个眼神她就知道他没有在说谎。
方才的愤怒和怀疑顷刻间烟消云散。
她看着他难过的眼神,心底油然生出怜爱,“生老病死,你不要责怪自己。”
秦三苗从小习惯把所有心事压在心底,不跟任何人分享,所以他才能画漫画,那是他的天分,也是他与这个世界沟通的唯一方式。
“我妈曾经是个先锋人物,走在时代前头,但是后来生了我,生活在北方小城,也就断送了前程。慢慢的,她自己人生中有太多遗憾,也就被消磨成望子成龙的那种母亲——因为是单亲,她只有我,望子成龙的愿望也就更加强烈。”
“她希望你成为画家?”
王思斯心里暗想,还好自己的父母没什么野心。
“她希望我成为传统画家,画油画的学院派,将来能在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开画展的那种……”
秦三苗清冷一笑,“流芳百世,替她完成未完成的梦想。”
“流芳百世,这有点难吧……”王思斯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安慰,咬了咬嘴唇,说,“这世上的大多数都是普通人。你别给自己太大压力了。”
“等一下,你是觉得这个愿望完全没谱儿是吧?你以为她是在痴心妄想?你想错了,我有才华,也已经功成名就,只是没有按照她的计划来。”
秦三苗给王思斯倒酒,自己喝掉半杯。
王思斯觉得他可能是喝醉了,开始说胡话了,真可怜。
“呃……棒棒哒。”她眨了眨眼睛,咧起嘴角安慰他,“你很棒的,也很有才华,真的。”
“我小时候就喜欢看漫画,也喜欢自己设计情节,读小学的时候画在作业本上,结果全校传阅……我妈知道了,就说我不务正业。在她眼里,漫画这种东西很不入流,是跟艺术完全不沾边的。”
“现在还能找到你的作业本吗?我也想看看。”
她对他的过去好奇,因为自己未曾参与,觉得有些遗憾,立刻想把课补全。
“等一下,你能不能先说重点?你跟老蒋还有林尽染的父母到底是什么关系?”
秦三苗不理她,自顾自又说。
“我妈妈在小城市里做美术老师,其实日子也还可以,但可能对她来说太遗憾了,她越来越希望我出人头地。我不但遗传了她的天赋,也遗传了她的叛逆。为了躲开她,我考到日本留学,骗她是学油画……其实是漫画专业。”
“薛定谔”,她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名字,可是怎么可能?忘记什么时候开玩笑,秦三苗说他自己是薛定谔。她怎么会相信呢?那可是日本动漫界神坛上的人物。
紧接着王思斯又想到自己,“我小时候想当作家,所以学了中文专业,结果……真的,这世上的大多数都是普通人。”
“我也可以算是个作家吧。”秦三苗喝了酒,挑了挑眉毛,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王思斯身后,搂住她的脖子。
“自己没当成作家,找了个作家老公,你也算是实现理想了。”
王思斯瞧了眼桌上的酒瓶,心想这莫不是假酒?
“你想多了……我不打算结婚。”她试图挣开他。
这个时代,就算很多女人嘴上说不着急结婚,可是内心的焦虑还是能从方方面面的细节中体现出来。
但是王思斯是真的不想。这反而让秦三苗觉得不踏实。
“王思斯……你会忽然离开我吗?”
秦三苗喝多了,声音忽然低沉下来,翻身把她压在身下。
“你别压着我,好重啊,我……”
她张开嘴巴,嘴唇像水蜜桃一样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一个深吻如暴风骤雨,夹杂了酒气席卷而来……像是要证明什么,带有掠夺性地攻城略地。
秦三苗的吻,细细碎碎,又温存起来,很快沿着她的下巴蔓延到脖颈。
王思斯浑身发热,雪白的皮肤骤然浮现出一层浅红色。他也心跳加速,胸口像是有人在擂鼓……
秦三苗闭上眼睛,凭着本能想要去解开她衬衫的扣子,可是因为指尖麻木,控制不好力度……他直接扯掉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