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拂过院子,留下夏末秋初的清凉。我最喜欢的感觉,清爽,却不会觉得寒冷,一切都刚刚好的舒服。
拎着硕大的垃圾袋,我有些笨拙地下楼。老爸还没有回来,想必又陪着领导征战夜场,老妈向来睡得很早;我像一个守夜人,我喜欢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味道。
走向那个电线杆下的集中回收桶,啪嗒啪嗒踩着凉拖,套着深紫色麻纱的睡裙,我偏好这种随意的feeling,纵然这样子反而显得自己瘦骨嶙峋,却颇为享受这反差感。
S曲线,窈窕……这些当下越来越代表女人的词,似乎从来都不曾被我注意过。天马行空的官紫诺,八小时以外是属于自己的。
磨磨蹭蹭走到回收桶那里,路灯不是太明亮,所以我拎起袋子,还要揣度下角度,如何让袋子顺利投进去,还不会溅到任何地方。
瞄准,OK,我举起袋子正要“射击”,却眼见着一个差不多大小的黑色球体,就这么利落的投了进去,还在灯光下显出一个美丽的抛物线。
谁呀?这么远也敢投!姑娘我还在这呢!
有些愤愤得手搭凉棚张望,愤愤却在瞬间变成了呆愣。
流川,站在我们4幢的楼道口,正以同样诧异的表情看着几近石化的我。
“你!你,你……”我拎着垃圾袋忘了去投,却指着向我走来的家伙,很不礼貌的“你”了半天,却还是觉得无法置信,“别告诉我你也住这里哦?”
他不置可否,随意指了指二楼,我顺势看去,正是我家对面的那门户,窗里,隐约透出黯淡的橘色灯光。
“你就是胡爷爷说的那个房客?”我终于放下了那个拎了半天的垃圾袋,却还是沉浸在这奇妙的巧合里浑浑噩噩。
对门的老邻居是个退休的老师,前阵子就说要租给别人搬走了,万万没有想到,这房客居然就是我每天的关照人物:流川同学……
我斜睨他看着我的脸颊,在路灯下还是那么酷,反射着悠然的光彩,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故意瞒着我的一只狡猾的狐狸?
不过,在我看着他也抬头去看我家阳台后的懵懂目光后,就打消了对他的嫌疑。
那抬起脑袋仰着脖子,看我那飘着湖绿色帘子房间的眼神,是诧异的,无辜的,也似乎闪着一些貌似是愉悦的光。于是我想起他停在码头的山地车,我想起每天放学后他去的相反方向,也许,这就是我今天才能看见他的缘故吧。
我打量着站在那里的这家伙,本以为会是居家的行头,却穿着精神奕奕的球衣,随之我发现他手上还拎着一个网兜状球体,那可不是垃圾,那是一个球,篮球。
看来今晚给我的surprise还真是不少,“你,是要去院子外的学校打球么?”
挥挥手,成功召回他的注意力。
“嗯。”惜字如金,他拎着那个球就向院子外走去。
我看着他徐徐走着,我又看到那个宽阔而又线条美丽的倒三角背脊,在路灯的照射下投下深黝的影子。我突然,很想看他打球的样子!
“流川,我可以一起去看你打球么?”心下想着,已经脱口而出。说出来了,却又有些忐忑,在学校已经被我关照的够烦了吧,在家里,也许他喜欢独处也说不定。
“随便。”他没有回头,却给了一个大家点菜最不喜欢听到的菜名,一个看似简单却最难做到的词,随便。
我笑了,我直接解释为他不排斥的含义。一步,两步,我不由自主的跟着前行,顽皮的踩着那影子,直到那个影子,之后在篮筐下瞬间变为华丽的光芒。
二中,我的母校,物是人非,却依然有当年的一些味道。
我们顺利的进去了,看来它跟以前一样是个半开放的场地,儿时我就经常被老爸带进去玩秋千,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它依旧这么宽松友好。也许,是因为学生宿舍在别的地方,这里只做教学用的缘故吧。
“可恶!”越往里走,我越是忍不住脱口而出的抱怨,“以前这里是黄沙遍地的足球场,我一毕业就变成了塑胶跑道!”
再往里面走,我简直要昏倒了,“奶奶的,原来那个水泥地的篮球场曾经让我摔过跟头!我毕业了它居然也换了!”
水泥地的球场也已经变成了塑胶场地,虽然是露天的,却在周边架起了水银灯,所以光线很好,很是漂亮。
他继续前行,到场地边上开始跑动热身,我的嘟哝我的抱怨也就此打住,在下一秒看见的景象中,悉数吞回肚中。
银色的光芒下,有飞翔起来的翅膀。
黑色发丝于空气中流动,颀长的身子闪展腾挪,每一块骨骼随奔跑的节奏而起伏,仿佛一个巧夺天工的艺术品,每一块肌肉,每一块骨头,都是鲜活而生机勃勃的散发出让人血脉贲张的律动。
球儿在手下运得啪啪作响,一个转身,高高的跳起,抛物线的光在篮网里贯通了让人心跳的一条路,一条,通往篮球世界的通途。
捡回球,再向对面跑去,用宛如疾风般的速度,小腿的肌肉瞬间绷紧,我几乎都可以看见战栗的静脉中血流湍急的流速……
左右换手运球,明明对面没有人,却好似又有一个阵,在换手的瞬间右手运球,在离篮筐还有不短距离的地方就高高地飞起来了,向着那个仿佛在下战书的篮筐飞起来了,“咣!”
晃动的不仅是篮筐,还有我的心脏。
那一刻,我不再觉得他是单纯的俊美,那一刻,我只想说,帅。不只是脸庞,不只是五官,不只是完美的身材,而是一个,斗魂般,与篮球合为一体的精神体。那个精神体,叫流川。
原来,他竟然是个篮球高手!原来,他可以全身心的专注到一个事物到极致,篮球……
“呼……呼……”,少顷,他大口喘着气,撑在膝盖上,看着已经入定般望着他的我。
我站在水银灯的柱子下,他站在那个有着生命般的球场中央。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像做梦一样。
时间就这样在我几乎目不转睛的注视中流淌,等到他走到我面前,我终于感觉到发涩的眼眶。
“走了。”还是惜字如金,简单漠然。
“哦。”我呆呆的听从他的指示,像个胡桃夹子般僵硬着迈动步伐,他却突然捻起我胸前的链子。
因为只穿着睡裙,所以蝴蝶琉璃露在了外面,坠子因为我乱七八糟的步伐而歪到了领口一边。那修长的手指,轻捻起那只飞舞的蝶,就这样在我瞠目结舌的傻瓜僵硬中拨回到我领口的中央,随即退开几步,端详了一会儿,仿佛在鉴赏古玩字画的收藏家一般,端详着我,脖子上的蝴蝶。
那一刻,我不得不承认,我恍了神。
“流川!”跟着那个背脊,踩着那个影子,我终究按捺不住内心的疑问。
“嗯。”他拍着球,一下,又一下,再弹回手中。
“明明打得这么好,体育课为什么不跟丁伟他们一起玩?”我还记得那个破旧小球场的体育课,他分明不参与同学间任何的篮球游戏。
沉默。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莫非,你害怕篮球跟你打的排球一样去砸老师的车子?”我继续大胆假设,想起上周二跟他垫排球的悲剧就头大。那个力道猛的我一下子垫飞了球,弹在教导主任的车上让警报器响个没完,悲剧。
“嗯。”他居然给我回应了,他居然认可了我这个摆明调侃的假设?
这下沉默的是我了。我知道,他不喜欢这个话题,他不想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他就像一个猜不透的谜,我却不想让他看上去难得的好心情因我而灭。
一路跟着他,一路进入楼道,一路踏着层层水泥台阶,一路默默无语,却在二楼的中央,被狗狗的低鸣声吸引。
每层有三户人家,我家与他住的门户之间,还有一扇镂花的防盗门。
我依稀记得这也是一个租客,是个行踪不定却似乎总是晚归的女子,我一度怀疑过她的身份是否就是那传说中的“藏娇”,不过我并不关心与我的生活无关的事情。
而此刻,那扇颇为俗气的绿色铁门下方,居然已经给划开了一个半大不小的口子,从那口子里,我们都看见了那只白色的,毛茸茸的脑袋。
“小熊?”我认出那是她养的萨摩耶,以前这个老式小区的水表没有出户前,我曾经在抄表的她家里看过这只可爱美丽到让人怜惜的小东西,没想到居然都长这么大了!
没有人问它,没有人理它,没有人溜它,虽然好吃好喝,却唯独缺乏宠物最需要的:主人。
我是最不能忍受狗被冷落的,正想蹲下去逗逗它,却跟一个同时蹲下去的脑袋撞到了一起。
“痛死啦!”我低呼着,却又赶紧放低声音唯恐扰民;他也捂着脑袋,斜睨我一眼,我们又同时做了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傻事:将手伸到那个被撕开的门洞里摸狗。
柔软蓬松的毛如雪样白,黑乌乌的眼珠闪着令人心软的讨好,轻舔我手心的小舌头温润温润的,仔细看还是个双眼皮,真是只漂亮的萨摩啊!
我忍不住赞叹着,也可惜着,拍拍它的头,挠挠它的下巴,去没想到被另一只宽大的手掌侵略到同样的地盘。于是我的手触电了,在小熊浓密的白毛中,被那冰冷的指尖电击,彼此僵硬了一下,又赶紧避开。
我没有看他,他也没有看我,我们若无其事的继续逗弄着狗儿,直到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惊觉,夜已深。
“快回去睡觉啦,不然你这连明天的口语课都醒不了!”我拉起他,也把小熊探出来的脑袋塞回去,他有些不甘愿的离开那只狗,走向对面的门,摆了摆手,依旧是那副死样子,看着他缓缓关上的门,我还是有种不真实的茫然。
这股茫然,直到我坐在房间里,望着窗外的月光,才稍许清醒一些。
月光是冷的,却是温柔的,水一般的柔和与迷蒙。
我解下那个琉璃挂坠,放在手中端详着,似乎那蝴蝶上,还残留着某种冰凉的温度。
他好像很在意这个挂坠?他很喜欢这只蝴蝶么?我望着屋里向着对面的墙,我想着这个谜样的家伙,就住在离我这么近的地方。
不错,多么方便的巧合啊。我笑了。
再度是一只早起的鸟儿,再度于困倦中不甘愿的走出楼道,蓦地,我回过头,看了眼对面的窗,黑乌乌的,一片静寂。
这家伙,是走了呢?还是没起床?我突然有种想去看他的冲动,然后又在一秒内鄙视这股冲动,继续向码头的总站走去,直到被一个人挡住了光线的影子。
悲剧啊悲剧,我在心里哀叹着,这张似乎该叫做娃娃脸的长相,给我带来的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而且还不是欧化洋娃娃,充其量,也就是个典型亚洲东洋娃……
我承认显得年轻是很美好的事情,可如果这年轻让我进网吧被勒令出示身份证,打工被说成是童工,还有,我真的真的很不想承认:我遇到变态与怪叔叔的几率比别人高了不少的残酷事实……
“银螳螂装饰公司”的字样在脏兮兮的工作服上闪现着,是码头那里什么地方的建筑公司吧。戴着歪七扭八的安全帽,胡子拉杂的脸上是一对饶有兴趣的眼睛,冒着莫名的让我寒冷的光。
我向右走,他也向右挪;好吧我认你狠,我再度退让向左边,却依旧摆脱不掉面前这团让我恶心的阴影。
抬起头,我瞪他,却得到一个更加让人作呕的笑,瞬间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起来了!
妈的这大清早的,怎么都能遇到变态农民工啊!他向我走过来,我往后退了几步,我承认我有些害怕了,就算不是第一次被怪叔叔盯,但在这个偏僻空旷的江边路上,我觉得情况相当不利。
“官。”
一个字,冷的,没有波动的,淡漠的,却又是让我浑身一震的福音。
一辆暗红色的山地车,就这么横地里从身后插了进来,直接停在我的面前。
他看着我,依旧居高临下,“上来。”
明明是胡乱套上的简单T恤和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我却仿佛看见了亚瑟王的圆桌骑士。
他只看着我,只对我说话,好像那个恶心的阴影压根就不存在一般。
即便是没有书包架的车,我也很识时务为俊杰的迅速跑了过去,被他拎小鸡一般拎上大杠。
等我再度抬起头看前方,我发现那是一片美丽的日光照耀下的柏油路,没有阴影了。
坐在前杠上,风呼呼过耳,清凉的感觉让莫名的灼热消散,却感受到另一股不一样的热度,是圈住我身体骑车的他。
双臂伸直抓住那个弯曲的把手,我知道此刻他的背脊曲线就像第一次看到时一样的美妙,他塞着耳机,我也没有说话,我贪图的感受着短短两分钟都不到的这奇妙的气场,直到他停下车,把我放下来。
好多年都没有去码头后面玩了,我发现这里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江上的船型饭店,有居民楼,有航道局的办公厅,有麦当劳,有肯德基,有超市……
曾几何时,这里俨然已经有了社区般的规模。他把车塞进航道局门前的大部队中间,回头就推着我向车站走去。
依旧是最里面的老位子,身边依旧是恹恹犯困的几乎就要睡着的头颅。
我看了看窗外急匆匆黑压压向这里跑来的船班人马,轻轻吁了口气,回过头,却愕然看着他清醒的眼珠,黑乌乌的,隐约闪着紫色的影。
我的吊坠在刚刚混乱中再度滑出了衬衫的领口,他看着那块琉璃,依旧带着很专注的表情,再看了看我惊魂未定的眼睛,“以后早上记得morningcall!”
边说边刷的从挎包里撕下一张便签,写了一串号码,就这么塞进目瞪口呆的我手中。
“那泥?(什么)”我有些反应不过来的看着他,得到一个不耐的卫生丸白眼,“明天起载你。”低下头,开始入睡。不再等我任何傻瓜的回应。
我愣愣看着这个真空玻璃球的主人,我想着他的自作主张与不由分说,“诺诺,他对你是不一样的。”
不知为何,婷的这句话就横空里跳了出来,我赶紧晃了晃脑袋,想把这句话晃出记忆库,试图用我的关照理论来填补。然,心里翻腾的,却是不知所谓的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