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门扇黑漆斑驳,看起来十分老旧,左右却各挂着一盏正红的灯笼,穿藏蓝棉袄的干瘦少年坐在门栏上,守着炭盆打盹。
“小哥,此处可是长乐坊?”
清甜悦耳的声音响起,少年揉着眼睛抬起头来,呆呆地点头,又扯着公鸭嗓向里头大喊道。
“妈妈,生意到了,快出来迎客!”
明珠袖手在门前站定,不到片刻便有个穿红着绿的圆脸胖妇人摇摇摆摆走出来,天气一日冷过一日,出门寻欢作乐的人也少了许多,长乐坊的老鸨崔妈妈也是懒洋洋的,一双小眼睛嘀咕转着,待看清明珠绣着精致暗金流云纹的黑色大氅,马上堆起热情的笑容将两人往里头领。
“原来是贵客临门,真是怠慢了怠慢了,金花!倒茶,倒好茶!”
门内是个两层的四合院,隔出二十来个屋子,有客的姑娘便在门外挂上一盏灯,红艳艳的一片颇为刺眼。
明珠今日脂粉未施,雪帽压得低,只露出洁白无瑕的半张脸,和弯弯的薄唇,倒也能冒充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公子,她身后的虚宿高大冷峻,浑身肃杀之气, 看上去便是公子身边的保镖。
两人通身气质打扮非凡,与平时那些常来关顾的市井莽夫可谓天差地别,身份自是非富即贵,所谓鸨儿爱钞姐爱俏,细皮白肉的贵公子自然更受姑娘欢迎,于是没客的姐儿都跑了出来,对着两人抛媚眼甩手帕。
“两位小哥哥是第一次来?可要到奴家屋里坐坐?保证让你酥进骨头里!”
“去去去!你们这些不要脸的小浪货,也不看看自己那副脸嘴,可别吓着老娘的贵客!””
崔妈妈一面驱赶着众女,一面谄媚地对明珠笑道。
“奴家知道,像公子这般金贵有身份的人,是绝对看不上这些货色的,不要紧,咱们长乐坊可不止这些庸脂俗粉,也有玉貌花容的美人,能跳舞的有,会唱小曲的也有,还有没开过苞的雏儿呢,长得水灵,身子又嫩!保证公子喜欢!”
这般露骨的话,听得虚宿极不自在,不由向前头的明珠投去谴责的目光。
冬至那天,明珠和姬尘在腊梅丛中那一幕,虚宿蹲在房檐上可看得一清二楚,姬尘拥明珠入怀时,他差点没从房顶上摔下来。
虚宿扼腕长叹,听说烈女怕缠男,没想到柳下惠也拗不过缠女,在明珠日以继夜的厚脸皮纠缠下,他不近女色的殿下终于还是沦陷了!
若是被红先生察觉两人已暗通取款,大概会砍了他吧!虚宿心中暗自懊恼,早知道殿下也在万安寺,他就算将明珠打晕也要阻止她来此。
虚宿暗中跟着两人,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把今夜的事告诉红先生,结果姬尘把明珠送上马车,又叫住了他,肃容吩咐。
“保护好她,还有……今天的事,不许对红先生透露半句。”
虚宿很无奈,他明白自己的小主人是真喜欢了这个女人,不惜与红先生产生嫌隙也要护她周全,完全忠于姬尘的他,尽管担忧,却也只得妥协,勉为其难认同了明珠的地位。
可是她、她怎么能背着殿下来这种地方!虚宿内心非常愤慨,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在烟花之地来去自如,听这些********面不改色?她还有没有一点羞耻心?
明珠虽然看上去淡定从容,但听着这些热辣的话,她内心也有几分崩溃,连忙打断崔妈妈的热情推荐,从袖中掏出一锭金子塞进她手中。
“不必,我为小怜姑娘而来,不知她可有空?有劳妈妈带路了。”
实坠坠沉甸甸的金子在手,崔妈妈笑得脸上肥肉颤抖,浓厚的脂粉都扑簌扑簌往下掉。这金子足有十两,就是长乐坊的头牌姑娘接客半年,都赚不到那么多,虽然不明白那个姿色普通的丫头怎么会入得了贵人的眼,但她今天可算是碰上财神爷了!
“有空有空!公子请随奴家来!”
四合院尽头一间光线极差的屋子,便是小怜的住处,推开门,一股廉价的香粉混合着中药的味道扑面而来,呛得明珠不由咳嗽,崔妈妈尴尬地道。
“这屋里气味不好闻,唐突公子了,奴家这就命人收拾别的屋子。”
明珠摇头, 又塞了一锭银子打发崔妈妈。
“不必了,妈妈慢走。”
说着径直跨入房内,崔妈妈甚是欢喜,临走前却还是有几分良心发现,回首叮嘱。
“小怜这丫头近日病了,有些虚弱,公子可柔着些!”
虚宿嘴角抽搐,明珠脸上也是火辣辣的,尴尬地吩咐虚宿。
“有劳虚宿大哥在外守着,我有些事要问小怜姑娘。”
虚宿在心中把明珠骂了十七八遍,嘴上却淡淡应了,抱剑立在门外,明珠这才和上门,往床边走去。
“你就是小怜?”
早在门被推开时,床上那个名唤小怜的姑娘便翻身坐了起来,一面剧烈咳嗽,一面飞快地骂道。
“可不是我?姓崔的老货真不是人,都快断气了还让接客,这是要折磨死我不成!”
她及拉着绣鞋走到桌边拨亮油灯,但见昏黄的光线中,来人身量不足,露在斗篷外的下巴洁白细嫩,她心情稍微好了几分,媚然笑道。
“公子先喝些助兴酒,听奴家唱个小调可好?”
明珠揭下帽檐,素齿朱唇,明眸善睐,青丝挽起梳成简单的云髻,髻上斜插着一支白玉梅花簪,却是位冰清玉洁的小姐。
“你!你是个女人?”
小怜倒酒的手一抖,酒液洒了一桌子。
“不必如此惊讶,我只是受黄潮大哥所托,来找你要一件东西,问几句话就走。”
听她提起黄潮的名字,小怜瞬间收起柔媚,神情变得警惕起来。
“姑娘找错人了,我接过那么多客,谁记得什么黄潮绿潮的!”
明珠微微一笑,找了张干净的椅子坐下,从袖带中扯出一样东西放在桌上。
“你不认得黄潮?那可认得这个?”
小怜扭头瞥了一眼,面色顿时变了几变。
那是一条用红绳系着的狼牙,应是戴了许久,红绳都已褪色发白,有多处磨损,那狼牙尖端也有个小缺口,这是黄潮杀的第一头狼,拔了狼牙用红线串起来做附身符,平时从不离身,就算和小怜翻云覆雨时都不曾取下,既然这东西在明珠手上,那便是意味着……
“我凭什么相信你!”
见小怜眼中竟有一丝悲痛,明珠知道这女子大概怀疑狼牙是她杀了黄潮,从他身上抢下来的,不由笑道。
“放心,这东西可不是我抢来的,我与黄潮大哥在狱中相识,他对我有救命之恩,因此才成了朋友,他现在一时无法脱身,所以让我前来找你,他告诉我,你爱吃红豆酥,常穿杏色衣裳,喜欢荷花的香味,背上有处伤疤,乃是小时候偷油饼被人用油烫伤的,他是个铁骨硬汉,这些东西,就算我用刀架在他脖子上,也不会说吧?”
明珠说到后面,小怜已是卸下防备,双颊竟透出一抹红晕,咬牙骂道。
“真是个大老粗,什么都和人说,半点羞耻也不知道!”
她一面骂,一面从床下拖出个笨重的大木箱,吹掉积灰,又拔下头上铜簪,插@进钥匙孔里捣鼓两下,机括弹开,皆是些女子用的杂物,小怜从一堆旧衣裳里刨出双半旧绣花鞋,抽掉鞋垫,掏出一枚菱形铜片递给明珠,嗤笑道。
“这是他被抓的头一夜交给我的,千叮万嘱让我定要藏好,我看这玩意又不是金子做的,不知哪里宝贝了,小姐且瞧瞧,可认得这是什么?”
明珠将那铜片托在掌心细看,只见铜片上裹了薄薄的一层金锡,密密麻麻全是古怪符文,明珠从前在季修贤的文献上见过这种文字,应是黑水湾当地少数民族的文字,万太岁常年盘踞黑水湾,想必这就是黄潮所说的可调令盛京海匪的令牌。
见小怜一脸好奇,明珠笑道。
“我也不清楚,不过黄大哥这个人来路并不简单,我看知道的越少越安全。”
小怜在这私窑中混迹许久,也见过许多刀口舔血的江湖人,也很认同明珠的话,便不再多话。
明珠将令牌藏入袖袋中,又道。
“除此之外,应该还有一样东西,也是黄大哥托付给你的。”
作为可差遣海匪的条件,她已答应黄潮将那东西交给万太岁,自然不会反悔。
小怜似想起什么,频频点头。
“对对对,倒是还有一样,为了安全起见,我分开藏了,小姐且等等。”
她走向床榻正准备弯腰翻找,只听一阵轻轻的扣门声后,虚宿低沉的声音传来。
“小姐请速速回避,蒋玉衡往这边来了。”
蒋玉衡?
明珠腾地站了起来,往外走了几步却又顿住。
不对,蒋玉衡虽然风流,但一般都是到宛在馆那种地方风流,这样肮脏的地方,他岂会光顾,蒋家和万太岁本身就有交易,他不顾身份踏足此地,恐怕和自己是同样的目的!
若是现在离开,黄潮交代的东西或许就要落入蒋玉衡之手……